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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

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

目录

  1. 第一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参考:集体化时代晋南乡村经济研究
  2. 第二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样文:明清民本思想研究
  3. 第三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模板:自由与秩序之间
  4. 第四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例: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研究
  5. 第五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格式: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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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参考:集体化时代晋南乡村经济研究

本文利用集体化时代农村基层档案等一手资料,结合田野访谈资料,以山西南部卓村为个案,利用吉尼系数分析工具,对集体化时代乡村经济诸要素的分配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土地、生产工具等占有关系的变动,劳动产品的分配,生活必需品的获得等方面的分析,勾勒出村庄微观经济的变化历程.卓村是一个典型的平原村庄,是以农耕为主的北方农业村庄.农业社会的特点决定了村庄的经济必须建立在人与动物、植物以及当地特有的气候条件上.集体化时代国家公共权力的自上而下的强制输入,不仅控制了村庄的政治历程,也形塑了村庄的经济生活,农业的经营、经济的发展在集体化发展的不同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政治的影响和制约.土地改革是村庄经济生活的重大转折点.村庄的经济生活首先从土地占有关系和生产工具占有关系的变更开始.土改以前,卓村的土地分配非常不均,地权分配吉尼系数为0.5386.土改以后至高级社前,在土地私有制状况下,地权分配趋于平均.在政府的倡导下,村庄逐渐走向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最后进入人民公社时期.在土改以后的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时期,土地分配、粮食分配等均呈现了平均化的特征,高级社以前,村庄的土地分配吉尼系数为0.307.人民公社时期,1965年村庄家户粮食分配吉尼系数为0.284.但是,这种平均化是一种相对的平均而不是绝对的平均.这说明,个体家户在制度的框架内,仍然做出有利于自身的生存选择策略,争取利益的最大化,虽然这些利益看起来似乎微乎其微.“贪污”是获取经济利益的特殊途径.伴随着村庄经济状况的改变,生活在村庄里的村民的关系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阶级成分的划分使得原本不具备政治身份的普通村民也因家庭经济状况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政治身份.村民“红”与“黑”的政治身份使村民成为了国家的“朋友”和“敌人”,从而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红色的身份不仅使得部分贫下中农获得了政治上的优越地位,成为村庄的新的掌权者和精英,并且有可能利用权力获取经济利益.而黑色身份则使地主富农处于不利的地位,除了政治上的被*,在经济生活中也不得不交出“剥削所得”;在劳动中干脏活、累活;在社会产品的分配中,也处于从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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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样文:明清民本思想研究

民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政治思想基础,是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传统中最为基本的和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一笔宝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具有了超越时代的普遍意义,不仅为开明的统治者所用,也成为人类进步的经久不衰的精神支柱.明清时期,传统民本思想发展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同时,它的局限性和消极面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能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时,伴随着社会的整体发展变化趋势,它必然受到挑战,并开始发生嬗变,所谓的“新民本”思想应运而生.它在特定历史阶段中客观上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成为近代*思想传入的*和桥梁,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迎接新的时代准备了某些思想条件.所以,选择明清民本思想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本文的研究角度,是把富民作为解开明清民本思想发展变化的“一把钥匙”,将中国古代“富民社会”和“富民”阶层的研究与明清民本思想的研究结合起来,从而赋予了这项研究新的价值.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部分是围绕着“重民”、“养民”、“富民”、“教民”等方面,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历史作了总体的考察.第二部分是引出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指出明清时期,社会的整体发展变化带动了“新民本”思想的产生.第三部分是关于明清重民思想的考察.第四部分是关于明清养民思想的考察.第五部分是关于明清富民思想的考察.第六部分是关于明清教民思想的考察.第七部分是对明清民本思想做一个总体的分析和评价.这七个部分具体的研究目的都在说明一个观点:明清时期.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精华部分仍然存在,但它们很多时候已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成为统治者的政治实际.相反,它发生嬗变的部分——“新民本”思想更能反映当时的实际状况,并且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所带来的“清新”之风为近代西方*观念的传入和为世人所接受早早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本土的思想资源和历史脉络.而在其中,富民阶层功不可没,他们充满了实践精神,积极参与到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独立去寻求新思想、新认识的真切表达,使传统纯理论意义上的民本观念受到冲击,引发了民本思想的嬗变,他们确实是中国从传统社会迈向近代社会的内在“动力层”.

本文所讨论的明清“新民本”思想,它“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虽是以传统的“民本”为旗帜,着力探讨重民、养民、富民、教民等民本的基本内容,但它是对传统民本思想创造性地继承、发展、超越和嬗变,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出现了一些有重大突破的核心命题,如公天下论、平等论、限君论、“以民治民”论;“治生为要”论、“以民养民”论;崇私论、义利并重论、工商皆本论、保富论;“以民教民”论、从重教化到重知识等,是与传统民本思想不同甚至相反的观念意识、主张.二是“民”的含义的“新”.在传统民本思想中,“民”被当作一个抽象的、整体的概念,是相对于君主来说的,是一个最宽泛的概念,没有具体的所指;而在“新民本”思想这里,“民”的内涵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民”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有了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要求;“民”也有了具体的所指,他们就是处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定历史群体——富民阶层.富民阶层之所以成为明清民本思想嬗变的社会基础,这是因为他们在明清社会发展和转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角.他们进而谋求建立起自己的价值观,力图让其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这集中表现在他们对自身社会价值的估量以及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政治主张、价值取向和各种利益要求.而富民力量的壮大和活跃这一事实,也引发了知识阶层的相应思考,从而产生了要求重视富民要求和利益的政治呼声.明清新民本思想也就顺势而动,它是富民在思想领域内释放力量和发挥作用的集中反映,是富民话语权取得的结果,是富民在各方面发挥作用后“自我意识”的日益觉醒.

第三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模板:自由与秩序之间

自治与控制之间的冲突是大学、政府关系的永恒矛盾,如何认识和处理二者关系成为现代大学制度建构亟须解决的问题.政治权力主导的社会客观场域形塑了我国权力本位的文化、制度和认知心理惯习.权力本位或“官本位”的性情倾向系统以命令和绝对服从为内在逻辑,只重秩序而轻视自由、只重义务而忽视权利,监督与制衡的不在场导致了权力的大而无当和无所不能.就我国政府与大学关系的现状而言,政治权力逻辑僭越大学知识逻辑,妨害教育自由权利的现象并不鲜见.当今社会正处于日益走向权利的时代,在“权力-权利”的谱系中,权力本位应予以摒弃,权利本位才是必然的选择.本文的写作既是基于多学科研究方法的理论追寻,也出于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实践思考,并试图解答以下疑问:大学自治与政府控制矛盾背后的价值动因何在;自由、秩序价值冲突的实践原则是什么,又是如何发生和运作的;边界清晰的大学场域有何运行逻辑,大学与国家“元场域”之间、大学场域内部行动主体之间存在何种冲突;为何以及如何实现权力的权利转向,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怎样付诸实施等.

因循由理念解析到实践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解决思路,本研究共分作五章:第一章,引论.后发外生型的我国大学是行政权力主导、干预运作的产物,被视作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工具,长期处于服从和被支配的附庸地位,权力逻辑对学术逻辑的僭越导致大学丧失独立地位、缺少自治空间.宪政原理告诉我们,良序社会应当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保持适当张力,关键是政府干预下的个人选择空间不能因之缩小.只有在这样的文化和制度环境中,人的心智才能完满地发展,知识和智慧才能不断地积累,大学才能具有创造性.

第二章,自由-秩序:自治与控制矛盾的价值动因.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选择,秩序与自由这对具有互补性的价值取向,在政府与大学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着普遍而深刻的矛盾,集中表现为政府干预与大学自治之间的冲突.政府遵从官僚体制的秩序逻辑,注重公共利益的协调和对组织的绝对忠诚,服从等级权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旨趣;大学则遵从知识逻辑,尊重专业知识的独立性与内在规律,服从知识权威,在与社会保持一定“心智”距离的基础上冷静、自由地批判流行理论和正统思想.当然,大学以自由为存续逻辑,并非意味着大学没有或拒绝秩序,事实上,大学的自由恰恰是自发秩序与计划秩序双向建构的结果.同样地,政府奉秩序为圭臬,并非意味着对自由的疏离,而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自由权利为宗旨,以期最终实现自由秩序.政府控制与大学自治这对高等教育的永恒矛盾,正是在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双重维度之间展开的博弈.

第三章,双重性格:自由-秩序价值冲突的实践原则.权利与权力是自由、秩序两种价值的现实表达和实践方式.权力的目的在于某种确定性秩序的形塑,自由的发生、发展和运作则是权利的领地,换言之,自由是权利的本质,权利是自由价值的实践原则.高等教育场域中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表现为大学的双重性格,即“权力性格”与“权利性格”.“权力性格”是大学对政治适应性的规定,福柯认为知识与政治权力有内在的关联,如果说监狱通过戒律驯服肉体和精神,那么大学则通过学科规训个体的身体和思想,使之服从政治权力.布迪厄则认为教育建构了社会现实,知识建构的过程也是确认、传承和维护现有社会秩序及其认知结构的过程.“权利性格”决定了大学以学术自由为逻辑的保守性和对抗性,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不仅仅是复制官方知识的过程,更是生产真理与正义的过程.知识分子通过专业自主对既有知识的片面和谬误加以修正,而且在日常公共生活中敢于向权力言说真理,批判和省思当下的价值以及人类的生存样态.

第四章,权利本位:大学场域的权力冲突及其转向.政府与大学关系的探讨实质上是一种关系研究,概念的真正涵义来源于各种关系,只有在具体场域中才能获得相关概念的意涵.大学作为社会空间结构的历史性存在,是围绕知识生产、传承与创新而展开,以价值引导和人的德性养成为旨归的客观关系网络.场域研究有助于克服大学边界模糊和独立性缺失的认识弊端,并为大学内外部关系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同时,将大学视作具有自身运行逻辑和边界清晰的知识场域,进一步回答了“大学是什么”的本体论命题.大学具备场域的冲突特质,表现为学术与行政权力之间的扦格,我国大学学术权力面临着场域内外行政权力的双重规制,场域内部的行政权力来自国家“元场域”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授权,二者是同质同构的.场域研究范式为学术与行政权力的冲突提供了两种研究视角,即政府与大学关系的视角和大学内部治理的视角.前者表现为政府公权力与大学学术权力之间的冲突,后者则表现为政府授权的科层组织与学者社团之间的矛盾.冲突无疑是场域运行的动力原则,但失去引导的冲突将影响组织目标的达成,冲突旨在某种确定性秩序的形塑而非失序和混乱,权力冲突本身并非目的.就大学场域而言,必须符合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教育逻辑,协调权力主体间的关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学术权利.

第五章,走向共同治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制度路径.抛开利益而言说权利,权利必定是空乏无效的,利益乃是权利的目的和价值依存,利益永远是权利形成的动机.大学场域囊括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符号资本,根据投入-产出理论,依附于相应资本的主体,即国家、科层管理者、市场和学者均拥有不同的价值主张和利益取向.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将大学视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大学场域不同资本/权力主体的冲突与融合、斗争与合作、妥协与共同决策提供了适切的分析框架.在这一框架指导下,我们将明晰“谁”是大学利益相关者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问题.美国大学拥有成熟的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共同治理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推向全球的一个最有价值的出口.独立法人制度保障了大学的自由与独立,使其处置内部事务免遭外界干扰,为保护大学最大限度的自治和政府最小程度的干预提供了合法的制度安排.董事会是大学的法人代表和最高权力机构,它与政府、社会保持灵活的沟通,并积极倡导大学的社会责任,是保障国家监督,政府参与管理和实现大学自治的重要机制.与此同时,董事会还负责大学事务的总体规划与管理,协调学术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教授会虽然置于董事会监管之下,但由于采取了不干预和向下授权的方式,从而保证了教授会的学术自由与独立.可以说,“法人-董事会制度”的共同治理机制对完善我国大学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第四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例: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研究

城镇化不仅是农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的过程,更是城镇与农村、传统和现代社会发展差距全面缩小的过程,城镇化水平是我国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标志.经过长期建设,我国“人口转移型”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结构转换型”高级城镇化特征也初现倪端.在此背景下,党*进一步提出未来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战略目标,即:努力实现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这表明,城镇化将是我国发展的新引擎,如何更好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

从人口结构看,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虽然目前“人口转移型”初级城镇化建设己取得不错的成绩,部分地区也逐渐呈现出“结构转换型”高级城镇化特征,但到2030年,我国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预计还会增加3.5亿.很明显,单纯依赖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只有借助于小城镇这个重要平台,城镇和农村、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才更容易形成一种平衡关系.所以说,建设好小城镇是触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关键,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作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地区,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代表全国小城镇建设的最高水平.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长三角地区小城镇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其它地区小城镇而言,这些经验都是宝贵的财富,对其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另外,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国内政策环境下,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依然面临众多严峻的挑战;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长三角地区小城镇自身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对我国其它地区小城镇建设也具有一定的警戒作用.鉴于此,在简单分析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内涵、小城镇建设理论基础、小城镇功能及发展动力因素、小城镇建设意义的基础上,本文将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剖析其发展历程及现状;归纳、比较分析、评价长三角及东部其它地区小城镇特点,总结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趋势;结合小城镇建设的国际经验和教训,获得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的相关启示;初步探索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规律,指出长三角地区小城镇遵循自身发展规律、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从而为我国长三角及其它地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参考依据.

第五篇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范文格式: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

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兴起转变人们对知识的态度及社会对大学的期待,加速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与融合,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创新技术的产业化.教育与就业之间日益严重的失衡,教育费用的增加与各国将资金用于教育的能力和愿望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推动创造性就业,主张技术创新及创新技术产业化的创业教育蓬勃兴起.创业教育是培养创业精神和企业运作能力的教育.针对学生,创业教育侧重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针对高等学校,创业教育主张产、学、研结合;针对社会,创业教育关注以创新的技术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美国高等学校60多年的创业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探讨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实施路径,总结可供操作的创业教育实践策略,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探讨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的实践路径,发现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的促成因素及阻碍因素,揭示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的运行特征及发展趋势,总结出可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借鉴的实施策略.为此,本文基于平衡理论和社会交换理论探讨创业教育兴起的动因,基于人力资本理论和学术资本主义探讨大学实施创业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美国创业教育产生的背景、历史演变、目标定位、方法途径,总结出可供我国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借鉴的创业教育模式——目标指向企业创建的“商学院型”创业教育、目标指向创新技术商业化的“工程学院型”创业教育.同时,揭示创业、创业教育、企业创建、大学创业与经济发展的互生互动模式.

论文以绪论开篇,主要说明研究的背景及研究的价值.在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确立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正文部分分为七章.第一章通过分析比较创业教育与其他教育思潮的关系,揭示创业教育的内涵.从社会、经济、文化的不同视角剖析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产生的背景后,探讨创业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本论文认为,创业教育顺应人生价值体现、促进大学发展、回应社会经济需求,所以,创业教育对个人、对大学、对社会,都有其成长的足够理由和良好基础.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有特定的、适宜其生长的社会、经济、文化土壤:西进运动培育了拓荒精神,进步运动使教育更贴近生活,罗斯福新政使大量企业劫后重生;敢于冒险的美国精神,注重实效的实用主义思想,主张通过奋斗实现自身价值的个人主义意识等,结合那个“发明、发现与商界大亨不断涌现的战后经济复苏与繁荣时代”,创业教育找到了它产生和发展的合理逻辑——萌芽阶段-发展阶段-完善阶段-创业型大学的兴起.第二章探析创业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本论文认为创业教育目标存在层次性:低层次的创业教育指向企业主培养,高层次的创业教育旨在创业素质的提升.围绕创业教育目标,论文分别从“意识、知识、能力、心理品质”四个维度诠释创业素质的基本内涵.论文第三章通过创业教育课程、教育计划、教育活动等探讨创业教育的实施途径;基于建构主义、实用主义、权变理论、体验学习等理论基础,评述创业教育最常采用的“基于问题、基于行动、基于权变、基于体验”的教学方法,并分析创业教育内容、策略、背景这三个基本要素之间的平衡与扩展.第四章探讨美国政府对高等学校师生创业的政策支撑.在分析创业政策的目标、策略、内容之后,提出美国政府支持高等学校师生创业的政策具有“注重实用、追求卓越、关注平等”的明显特征.同时,创业政策呈“关注创建创业生态体系、促进文化创业性转变、服务个人而非服务公司、关注高速成长的创业型公司”的发展趋势.第五章研究伊利诺斯大学的创业教育实践个案.论文主要考察伊利诺斯大学的创业教育政策保障、资金资助保障、教育质量保障等体系,评述伊利诺斯大学创业教育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分析指出伊利诺斯大学创业教育呈现出“‘商学院型’创业教育、‘工程学院型’创业教育、跨学科的创业教育及学术创业主导的创业教育”相结合的特征.第六章研究创业教育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影响.鉴于创业教育涉及学生、学校、社会经济三个维度,本论文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针对学生,创业教育吸引大量资金资助、培养大批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潜在创业者;针对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推动大学模式转型,推动大学-产业-政府新型三螺旋关系的形成,大学与公司之间的藩篱渐次消解;针对社会,创业教育促进创业友好社会环境的形成、推动企业创建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第七章探讨美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借鉴意义.创业教育实践涉及两个侧面——学校面向学生实施的教育及学校自身体制的创业转型,因此,本论文也从两个侧面展望我国创业教育的实施及研究型大学的创业型转变.本论文认为,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语境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诉求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创业教育的时代价值,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创业教育的多维度保障体系,分层次推进创业教育,以技术创新为主导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在大学创业型转变方面,指出研究型大学应以追求学术卓越为使命,以一流科学素质的教师为基础,科学研究与工程研究并重,融入市场化浪潮,以学术价值优势扩展其商业价值,作社会经济发展的强有力驱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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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部分以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作为全文的统领.本论文认为,创业、创业教育、创业型大学的相互依存和良性互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创业教育不同于创办企业的教育,它追求的是一种机会警觉和机会创造的创业精神;创业型大学不是唯钱是图的大学,它期待的是以卓越的学术成果商业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培育的是创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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