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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

主题:申报项目申请书范文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09

简介:大学硕士与本科申报项目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申报项目方面论文范文。

申报项目论文范文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省江北产业集中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各县,区经信(发)委: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6〕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申报条件,在已认定的省级小微创业企业基地中择优自主申报,并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五份报市经信委中小科.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四,申请条件

   1. 申报推荐范围为省经信委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2. 示范基地的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成立时间在3 年以上;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示范基地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需有经信,人社,科技等部门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3. 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示范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 示范基地应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中的四种以上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五,申报材料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8.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9.能够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10.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认定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请各县区经信(发)委,市经开区经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照《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各县,区申报名额按照各县,区规上中小工业企业数与全市总数的占比测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请各县,区于7月22日前组织企业网上申报,并将推荐正式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相关申报材料请从省,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创立和经营,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具备孵化与培育企业功能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青年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就业创业园等创业场所.

   四,申请条件

   1.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2.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较为完善.

   3.具有规范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4.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具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1人.

   5.有较完善的创业服务功能.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6.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滚动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有小微企业孵化毕业,培育成效明显.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

   2.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

   3.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4.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以及服务收费情况,是否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

   5.主要服务业绩及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

   6.下一步发展设想.

   (二)创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三)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

   (四)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

   (五)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六)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三表"(签字,盖章);

   (七)运营单位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要求向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会同市人社局,团市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签署审查推荐意见,行文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发放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转发省民营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17〕16号):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长江大桥开发投资促进局区,各县,区经信(发)委:现将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度我市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长江大桥开发投资促进局区,各县,区经信(发)委对本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要进行初审,并于2016年5月6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随文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民营企业

   四,申请条件

   1.2017年度我省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

   2.主导标准制定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标准发布稿中,位列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民营企业,同一个标准只补助一户企业.

   五,申报材料

   1.省辖市,省直管县经信委申报文件.

   2.2017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

   3.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

   4.申报国际标准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应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5.企业制定标准的发布稿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论文范文(仅限申报标准奖补).

   7.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向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 县经信委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后行文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后行文报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推荐第六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做好第一,三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推荐第六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做好第一,三批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服务函〔2016〕60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文件要求以及《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业〔2017〕214号)的规定组织好申报工作.请于6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第一,三批省示范平台复核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从省,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四,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园区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4.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6.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申报材料

   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

   4.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5.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

   6.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成效的评价;

   7.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8.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9.能够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10.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六,服务流程

   1.申报服务平台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请各县区经信(发)委,市经开区经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照《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各县,区于7月22日前组织企业网上申报,并将推荐正式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相关申报材料请从省,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报条件

   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五,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论文范文流量表和损益表),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4.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6.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论文范文度,实现完全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云服务平台(aheic.gov.),找到企业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和论文范文登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专项资金项目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限定700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经营情况较好,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与大企业配套协作的能力.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县经信委,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 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aheic.gov.),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报.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网上审核上报,并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产业集群专业镇重点企业投资专项资金

   项目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围绕主导产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中的重点骨干企业.

   四,申请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经营业绩较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着,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县经信委,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 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aheic.gov.),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报.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网上审核上报,并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成长性小微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论文范文联企业〔2017〕300号)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特征明显,2017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含).项目建设对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后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着.项目申报单位连续2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县经信委,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 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aheic.gov.),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报.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网上审核上报,并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三,服务对象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首批入驻"1+44"*平台的服务机构.

   四,申请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财企〔2017〕152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的设备和设施主要用于服务中小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2.2017年签订合同并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占其签订合同客户量的70%以上,且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40家.

   3.对小微企业收费标准低于其他客户和市场一般标准20%以上.

   4.2017年中小企业客户满意度不低于80%.

   5.项目建设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6.上年度未获国家或省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县经信委,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 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aheic.gov.),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网上申报.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网上审核上报,并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0(县经信委经济运行股)

   省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四,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工业企业.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3.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着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4.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5.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4.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通过初选审查的,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5.市经信委产业科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对准予上报的,联合市财政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各类项目汇总表),分别邮寄至省经信委(技改处)两份,省财政厅(企业处)一份;对不予上报的,告之不予上报的理由.

   七,服务时限

   2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省工业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四,申请条件

   1. 应用工业机器人的企业已在我省*工商,税务登记,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并已投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行为.

   2,省内工业企业购买省产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8000小时.

   3,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或购买数量在5台套以上,且购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

   4,项目已完工达效,并有购买机器人的论文范文和购买合同.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4.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通过初选审查的,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5.市经信委产业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对准予上报的,联合市财政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各类项目汇总表),分别邮寄至省经信委(技改处)两份,省财政厅(企业处)一份;对不予上报的,告之不予上报的理由.

   七,服务时限

   2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项目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2.申请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着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为2017年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要求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且研制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3.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4.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4.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通过初选审查的,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5.市经信委产业科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对准予上报的,联合市财政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各类项目汇总表),分别邮寄至省经信委(技改处)两份,省财政厅(企业处)一份;对不予上报的,告之不予上报的理由.

   七,服务时限

   2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省论文范文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

   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申请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7〕54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2.优先支持2017年内达产项目;

   3.项目总投资2000万以上,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等前期手续完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2017年已开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省信息消费专项资金初审转报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1.国家和省信息消费试点市县试点建设项目;

   2.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3.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云计算龙头骨干企业产业化项目;

   5.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有保证,项目产品具备产业化条件.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省软件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除具备《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7〕540号)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符合软件产业政策和软件产业规划.

   2.申报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无违规违法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3.申报企业已通过软件企业认定.

   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有保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信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服务,以及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企业.

   2.具有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场所,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拥有必要的研发设备,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研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的科研成果.

   5.项目资金已落实.

   6.其他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省信息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直接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项目的*机构或承建软件企业不予申报.

   3.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省信息化相关规划导向,符合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能够切实提升我省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4.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信息化推进股)

   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1.具备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财企〔2017〕214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3.申请设备补助项目,项目已发生设备购置额(含研发设备)不低于1500万元,并有设备购置论文范文;

   4.使用银行贷款项目,落实银行贷款不低于1000万元;

   5.各县区推荐.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线上在易户网申请;线下到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提交材料.

   2.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确认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会同县财政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4.县经信委分管领导根据股室意见审定,主要领导签发上报省经信委.

   5.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对准予上报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EMS寄送准予上报文件;对不予上报的,告之不予上报的理由.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申请条件

   围绕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技术与产品创新,重点支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以及我省特有的工艺美术品种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丰富产品品种,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2.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4.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六,服务流程

   1.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县经信委提交申报材料.

   2.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根据县经信委的推荐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市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8792808(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初审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发)委,开发区经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7]1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了解掌握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二,各县,区经信(发)委,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经发局要对照申报的要求和条件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切实把握项目质量.

   二,承办机构

   县经信委技术进步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除符合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安徽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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