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交易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交易国际贸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在线国际贸易犹如一新生婴儿诞生不久,悄然无息地进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其最早发端于美国,在欧美发达国家兴起,然后逐渐蔓延至全球范围.中国参与在线国际贸易市场应从1997年开始.当互联网刚刚登陆我国时,部分商家敏锐地意识到便捷的互联网与商务服务相结合会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最先涉足海外论文范文的是爱加悦网站,帮助国人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全球采购的愿望.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在线国际贸易市场也蓬勃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一、在线国际贸易的涵义
在线国际贸易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在线国际贸易是指买卖双方借助于互联网将产品和服务跨越国界进行交换的商业活动.外贸买家和卖家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技术进行网上营销、网上下订单、签订电子合同,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支付方式等等.广义的在线国际贸易交易的产品包括有形的产品(即传统的、可触摸的货物)和无形的产品(包括服务,如旅游、酒店住宿和咨询等和数字化产品,如电子书本和音像制品等).广义的在线国际贸易在交易主体方面可以包括外贸B2B、外贸B2C和外贸C2C等等.
狭义的在线国际贸易有些类似于跨境网络零售,指的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商品直接从一国销售到另一国的终端消费者(主要指个人消费者,也包括小型零售商),并在网上完成订单、支付、结算和物流等所有相关服务的新型国际贸易模式.其主要包括外贸小额批发( B2B)、外贸B2C或者C2B和外贸C2C三类,出口的物品多以快速个人消费品为主,购买特点以小批量、多批次、单笔交易金额小为主.
从收集的数据和主要的表现形式来看,目前在线国际贸易市场上活跃的主要是跨境网络零售的形式,且带来的问题也最多,所以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狭义的在线国际贸易.
二、中国在线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
1.在线国际贸易以出口为主流
在线国际贸易亦分为出口和进口两大类.目前,我国的在线国际贸易以出口贸易为主导.自2008年金融危机来袭,到2009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蔓延,传统贸易“集装箱”式的大额交易受到冲击,以跨境小额交易为代表的在线零售却迎来发展的新契机.金融危机下海外买家的采购行为发生了变化.小型批发商高频率的短单、小单,取代原有大中型批发商的长单、大单.全球84%的采购商将倾向于使用在线外贸平台进行采购,并倾向于小单多频与论文范文化.
据亿邦动力统计,目前我国做出口电子商务的网站大约在5000家左右,做国外商品境内销售的网站也有几百家,占电子商务网站总量的1/4.
2.进口贸易规模较小但发展迅速
在线进口贸易目前主要由海外论文范文和跨境网络直购两部分组成.2010年以前主要是基于消费者个人行为的B2C.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海外论文范文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120亿元,较2009年涨幅达140%.2011年上半年我国海外论文范文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06亿元,预计2012年年底规模可达480亿元(见图1).
后因2010年海关总署的新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才能免于征税,使得中国海外论文范文业务受挫,但同时也使跨境网络直购市场初现端倪.为了满足热衷海外商品的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一些商家开始提供直购服务.不少国外购物网站开通了中文网站,如日本乐天、澳洲的PAY-MATE、戴尔等.此外,中国银联推出的互联网境外支付服务以及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提供的跨境资金结算方案为海外购物提供了安全便捷的网络购物支付方式.MasterCard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跨境网购市场呈现逐年递增翻倍趋势,预计2012年将达180亿元,2015年中国海外网购市场将接近500亿元人民币.
国际贸易交易平台:第八届长春国际农业贸易食品交易博览会
3.产品结构主要以个人消费品为主
在线国际贸易的产品一般是标准化商品和个性化商品两大类.标准化的商品对购物体验度要求低,购物安全度高;而个性化的商品能反映出消费者的个性需求.由于目前在线国际贸易的买家主要是以个人为主的最终用户,因而产品类别主要是以快速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并且产品超级细分(详见图2).产品价值低和高科技产品目前尚未在互联网上销售.
从出口方面来看,各第三方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上的数据显示,出口畅销类产品仍以我国传统优势产品——服装和机电为主.从阿里巴巴速卖通网站来看,出口销售类产品排名第一的是服装,其次为珠宝手表和消费电子等.而中国大陆卖家在eBay销售排名前五位的销售品类依次为计算机、服装和配饰珠宝与宝石、手表、手机和配件、消费电子.
从进口方面来看,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十大品类分别为:化妆品、奶粉,箱包类、鞋帽类、服装、电子产品、高档手表饰品、个人运动器材和海外特产.这些均是国外的优势产品,即附加值较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等,以及一些具有文化民族特色的商品.
4.进出口企业以独立型和服务型平台为主
我国许多外贸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单凭自身的力量难以建立和维护网站,故而不少企业借助外贸第三方平台的力量去开展在线国际贸易业务.这些外贸第三方平台根据其经营业务范围又分为服务型平台和独立型平台.服务型平台意指在国际贸易市场中本身不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而仅是提供一个网上场所供买卖双方相互选择,整合信息和撮合交易.同时会提供一些附加服务,包括支付、物流、质量保证、售后处理等.这类平台的收入来源于按产品销售数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目前各项附加服务收费占收入比重越来越大.代表性的服务平台有:eBay、敦煌网、易唐网、阿里巴巴速卖通等.独立型平台则与生产商签订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独立平台运营商统一定价销售,自有团队运作模式直接对接海外终端消费者.这类平台的收人大部分来源于进货成本与销售论文范文的直接差价.更有些独立平台身兼二职,如兰亭集势、大龙网、草莓网和帝科思等.
5.在线国际贸易供应商的利润较传统外贸卖家要大
在线国际贸易的流程大大缩短了供应链,产品一般可以从制造商直接销售到消费者.流程的缩短为供应商节省了成本,加大了盈利空间.阿里巴巴统计显示,小企业中已有超过四成开始尝试小额外贸.目前,全球“速卖通”平台上小单外贸在线交易平均订单利润率在20%~60%之间,部分产品的利润会更高,而传统外贸的利润率在5%左右.在体积小、货值相对较高的行业如电子、家居、玩具、服装、珠宝首饰等的产品通过小单外贸其利润提升尤为显著.
三、政府当前面临的监管难点
1.海关通关管理问题
在线国际贸易目前的形式基本上都是小额交易,而目前中国海关对于小额贸易还没有相关的监管规定,通关手续需要完全按照货物通关要求操作,使得海关部门监管起来既复杂,难度又大.主要表现在:
第一,征税工作量加重.在线国际贸易模式下,交易是在生产商和最终实际用户间一次完成,省去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中间环节,可以减少征税点,避免多次征税和层层抵扣,节约增值税的征收成本.但从海关角度而言,由于省去专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原本向少数*人征收的一笔大额税款,变成向广大毫无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经验的国内消费者分别征收的小额税款,使税收征管复杂化,大大加大海关征税工作量,致使税收成本增加.
第二,查验货物论文范文工作量加重.跨境电子商务的商户交易大部分金额较小,且通过跨国快递或航空邮件递送,达不到海关报关价值,海关仅对其进行上机检验和随机抽检,无法按照经常项目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进行管理,也没有相应的电子数据记录,且交易货物从全国各地海关关口出境,无法实现“单货相符”.如海外论文范文中,一些企业或个人伪报物品品名、夹藏,利用晚间进行通关试图逃避关税;还有的利用分散、隔地邮寄的方法,防止批量邮寄产生联号而招致海关怀疑以此避税.
第三,查验侵权行为的难度加大.通过网络跨地域、跨国界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违法行为目前不断冒出.自2010年12月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落实以来,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针对网络购物交付的主要渠道即邮递和快件渠道的进出境邮包采取有效措施,对药品、服装鞋帽、饰品、手表、化妆品等重点物品的邮包进行重点布控查验,但是,由于贸易双方分属两国,这给调取资料带来了很大难度.一些民营快递公司揽取、中继业务,虽然要按规定向海关申报邮件快件,但是通常只是凭寄件人填写的单据来了解包内物品,并不核对寄送物品的性质,给海关查找邮寄侵权物品真正所有人增添了难度.
2.外汇监管问题
当前,我国网上跨境支付交易的方式主要有三种:①由第三方支付工具统一购汇支付,如支付宝境外收单业务和论文范文联的线下统一购汇支付和财付通等.②境外的电子支付平台接受人民币支付.一些电子支付公司希望拓展我国巨大的网上支付市场,于是支持用中国大陆论文范文实现境外网上支付.③用外币卡进行境外支付.前两者是借助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力量来完成支付,后者是买方独自完成.这三种方式无论是哪一种,都给外管局和银行等有关部门造成了监管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第一,跨境网络交易支付交易性质监测难.目前,跨境网络交易大部分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划转,极少数是个人直接通过个人外币卡账户结算.从交易对方来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汇入资金的交易对方均申报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而非实际付款人,实际付款人的真实信息被掩盖.对于那些持外币卡的个体消费者而言,持卡人可以通过发卡机构业务创新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购汇偿还,银行不审核任何材料,这使银行对交易性质的监管形同虚设.所以,跨境网络交易资金划转难以获取真实交易性质、交易对方等方面的资料,成为外汇收支非现场监测的难点.
第二,对外贸易核销监管难.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事的在线国际贸易给外汇核销工作并未带来太大的困难,中小型外贸企业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统一报关、统一核销.但是,有些外贸企业是依靠自建的网站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由于单笔交易的产品数量零星,大部分金额较小,达不到海关报关价值,所以出口货物时不报关,没有海关的出关数据,外汇管理部门无法验证货物真实出口.而且,由于大部分交易在海关系统中无电子交易记录,因此无法在线获取数据,无法实现结汇.尤其是跨国的虚拟物品交易,如创意设计、软件外包、网络游戏等,无法提供相应物流凭证,结汇更难.
对于那些持外币卡境外支付的个人而言,政府的贸易核销监管很难实施.自2004年新《对外贸易法》公布实施后,居民个人亦可直接从事对外贸易,外管总局专门发布施行了《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个人从事涉外贸易,必须*相关的备案及登记手续,且也需履行正常的进出口报关手续,外汇收支通过个人结算而非储蓄账户结算,纳入日常的贸易核销监管.但在网络直销模式下,个人涉外贸易经营无登记、无备案、无报关、无核销,直接通过个人外币卡账户结算,游离于跨境贸易物流和资金流监管体系之外.
第三,外汇收支性质归属难.由于前面所述的交易性质难以确定,不少资金流动游离于监管之外,易造成结售汇统计数据失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难,影响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
3.征税问题
在线国际贸易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因而具有无纸化、无址化、无形化、无界化、虚拟化的特点,企业一直享用着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免税的在线贸易环境,这给政府在征税问题上带来了很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税收的征收存在着争议.目前,各国对在线国际贸易的消费税的征收存有争议,对税是向供应商还是消费者征收意见并不统一.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常常免除外国供应商的增值税.这往往促使供应商设立在国外,并为国外供应商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假如从前征收增值税的中间商消失,那么现在谁应该征收增值税还不清楚.欧盟已建议,供应商应该就增值税在欧盟国家注册.美国是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它趋向于基于原产地的消费税.此外,欧洲的税务机构对它们出口到欧盟国家的货物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缺乏兴趣.我国的法律是对进口产品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这与美国的法律是相冲突的.随着国内消费者越来越青睐从网上购买外国产品,各国税收体制的不同会破坏国家的税基.
第二,交易的虚拟化增加了获取税收证据的难度.在跨境在线交易中,销售商往往是通过在因特网上设立一个*进行交易,并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而且,许多在线国际贸易提供的是数字化产品及网络咨询服务,可以转化为“数字化信息”在网上传送,导致税务机关不易判断交易对象的性质及数量,很难掌握实际销售情况以及销售产品的成本等因素,进而无法进行税务监管及征收.
第三,国际避税问题加剧.传统税法中,税收征管建立在纸质凭证、账簿的基础上,然而在线国际贸易改变了这一切,纸质的合同、论文范文、账簿、凭证不复存在,整个交易记录都变成了电子记录,再加上加密技术的应用,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真实有效的征税事实依据,失去了追踪审计的基础.电子凭证可以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痕迹,税收征管失去了可靠的审计基础.另外,企业还可以在互联网上选择一个免税或低税国设立站点,利用该站点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交易,而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从而轻松避税.在线国际贸易冲击了以凭证追踪审计的税收征管基础,加大了税收稽查的难度.
4.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网上购物安全是阻碍消费者购物的首要因素.跨境在线购物对消费者而言有时承担较大的风险,比如境外网站上的实物与网站照片差别很大;以次充好或以旧代新.并且,海外论文范文以邮寄的方式进入中国,未经质检部门检验,一旦论文范文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购买人不能与国外商家直接接触.而工商部门也难以帮助购买人维权,进入到补偿索赔程序.
另一方面,在网络环境下,网络零售商可以很便利地收集到大量有关购买者和访问者的信息.信息服务系统搜集、储存和传输论文范文和数据的同时,消费者的隐私权也不可避免受到威胁,如:网络经营者为追求利润和利益使用甚至买卖消费者论文范文;银行的过错行为或论文范文侵犯导致的个人论文范文信息被盗、丢失;大量垃圾邮件的骚扰等.有的网站注册会员管理不严格,泄露个人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买家身份信息和通信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买家权益保护的头号难题.
5.统计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同时国内并没有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在线国际贸易相关的数据统计存在难度.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在线国际贸易规模无法统计.目前,很多产品在线销售或购买时都没有纸质论文范文或合同等凭证,不少企业的规模也较小,产品出口也不报关,工商或者海关等部门都无法掌握真实的情况.故而,商务部至今并无在线国际贸易规模的数据统计,此类数据的统计多为咨询公司或研究机构承担,但这些数据统计差距较大,且可信度值得怀疑.其次,国际收支统计失真.在线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性质不易确定,不少资金流动游离于监管之外,造成结售汇统计数据失真,国际收支统计难.再次,税收统计出现遗漏.如前所述,在线国际贸易的避税现象加剧.例如,不少企业出口产品并未按货物出口正常报关,关税收入方面的统计就出现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误差.
四、政府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线国际贸易的监管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和实践的课题,尤其是目前其正处于起步阶段.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需要谨慎选择好监管的方式和监管的重点领域,把握好监管的尺度,以免监管过严扼杀了该领域的活力.从发展在线国际贸易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先企业后个人、先货物贸易后服务贸易、先出口后进口的顺序,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浅见:
1.搭建交易认证平台,掌握真实交易性质
在线外贸交易具有虚拟性、复杂性,外汇、统计等有关部门想要获取真实交易性质和交易对方的资料难度很大.目前较易操作的是可在各地区搭建在线国际贸易交易真实性认证平台,令在线出口企业与相关的国内外物流公司将每笔交易信息输入认证系统.一旦确认交易有效,一方面相关数据传到外汇管理局,方便企业凭此认证顺畅地核销结汇.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可以依据数据开展相关的贸易统计和税务工作.目前,重庆市正开始类似的业务试行.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获得央行批准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建设国际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平台人民币结转支付业务.
2.鼓励建立追溯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
鉴于当前国人对海外论文范文和跨境网络直购的青睐,保护国人的利益刻不容缓.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应以法律规制为主,欧盟在此方面可圈可点.欧盟2011年11月颁布了《消费者权利指令》,该指令颁布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同时,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经济体都设立小额索赔法庭,设立较高的赔偿标准,以增加消费者维权的动力.我国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主要是网上交易保障中心,该网站主要处理国内的网络零售纠纷,其业务可延伸至进口纠纷的调解.为保障消费者在进口时的权益,政府还应鼓励进口第三方平台的建设,令其网站建立商品追溯体系,一旦消费者发现各种交易欺诈行为,可以依据追溯体系追踪商品来源,将外国不法商人列入黑名单予以封杀.
3.监管前置,政企通力合作
针对海关查验难度,政府可借鉴美国适当下放部分权力给物流公司,将监管前置.物流公司承担核对寄送物品的性质的义务,海关只需承担复检工作.为打消物流公司因漏检或错检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的担忧,政府可以依据货物金额的大小允许物流公司每年有一定的检验出错率.
4.强化平台责任,协助政府监管
针对跨境网络交易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应当强化跨境交易网站和第三方平台的监督责任.事实上,当前由于法律的空白,网络交易产品的侵权责任大多落在第三方平台身上.例如,美国的337调查目前盯上了在线交易的产品,一些知名网站阿里巴巴与敦煌网都涉案其中,这些网站虽只是一个交易场所的提供者,但却成为起诉对象,而非网站上的真正卖家.暂且不论法律判决是否合理,如今不少在线国际贸易网站虽在制定交易规则时对网站卖家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发表免责声明,但都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合理注意义务,如敦煌网和eBay等.
(作者单位: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经管院,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责任编辑:论文范文娟)
总结:此文是一篇交易国际贸易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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