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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存在困难的原因

主题:知识产权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05

简介:关于本文可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范文

知识产权论文

目录

  1.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2.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存在困难的原因
  3. 1.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4.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5. 3.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性
  6.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对策
  7. 1.通过双边条约保护
  8. 2.通过区域性多边条约保护
  9. 3.通过国际公约保护
  10. 知识产权:李宇春参与“4.26知识产权保护日 正客来袭”活动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摘 要: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国际科技、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发展的结果.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地域性及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独立性和差异性等导致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存在很大困难.探讨相应的对策,有助于使权利人的利益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策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突显,盗版、侵权等现象日趋严重,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知识产权的独特性,使得权利人要想获得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定的难度,寻求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措施,是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17世纪到19世纪期间,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一时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侵权、盗版问题不断出现,逐渐产生了知识产权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最终导致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形成.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1886年签订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为形成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两个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各国在制定本国知识产权法时应遵守的最低标准,为外国国民提供了取得权利并获得保护的主体资格,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一国一地的疆界为限的法律保护,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水平.

知识产权:李宇春参与“4.26知识产权保护日 正客来袭”活动

197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立.它是一个致力于帮助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在全球范围内得到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权利人的创新得到回报的一个国际间政府组织.WIPO现有180多个成员国,管理着二十多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形成了世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导致这些国际公约的约束力不够,难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于是,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开始寻求一种更有效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由于全球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集中体现在国际贸易领域,将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结合起来,则能迫使各国为了能与它国进行贸易不得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坚持下,知识产权问题被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范围,1995年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该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最低标准,并要求所有WTO成员国必须遵守和执行,否则将受到贸易制裁.TRIPS协议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领域中涉及面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的一个国际公约,在客观上促进了世界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统一,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存在困难的原因

1.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无形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作品、商标的创意等都是无形的,这些无形的智力成果通过一定的载体才能体现出来.因为知识资产的无形性,它不能像有形财产的所有人那样,通过占有来达到保护其财产的目的,所以知识产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信息产品,具有公共性,它比其他财产权更容易受到侵害,这导致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格外严重.世界贸易组织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世界每年知识产权侵权货物贸易额约500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额的5%~7%,而且这个数字还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知识产权客体的开发是需要投资的.比如,《泰坦尼克号》投资为2亿多美元,《阿凡达》投资为5亿多美元,而研制一种新药,需要花费十年时间、十亿美元左右的资金.如果人们可以无偿地从盗版、侵权中获益,就会打击开发者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依某个国家的国内法而产生,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例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权或中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专用权,只能在中国领域内受保护,其他国家则不给予保护.所以,我国公民、法人完成的发明创造要想在外国得到保护,必须向各有关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并分别获得这些国家的批准.当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遭到侵犯时,权利人也仅只能依照各授权国家的法律请求保护.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重要区别.

知识产权地域性的限制,使得一国的知识产权离开本国领域即不受保护,其他国家的人可以免费使用而不构成侵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盗版、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3.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性

由于世界各国在历史文化、经济结构、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实力等方面的不同,各国在制定知识产权制度时,主要是从本国的利益出发,这导致各国间的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保护年限、法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例如,拿专利制度来说,一些国家采取先发明原则(如美国、加拿大、菲律宾),一些国家采取先申请原则(如英国、法国、日本、中国等大多数国家);对于专利保护的起算日,有的国家从申请日起算,有的国家从授权日起算;对于专利保护期限,有的国家是20年,有的国家是17年;对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有的不保护药品和农用化学品,有的不保护食品、植物新品种等等.

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性也导致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程度不一、标准各异,极大地妨碍了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对策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能够促进各国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保证国际贸易的公平秩序.要想在全球范围内更充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以下一些途径实现.

1.通过双边条约保护

双边条约保护是指两国政府通过双边谈判,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用双边条约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最初形式,在1883年之前,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通过双边条约的缔结来实现的.比如中国分别与俄罗斯、美国、奥地利、日本、泰国、德国等国家签订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双边条约.但即使在当今,发达国家对于一些没有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国家,仍然是通过这一方式来进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甚至对于WTO、WIPO的某些成员国,也采取这一方式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

2.通过区域性多边条约保护

多边条约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区就知识产权签订的条约.

(1)欧洲地区多边条约.主要的一个多边条约是《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按照统一的法律审查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同等效力的国家专利.其他的多边条约还有《统一发明专利实体法公约》、《共同体专利公约》、《欧洲电视剧节目交流协定》、《欧洲防止国家领域外广播协定》、《欧洲保护电视广播协定》和《欧洲跨国卫星广播版权和邻接权公约》等.

(2)北美自由贸易区条约.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随之建立.该协定的其中一个章节对成员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对北美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开创了南北国家利用自由贸易区进行合作、保护彼此知识产权的先河,对世界各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3)非洲地区多边条约.非洲国家为了加强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缔结了一系列的地区性多边条约.主要有:《建立非洲——马尔加什工业产权局协定》、《统一商标条例》、《班吉协定》、《建立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协定》、《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的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议定书》、《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的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议定书实施条例》、《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商标班珠尔议定书》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商标班珠尔议定书实施条例》等.

3.通过国际公约保护

目前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专门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的国际组织,一个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一个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WIPO管辖的公约主要有:《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专利法条约》、《罗马公约》、《日内瓦公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制止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法条约》、《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海牙协定》、《布达佩斯条约》、《里斯本协定》、《斯特拉斯堡协定》、《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和《类洛迦诺协定》等等.这些公约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了规定,确定了各缔约方普遍接受的共同最低保护标准.

WTO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则是一个全球性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弥补了WIPO所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不足,它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保护标准更高,并规定了详尽的执法措施和不遵守最低标准的争端解决机制.TRIPS协议的实施标志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由于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的特点之间的差异,导致其在国际范围内的保护存在较大困难.各国可以通过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及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方式,来保证本国的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唐广良,董炳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2]叶京生,董巧新.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3]郑成思.知识产权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刘政,硕士,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总结:该文是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知识产权引用文献:

[1]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论文选题 知识产权保护专业论文题目怎么拟
[2] 知识产权保护参考文献外国 知识产权保护参考文献有哪些
[3]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大纲范本模板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框架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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