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写作 > 学位论文 > 文章内容

环保执法论文范文参考 环保执法毕业论文范文[精选]有关写作资料

主题:环保执法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1-20

环保执法论文范文

论文

目录

  1. 第一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参考:论我国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激励机制
  2. 第二篇环保执法论文样文: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立法研究
  3. 第三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模板:中国式分权下的地方政府环保职能研究
  4. 第四篇环保执法论文范例: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
  5. 第五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格式:论行政机关自我规制

★100篇免费环保执法论文范文,为你的写作提供相关参考,可用于环保执法方向的硕士论文和本科论文写作参考研究,每一篇都是经典优秀的范文格式模板,【赶紧阅读吧!】

第一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参考:论我国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激励机制

“经济人”假设是近代西方经济学研究中常用的一块重要理论基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M.布坎南等人将“经济人”假设引入到政治领域,来分析政治活动中人的行为选择,提出了政治的经济理论,即公共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政治活动中的参与人,即政治家、政府官员和选民类似于市场中参与主体,都有着“经济人”的行为动机.从“经济人”的视觉考察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这样一类组织,即由一类理性自利的、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个人组成的集合.

地方政府是环保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地方政府环保履职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家环保法律、政策目的的实现情况.然而,在我国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和官员个人利益,长期只顾“政绩工程”、追求地方经济粗放式增长,而环保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的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都与地方政府在履行环保职责方面的失职直接相关,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环保法律、政策目标实现的最大困境.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制度作为规范人们行为动机的社会规范框架,对人们的行为直接起着激励导向作用.仔细分析地方政府行为背后的原因,会发现这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地方政府面临的激励机机制有关.首先,从正激励机制上来说,针对多任务目标的地方政府,财政分权、行政分权、以GDP为核心的干部晋升考核制度起到的是激励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导向作用.行政分权、财政分权创造出了这样一个激励格局:辖区经济越发展,财政收入越高,地方政府所能分享的财力就越多.同时,财政分权和行政分权,赋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经济管理权.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过程中,有相当大的决策自由裁量权.这些权力与GDP政绩考核制度结合,使地方政府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做大GDP有着强烈的冲动.也正是这种制度安排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都存在着不利于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因素:财权、事权不对等的矛盾给地方政府履职造成相当大的财政压力.在多种任务的委托下,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往往会把精力放到那些容易被上级观察到的任务上,从而减少或完全放弃在其他任务上的努力.而长期以来,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环保指标是软指标,这就造成地方政府不重视环保职能.同时,在地方政府的税源结构、转移支付制度、土地财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缺陷使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偏好不重视环保职能.在负激励机制上,监督问责立法滞后;现行法律缺乏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问责标准、问责程序等内容的明确规定;内部监督软约束;人大、公众、司法等外部监督乏力;缺乏事前监督机制.这为一些地方政府只顾“政绩工程”、滥用自由裁量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环保履职不力提供了空间.

针对这种情形,我们需要完善法律政策、加强地方政府环保履职的正负激励.首先,在行政分权上,从行政性分权走向法治分权、让地方政府对自己的权益有稳定的预期.合理界定政府的权力边界,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提升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中的地位、加强县、乡(镇)级地方环保部门的履职能力.其次,在财政分权上,通过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完善环境保护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地方政府环保履职的财政支持;完善资源税制、环境税制,发挥其经济调节和增加收入功能;规范土地财政,建立合理的土地收入制度,约束地方政府滥用土地管理权力破坏环境的行为.再次,要在干部晋升考核制度中增加环保指标权重,让地方官员通过积极保护环境来获得自己的收益.最后,完善监督问责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的“经济人”动机,促使其积极履行环保职责.通过环保立法明确、细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加强事前监督、外部监督、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立法建立如重大决策失误的问责制度、地方政府环保工作人大监督制度、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等一批具体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不顾环境公共利益、而只顾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地方政府环保履职的动力来源于有效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一方面尊重地方政府的自利动机,尊重其自由选择的自由权利,同时,通过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的发挥,使地方政府的自主选择基础上的自主行动,能够在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环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环境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完美和谐.

第二篇环保执法论文样文: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立法研究

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横向格局可概括为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因而承担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众多,并且职能交叉严重.所以,我国的环境行政管理向来都是部门分割、各自为政,仅有分工而少有配合,不仅使得各部门无法顺利履行自身环保职能,更致使政府环保职能无法统一完整实现.鉴于此,我们认为应在环境保护法体系中全面确立行政协助制度.因为,行政协助制度是处理行政主体横向关系的重要制度,其主要优势在于:既尊重行政主体已有法定职权,又能弥补行政分工过细带来的漏洞和交叉.这一优势可以在不改变我国现有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通过建立行政协助制度,保障各部门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最终实现我国政府环保职能的统一完整履行.

事实上,在我国环境管理实践中已有大量行政协助经验.行政协助不仅涉及环境监督管理各部门,也存在于各个执法环节、各类环境行政事务中.具体表现为两类:一类是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与非环保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协助,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与*、监察和工商部门之间的协助.另一类是环境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协助,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与环境污染防治部门、自然资源保护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助.这些已有经验表明,在我国环境管理中建立行政协助制度是必要的.一方面,行政协助在实现政府环保职能的统一履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环境管理的多部门性及环境整体性,决定了其行政协助主体众多,且协助的情形复杂.因此,即使我国通过制定行政程序法就行政协助做出通则性规定,也并不能完全满足环境管理中行政协助的特殊需要.鉴于此,应通过修订现有环境法规以确认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经验,使其更好地发挥其制度功能.

然而,通过对我国环境法规范中已有行政协助规定的考察,我们发现其立法几近空白,不仅法条数量少,而且仅有的几条规定也十分原则.立法体系上的不足表现为:属于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地位的《环境保护法》,对这一制度没有做出任何规定;其他环境行政法规中的行政协助规定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配套立法作用.立法内容上的不足表现为:没有确立环保部门的行政协助请求权;对行政协助制度的具体程序缺乏规定.已有立法的不足,给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实践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由于已有立法对行政协助的被请求主体极少进行明确列举,引起我国环境管理中行政协助主体关系不明;其次,由于已有立法没有对行政协助的争议和责任归属等进行规定,所以行政协助没有法律强制力,推诿或拒绝的情况较多,影响了行政协助制度的实际效果.最后,由于立法不足,我国环境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以上级领导指令、联合执法等行政手段代替法律强制力,以实现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的异化现象,造成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存在,掩盖了行政协助制度的正当价值.


https://www.mbalunwen.net/yuzhou/82586.html

以上环境实践中大量行政协助经验与环境法规范中行政协助立法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了立法构建之必要.不仅如此,要构建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对国内外行政协助立法经验的借鉴必不可少.我们通过对国外一般行政法规范和环境法规范中行政协助立法经验、及国内其他行政法规范中行政协助立法经验的考察,获得了两方面的立法启示.第一,可行的立法模式是行政程序法加单行法模式;第二,立法条款应以单行法的原则性规定和配套法规的具体规定相结合,并且以授予主管部门协助请求权为立法惯例.

基于以上经验,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行政协助制度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中,以现有第7条确定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为前提,对行政协助的主体进行原则性规定;二是通过环境行政法规对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行政协助基本情形作进一步规定;三是在环保部门制定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对行政协助的适用情形、运作程序、费用负担、争议解决、救济模式和法律责任等进行细化.

第三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模板:中国式分权下的地方政府环保职能研究

环境问题正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公共物品,应由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来提供.在中国,实行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为主体的环境治理模式.在应然层面,地方政府应当和*政府一样,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来履行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能;而事实上,地方政府无论是在回应和处理环境*件、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还是环境执法、跨区域环境联合治理时都出现了职能缺位的问题.究其原因,在中国式分权的背景下,经济上是分权的,而政治上*对人事任命权的控制使得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升迁主要由上级政府说了算,当地民众的需求和偏好难以真正决定官员的政治命运.中国的环境治理状况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当*政府将多重权力下放和委托给地方政府后,地方官员会偏好那些易被上级识别和测量的任务目标如经济发展,并以此作为其职务升迁的资本.所以通过借助官员政绩考评机制所带来的激励效果来判断地方政府的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如何,从而探寻其环保职能缺位的主要原因,并尝试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绩考评机制,使其对地方政府官员起到切实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环保职能缺位,也表明由*政府来监督地方政府的环保行为可能远不如由当地民众监督更加有效,即*与社会可以结成联盟,共同约束地方政府的环保行为,作为组织化的载体,非政府环保组织似乎可以承担此功能,所以为了弥补地方政府环保职能的不足,基于非政府环保组织与政府的“嵌入式”关系,在不改变二者原有利益格局和不动摇政府合法性的前提下,积极发挥非政府环保组织的职能优势,使其成为政府环保职能的补充力量,也可以为中国未来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一种新的动力.

第四篇环保执法论文范例: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

近年来,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在我国学术界方兴未艾.然而从现有文献看,既有研究大多停留在现象描述层面,很少有从理论上深入探究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成果.结合行政学的研究成果,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应当从四个维度进行研究,即*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间关系、职能部门间关系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些维度总体上反映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内部结构及其与外部社会的关系.

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需要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发现问题.民国时期(1949年以前)的流域管理体制是我国现行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机构和流域管理机构发展演变,建国后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起步阶段(1949-1978)、转变阶段(1979-1994)、深化阶段(1995-2005)、强化阶段(2006-).从演变历史看,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的动力包括五个方面,即突发性流域水污染的影响、高层领导的重视与推动、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从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看,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弊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层级节制权威弱化、地方政府以邻为壑、职能部门争功诿过、持续改进机制缺失.

环保执法论文范文相关参考属性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环保执法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2500字电大毕业论文、8000字学院学士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8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环保执法专业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环保执法论文范文选题

在单一制国家结构下,*与地方关系成为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主导因素.其实质是保障*的流域水环境政策得到地方政府有效执行.*与地方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分权制和集权制两个理论视角进行阐述.前者强调地方政府相对于*的利益独立和行为自主性,后者强调*政府对地方层级节制的权威性.因此,*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就是如何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保障*权威的问题.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地方政府和*政府分别代表流域局部和整体利益,亦即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这种利益冲突与我国流域水环境分级管理的体制相结合,形成政策执行阻滞机制,*权威受到损害.为了维护*权威,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提供了三类保障机制,即人事任免机制、专项转移支付机制和业务监督机制.从实践情况看,这些机制都存在一定缺陷,不能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有效维护和实现*权威.

地方政府间关系改进有助于消除流域水环境管理“公地悲剧”.其核心在于通过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机制,实现流域水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竞争与合作两个视角进行阐述.前者植根于地方政府所具有的特殊利益或地方利益诉求,后者则植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外部效应.利益冲突导致地方政府间竞争,政府间竞争产生负外部性,社会交易成本增加.地方政府间合作能消除负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然而从理论上看,地方政府间竞争关系比合作关系更牢固,从实践看,地方政府间竞争同样能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但需要恰当的制度设计.地方政府追逐经济利益的竞争与流域水环境产权公有制结合,造成流域水环境恶化的“公地悲剧”.地方政府间竞争目标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双重制约.如果能扭转地方政府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企业式”行为,就能有效遏制流域水环境“公地悲剧”.就流域水环境管理中的地方政府间合作而言,其组织形式包括“市场签约”、“组织签约”以及二者的混合型态.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间合作需要相应的推动机制,主要包括市场机制和科层机制.这些组织形式和推动机制在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合作过程中各有优劣,互为补充.

职能部门间关系改进有助于实现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综合目标.其核心在于实现政府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的恰当配置.职能部门间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分工与协作两方面进行阐述.职能部门专业分工旨在提高效率.由于部门隔阂、特殊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旨在提高部门行政效率的分工却阻碍整体行政效率的提升.这就是专业分工悖论.部门协作是不同职能部门围绕管理目标开展的协作行动.职责边界妨碍公共管理活动共同目标的形成,部门特殊利益阻碍部门协作的进展,旨在提高整体管理绩效的部门协作非但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反而阻碍管理绩效改进.这就是结构-功能悖论.两种悖论表明,基于职责导向的部门分工与协作无法避免其固有困境.目标导向的分工协作原则能够为改进部门分工协作的效率提供新的契机.职能部门只有通过基于目标导向的组织变革,部门协作才能得到根本改进.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有关职能部门可分为统一监管、行业分类管理和综合调控管理等三类,彼此存在职责边界问题并形成双边垄断局面.部门特殊利益与双边垄断相结合,造成流域水环境管理分工异化,降低分工效率.职能部门的单一功能和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复合目标之间的冲突表明,目标导向应成为职能部门分工的基本原则.流域水环境管理整体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协作,利益冲突和技术性限制却导致部门协作陷入困境.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动机来源包括部门利益、共同愿景和组织压力等方面.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形式包括联合发文、联合执法检查等,部门协作的协调机制包括科层协调和制度协调.无论哪种协作形式或协调机制,都各有优势和不足.

管理体制开放是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的关键所在.其核心在于妥善处理政府与社会在流域水环境管理中的关系.管理体制开放的基本原理主要从官僚制、系统论等理论视角进行阐述.官僚制为应对不确定性,主张行政组织封闭,从而引发组织回应性不足的弊端.系统管理的思想和政治系统论都把行政管理体系视为开放系统,力促管理体系与外部环境进行能量交换.本文认为管理体制改进的根本动力来源于管理体系外部,只有实行体制开放才能为体制改进提供动力.行政管理体制开放伴随着潜在风险,这种潜在风险与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密切相关.行政管理体制开放的风险消解依赖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实行逐步开放,二是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我国政府开放程度较低,降低了管理体制的回应性.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制约政府开放程度的体制内部因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关于社会稳定的政治权衡,二是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三是职能部门的组织惰性.推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内部力量有三类,即*政府、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我国公众参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程度也比较低,甚至造成政治参与的畸形发展,损害政府的合法性.从实践看,制约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社会公众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环境污染的不确定性.推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新闻媒体、环保组织和利益相关者.

基于对以上四方面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应当在这四个方面分别做出相应的改进.第一,就*与地方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提高权威链条强度,调整地方政府利益权衡格局,坚定*政府环境保护决心.第二,就地方政府间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调整*政府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竞争目标施加积极影响,以立法等手段来规范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第三,就政府职能部门间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合理界定职能部门权责,推进目标导向的组织结构重塑,改进职能部门协作机制.第四,就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推进流域水环境公共治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基于开放导向的功能结构重塑和行政流程再造,同时,执政党和政府应当致力于增强公众参与意愿、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综上所述,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具有系统性、权变性和价值倾向性.我们可以结合实践和需要设计合适的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存在逻辑推理不够严谨、搜集资料不够全面等问题,仍需留待将来进一步完善.未来研究的努力将主要集中于建构理论框架和开展实证研究等方面.

第五篇环保执法论文范文格式:论行政机关自我规制

本文以类型化的方法对行政法治的方式进行构建,将其划分为立法规制方式、司法规制方式和行政自我规制方式.文章进一步分析了行政自我规制的理论基础,系统阐述了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基本构架,并着重分析了几种主要的行政自我规制类型,分析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价值、局限与完善途径,探寻规范自我规制的路径,最终通过拓展公法学研究的视域,达成行政法理论更好为实践服务的目的.

文章的序言部分交代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

第一章主要阐述三种行政法治方式.文章从类型学的角度,对行政法治方式予以类型化的构建,提出三种典型的行政法治方式:立法规制方式、司法规制方式和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立法规制方式是以代议机关为主要规制主体,强调法律对行政的支配,强调行政机关的执行角色.司法规制方式是以司法机关为主要规制主体,强调司法对行政的普遍监督.而行政自我规制方式则是以行政机关为主要规制主体,强调行政系统的内部规制.

第二章介绍行政自我规制的理论基础.行政自我规制作为一种行政法治方式,主要具有如下理论方面的支撑:首先是行政的分权、制衡与自治.立法规制方式强调的是议会至上,强调立法对行政的支配;司法规制方式则强调司法优位,强调司法对行政的普遍监督.在这两种方式下,行政都处于一种被支配、被监督的地位,而现代国家的政治现状并非如此.行政自我规制方式则更强调行政的自治与自主,强调行政系统的内部规制,强调一种自律行政.其次,软法与平衡理论.根据软法和平衡理论,行政权既有消极作用,也有积极作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监督,既要运用硬法手段,也要运用软法资源,要实现自律与他治的有机结合.行政自我规制是行政自律的重要体现.再次,行政*和传统文化.律己的行政文化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也能为行政自我规制提供相应的理论资源.最后,权力观念的改变以及个人决策者理性博弈理论也是行政自我规制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阐述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主要从理论上归纳行政自我规制的几种模型.一是行政分权和放权.二是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制.三是对行政过程的规制,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成本收益分析、风险评估等机制开放行政决策过程.四是通过行政监督实现行政自我规制.

第四章探讨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价值、局限与完善途径.目前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价值主要为规制成本低、对抗性小、便于深层监控、及时、便捷、高效.行政自我规制方式的局限主要有:动力不足、非持续性、非统一性、无法超越自身利益等.完善行政自我规制方式,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行政自我规制的正当性;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自我规制与其他规制方式之间的衔接.

文章的最后主要总结了基本观点和存在的不足,希望通过对行政机关自我规制问题的延伸,拓展公法学研究的视域.

该文是环保执法论文范文,为你的写作提供相关参考.

环保执法引用文献:

[1] 环保执法论文选题范文 环保执法专业论文题目怎么拟
[2] 环保执法方面论文参考文献 环保执法专著类参考文献有哪些
[3] 环保执法论文大纲模板范文 环保执法论文框架怎么写
《环保执法论文范文参考 环保执法毕业论文范文[精选]》word下载【免费】
环保执法相关论文范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