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传院〔2017〕21号 签发人:彭少健
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印发
《浙江传媒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学位字〔88〕第102号),以及浙江省教委《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教高一字〔92〕第59号)的规定,为规范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含本院自考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浙江传媒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浙江传媒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主考专业)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指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函授,业余,夜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学位大学英语)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分者;
(二)有考试论文范文等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者;
(三)在学习期间,大专起点的本科生课程补考达三门次, 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继续教育学院是本校成人学士学位的主管部门.
(二)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年月日前
(三)按规定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打印,成绩(含不及格,补考及重修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填写.
(四)继续教育学院将审核同意的学位申请者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一)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册(一式三份).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申请人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
第六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月份评审.每位学员在毕业申请.第条 学位证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格式统一制发,并注明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
2016本科毕业生工资:GAFA——艺术与人文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
式获得某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条 学位申请者,推荐单位以及学位授予单位,在申请,推荐和审核,审批过程中,凡违反国务院,省有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提交省教育厅作出处理,撤消已授予的学士学位.第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2017年3月20日印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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