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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才培养评估自评报告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3-12-30

简介:适合不知如何写评估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评估人才培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评估人才培养论文范文

人才培养评估自评报告论文

目录

  1. 人才培养评估自评报告:教育部专家组到陶瓷学院评估人才培养工作

目 录

   一,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4]1号) 1

   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5

   三,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7〕15号) 9

   四,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苏教高〔2017〕16 号) 15

   五,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19

   六,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苏教高〔2004〕29号)(第一轮评估) 25

   七,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高〔2017〕5号)(第二轮评估) 26

   八,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的通知 (苏教高〔2017〕39号) 49

   九,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教高[2006]14号) 72

   十,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6] 44号) 78

   十一,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7]47号) 102

   十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高[2007]12号) 106

   十三,教育部论文范文 财政部论文范文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7]18号) 113

   十四,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7]8号) 151

   一,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4]1号)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高等职业院校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人数持续增长,其规模已占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左右.以就业为导向,切实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是满足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论文范文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坚持科学定位,明确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方向.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要扭转目前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过多强调学科性的倾向,扭转一些学校盲目攀高升格倾向.要在全社会倡导并树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都能办出一流教育的思想.所谓一流的教育,主要体现在先进的办学理念,先进的管理和服务,优质的办学条件和培养出高质量人才上,最根本的标准是要培养出受社会欢迎的各类高质量人才.高等职业院校都应立足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二,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在调整和设置专业时,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同时,要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其结构调整的依据,对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的专业,应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应予以撤消. ????三,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加强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培养高技能人才必须有"双师型"教师队伍作支撑,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学校的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同时,要积极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含离退休人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定,教师聘任等方面单独制定适合"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评聘制度,为"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要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的高等职业教育经验,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进理论教学,改革教学方法,重视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学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中,加强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养成教育.教材内容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并注意及时跟踪先进技术的发展.要特别重视高等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的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认真制定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整体建设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规划内容.不断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的实际动手训练,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要在中心城市或高等职业院校比较集中的地区,创建一批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现该地区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担负该地区相应专业学生的实训,教师培养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等任务.2004年,各地应重点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启动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作,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四,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积极探索校企全程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高等职业院校要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从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制定与修改,教学实施,实习实训直至学生就业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和用人单位的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重点培育一批与本地支柱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在产学研结合方面特色突出,以订单式培养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形成一批以订单式培养为特色的专业.要重视地方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规划和发展中的统筹,协调等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组建机械,电子等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职教集团",探索产学研结合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道路. ????五,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相关行业厅(局)共同配合,在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落实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的主体专业,推行学生毕业取得*书的同时,直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试点工作.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要依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及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关职业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对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半年,及时为学生调整专业方向,补充相关课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对于毕业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应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对其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2004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及相关行业厅(局)共同配合,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力争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都能取得"双证书".2006年,这一比例要达到90%以上. ????六,大力推进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学生自主创业.高等职业院校应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以满足岗位(群)的能力,素质培养要求为标准,在各专业中推行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应积极开设"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或"双专业"以及系列实用课程等,允许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自主选择学习,以灵活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职业技术人才.积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学校应开设创业课程,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实际锻炼的平台,并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创造条件,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七,积极进行高等职业教育两年制学制改革,加快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正确定位,加快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要把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由三年逐步过渡为两年.要通过学制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改革,突出职业教育的灵活,快捷和适应性强的特点.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参与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和论文范文广播电视大学的相关专业,要从2004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两年制试点.今后,凡新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都实行两年学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积极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两年制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八,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国家将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今后,高等职业院校每五年都要接受一次评估.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将作为检验学校办学水平的核心指标,就业率较低的院校不能被评为良好和优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办学水平高,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院校在跨省招生和灵活设置专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使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学〔2003〕6号)精神,坚持学校办学"三个适度挂钩"的要求,即将就业工作与院校的事业发展,专业设置,评估结论相挂钩,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对就业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部将在一段时间内对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暂缓备案或不予备案,以督促重视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同时,要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对一些非高等职业院校举办的名不符实的高等职业教育要进行整顿和清理. ????九,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高等职业教育主动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将要陆续实施一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精品专业等项目.要加大对这些优秀成果的宣传力度,树立在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以引导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和改革的正确方向,增强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了解和认可,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 ????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并将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 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适当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 二,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 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论文范文作为根本任务.要以《论文范文论文范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要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倡导选聘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三,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

   ??? 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要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共同努力,形成国家,地方(省级),学校论文范文重点专业建设体系,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80%以上.

   ??? 四,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启动1000门工学结合的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地方和学校加强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教材建设,重点建设好3000种左右国家规划教材,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并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 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 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本质是教育通过企业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 六,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 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要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重点专业领域选择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进行支持与建设,形成一批教育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 七,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教师,逐步加大*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教师讲授的机制.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引导教师为企业和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研究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强骨干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批优秀教学团队,表彰一批在高职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论文范文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 八,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 高等职业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尤其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过程监控,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5年一轮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 九,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国家将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100所示范性院校,引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强化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制定政策措施,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主动服务社会,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院校办学,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宣传,增强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了解,提高社会认可度.要高度重视高等职业院校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建立轮训制度,引导学校领导更新理念,拓宽视野,增强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能力,要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高等职业院校党政领导班子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把学校的发展重心放到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上来,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特别是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招生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维护稳定,保障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论文范文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了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开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形成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新优势,更好地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1.以就业为导向,明确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 2.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创新专业建设机制.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状况,所有高职院校都要遴选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若干专业群,形成国家,省级,学校论文范文特色专业建设体系,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专业建设的中期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的新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90%以上. 3.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各高职院校要以国家和省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加快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形成国家,省和学校的论文范文精品课程体系;要创新课程开发体系,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的课程和教材;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4.以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抓好高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实验,实训,实习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及其专业群的布局结构,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紧密联系行业企业,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创新建设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使所有开设的专业都有满足要求的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要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多种功能,使实训基地成为学生教学和训练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和科研的平台,校企合作和生产服务的基地,社会服务的窗口,技能鉴定的场所.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要大力推进校外顶岗实习,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重点建设一批服务面广,装备水平高,机制灵活,效益突出,开放共享的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并力争进入国家级实训基地行列. 5.以"双师"为骨干,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调动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引导教师为企业和社区服务.实行"访问工程师"和出国进修制度,教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系统掌握业务技术流程,强化实践技能.开通高职院校引进企业技术人才的渠道,实现智力柔性流动和人才资源共享.每个专业至少要培养和引进1—2名专业带头人,培养4—6名骨干教师,聘请4—6名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教师.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针对高职院校重实践,重技能,重应用的特点,单独制定相应的条件标准,实行分类评审;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聘用程序,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各高职院校要加强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努力形成国家,省,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梯队,提高高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以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提供管理,场地和部分师资,企业提供项目,设备,技术,实习实训基地,*教师和就业机会,发挥企业和用人单位的主导作用,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学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各高职院校要鼓励师生以实训基地为载体,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应用层面,推广层面的技术,方法和产品的研究,加强教师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7.以评估为手段,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高职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要巩固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成果,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高职院校自我发展,自我评价,自我约束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法,手段,简化评估程序,着重内涵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整体水平的提高.要改革教学评价方式和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口试,答疑,现场考试,操作类型考试等多种测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逐步推行全省高职院校之间学分互认. 8.以国际合作为平台,提升江苏高职教育国际竞争力.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办学.把高职教育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举办多种形式的学历和培训教育,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有计划地聘请外国教师,提高江苏高职教育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扩大高职教育国际人才交流和学术交流,推进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和学者互访,组织千名高职院校的"双师型"骨干教师赴国外培训.主动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大力拓展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留学深造渠道.借助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江苏高职教育走向世界,提升江苏高职教育国际竞争力. 9.以体制改革为活力,创造江苏高职教育集约发展新优势.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校企全面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是创建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优势的重要手段.鼓励组建以产学研为主要纽带,以高职院为龙头,企业和高,中职院校广泛参与,跨地区的行业性职教集团.已组建的职教集团,要创新合作机制,激发集团成员参与动力,增强集团成员凝聚力,促进集团成员深度融合,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形成江苏高职教育集约发展新优势.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参与当地区域教学联合体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教师互聘,图书通借,学分互认,共同培养.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把民办高职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完善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努力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制定鼓励民办高职院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相关政策措施,在招生就业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职教育领域,参与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后勤服务.依法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10.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为契机,构筑江苏高职教育新高地.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按照示范性院校建设规划,认真实施建设方案和建设项目,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综合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做建设的示范,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和管理的示范,努力建设成为国际或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示范性院校要开放共享教学改革成果和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职院校加快改革与发展,办出特色,提高水平,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其他高职院校要借助示范院校建设的平台,充分利用他们提供的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改革成果,高起点地推动自身建设,改革和发展,在若干专业或领域形成特色和优势,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江苏高职教育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工程",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要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的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宣传高职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贡献,赢得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高职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高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促进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不再下滑,并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 2.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暂停招生学校当年不得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五,请各地,各部门将本通知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尽快转发至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原《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doc

   ?????????????????????????????????????????????????二〇〇四年一月四日?

   表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学校类别 本 科 生

   师

   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

   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院校

   医学院校

   语言,财经,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18

   18

   16

   18

   11

   11 30

   30

   30

   30

   30

   30 14

   16

   16

   9

   22

   18 5000

   5000

   5000

   3000

   4000

   4000 100

   80

   80

   100

   70

   80 ?

   学校类别 高 职 (专 科) ?生

   ?师

   ?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

   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院校

   医学院校

   语言,财经,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18

   ?18

   ?16

   ?18

   ?13

   ?13 15

   15

   15

   15

   15

   15 14

   16

   16

   9

   22

   18 4000

   4000

   4000

   3000

   3000

   3000 80

   60

   60

   80

   50

   60 备注:

   1.?

   2.?

   ?

   表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限制招生

   学校类别 本 科 ?生

   ?师

   ?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

   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医学院校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22

   ?22

   ?23

   ?17

   ?17 10

   10

   10

   10

   10 8

   9

   5

   13

   11 3000

   3000

   2000

   2000

   2000 50

   40

   50

   35

   40

   学校类别 高职(专 科) ?生

   ?师

   ?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

   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医学院校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22

   ?22

   ?23

   ?17

   ?17 5

   5

   5

   5

   5 8

   9

   5

   13

   11 2500

   2500

   2000

   2000

   2000 45

   35

   45

   30

   35 备注:

   1.?

   2.?

   3.?

   4.? 本 科 高职 (专科)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生) 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生)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个)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生均年进书量(册)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生) 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生)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个) 新增教学仪科研器设备所占比例(%) 生均年进书量(册)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30 54 6.5 10 7 10 4 20 54 6.5 8 7 10 3 工,农,林,医学院校 30 59 6.5 10 7 10 3 20 59 6.5 8 7 10 2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30 54 6.5 10 7 10 4 20 54 6.5 8 7 10 3 体育院校 30 88 6.5 10 7 10 3 20 88 6.5 8 7 10 2 艺术院校 30 88 6.5 10 7 10 4 20 88 6.5 8 7 10 3 ?备注:

   1.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2.?30000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9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备注: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折合在校生数等于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等于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教师总数等于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1.? 等于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 等于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 等于(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4.? 等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5.? 等于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6.? 等于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7.? 等于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8.? 等于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9.? 等于(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10.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等于(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11.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等于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2.生均年进书量等于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说明:

   1.?

   2.?

   ?

   六,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苏教高〔2004〕29号)(第一轮评估)

   ??????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实施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和重要环节,是对学校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工作以及办学水平的全面检查,也是促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精神和全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江苏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培养大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保障.省教育厅将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分类指导.以评估为契机,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省高职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更好地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全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三年一个评估周期,2005年至2007年为第一评估周期.2004年底以前正式建校的高职高专院校都必须在第一周期接受评估. 三,评估组织机构与实施机构 1,省教育厅高教处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的组织者,负责制定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提出专家库成员建议名单,以及评估结果的上报工作. 2,省教育评估院受教育厅委托,承担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任务,负责实施评估工作. 3,成立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只能是确定评估专家库成员,审议评估结论和处理评估异议. 4,评估专家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专业分类,充分利用教育部现有专家库资源,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建立"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专家库". 专家组成员条件:具备某一领域的良好专业背景;了解高职高专教育规律;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评估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良好敬业和合作精神,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教学和教学管理一线的人员;办事公正廉洁,作风正派,组织性,原则性强;熟悉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教授以上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评估程序与方法 1,学校开展自评工作,并于正式评估前半年提交自评报告. 2,省教育厅高教处确定受评学校和评估时间,省教育评估院根据学校特点,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7人,并有外省市专家参加. 3,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形成对学校考察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的书面报告. 4,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5,评估委员会对专家组评估报告进行审议,认定评估结论.

   江苏省教育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七,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高〔2017〕5号)(第二轮评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2017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7年后安排评估.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准进行建设.《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4号),《教育部论文范文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

   教 育 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

   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评估的指导思想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 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评估原则 1.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5. 客观,科学,论文范文,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 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论文范文.

   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评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 2.核算教师总数时,*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3.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学校

   类别综合,师范,民族

   类院校工科类

   院校农林类

   院校医学类

   院校财经,政法类院校体育,艺术类院校生均面积5.30 8.30 8.80 9.00 1.05 1.85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条件做出调整,但不能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设定的"限制招生"标准.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其有3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2)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同时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暂缓安排招生计划等有效措施,促进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教育部将从2017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估结论.

   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组织 1.评估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负责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并根据本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育部备案后实行.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依靠专家和专业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具体实施的部门应根据本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制订操作规程.操作规程需包括专家工作规范以及院校评建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以规范评估行为.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对评估院校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中明确要求和做法.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本年度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省内评估工作总结于当年12月底之前上报教育部备案. 5.教育部将不定期对各地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二)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并填写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提交材料.学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将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于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3确定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应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包括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根据被评院校规模与校区结构,自报主要专业,特色专业类别等因素,确定专家组成员人数和名单,并对社会公布.专家组人数一般以5-8人(含秘书)为宜. 4.现场考察.专家组到现场考察评估,在与学校充分交流和对学院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现场考察时间建议掌握在2-3天为宜. 5.确定结论.专家组的结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审定,公布,并将评估结论(包括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学校根据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三)评估纪律 各地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对学校进行评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2.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应坚持节俭,注重实效,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形式主义.不搞开幕式,不搞任何形式的汇报演出,不送礼品.就近安排专家住宿,不得宴请专家,安排旅游,差旅住宿标准不得超过各省规定的公务员出差标准.专家交通用车和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须从简安排.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评估过程中,对被评院校和专家组成员要严格纪律要求,对有违反评估纪律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附: 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附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填写说明 1.每学年按要求上报教育部一次,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0月31日. 2.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07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 数据的运行载体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各项数据原则上由各高等职业院校负责组织填写;其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中,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 4. 各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更新时间: 年 月 日)

   1.1 名称院校名称1所在地区

   (省市)当前校名启用时间(年月) 建校时间2

   (年月)建校基础3举办方4院校性质5院校类别6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立项部门7立项时间(年) 1.2 联系通信地址邮编学校*法人代表信息联系人信息 姓名职务电话(区号)传真(区号)E-mail 姓名职务电话(区号)传真(区号)E-mail

   1.3 招生专业设置数(个)当年招生专业数(个)当年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其中(生源) 普通高中生(人)"三校生"单招(人)"3+2"招生(人)五年制第4学年(人)其它(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人)其中(人)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在校生(人)全日制成人高职在校生(人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培训(人次) 高中

   起点中职

   起点其他

   (注明来源)委托单位办学类型批准单位院校领导8 基本状况姓名职务职称性别9出生年月近10年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参与教学,联系学生兼课(学时)10课程名称听课(次)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走访学生寝室(次)走访实习点(次)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参与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件 3.1 占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平方米)普通教室一体化教室11图书馆实训基地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馆3.2 馆藏图书资料纸质图书(册)其中(册)电子图书(册)其中(册)专业期刊(种)专业图书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专业图书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中文纸质专业期刊外文纸质专业期刊电子专业期刊 3.3 学习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机房数量(个)座位数(个)周开放时间(小时)数量(个)座位数(个)周均开放时间(小时)名称数量(个)服务面向座位数(个)周开放时间(小时)3.4 校园网接入总带宽(M)教学用计算机总数(台)现运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名称)件 4.1 校内实践基地12实践基地名称主要面向专业13被列为实训

   基地项目占地

   面积

   (亩)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备值(万元)设备数(台套)主要实训项目17设备

   总值当年购置设备值自主研制

   设备值社会(准)捐赠

   设备值15设备总数大型设备

   数16支持

   部门14时间(年)学年使用频率(人时)年原材料(耗材)论文范文(万元)校内社会年设备维护论文范文(万元)专职管理人员18(名)周公共开放时数(学时) 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基地名称依托单位建立时间面向专业13主要实习实训项目17年接待学生量(人次)基地年使用时间(天)其中年接受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人)是否有住宿条件20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21基地派专职指导教师(人次)学校派指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次)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

   (元/生)年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人) 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名称鉴定内容建立单位工种级别级别22部门23 5.1 经费收入(万元)学费收入(按收费标准分行填)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论文范文,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社会(准)捐赠15贷款余额合计标准合计标准合计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合计项目名称项目金额 5.2 经费支出(万元)年学校

   总支出其中征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日常教学经费24教学改革及研究师资建设图书购置费其它支出总额合计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合计其中合计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合计项目名称项目金额 实(验)训

   耗材实习专项聘请*教师经费体育维持费

   6 师资队伍 6.1 校内专任教师25所属

   系部姓名性别9出生年月学历26 学位27 专业领域专业特长28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名称获取时间(年)岗位等级发证单位获取时间(年)本学年所授课程31本人学年总课时课程名称课程时数本人承担的课时数授课专业及所属系部授课年级是否专业带头人32是否为骨干教师33是否为双师素质34本学年培训进修本学年挂职锻炼35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

人才培养评估自评报告:教育部专家组到陶瓷学院评估人才培养工作

门36单位岗位起止时间(年月)派出部门36本学年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级别37是否主持38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获得时间技术专利(发明)名称技术专利(发明)编号是否主持38主持在研教学改革课题主持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名称立项时间(年月)来源与级别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名称立项时间(年月)来源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 6.2 校内兼课人员任职部门所任职务姓名性别9出生年月学历26 学位27 专业领域专业特长28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名称获取时间(年)岗位发证单位获取时间(年)本学年所授课程31是否专业带头人32是否为骨干教师33是否为双师素质34本人学年总课时课程名称课程时数本人承担的课时数 授课专业及所属系部授课年级本学年培训进修本学年挂职锻炼35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36单位岗位起止时间(年月)派出部门36 本学年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级别37是否主持38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获得时间技术专利(发明)名称技术专利(发明)编号是否主持38主持在研教学改革课题主持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名称立项时间(年月)来源与级别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名称立项时间(年月)来源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 6.3 校外*教师39聘任

   系部姓名性别9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当前专职工作背景名称发证单位获取时间(年月)岗位等级获取时间(年月)发证单位单位职务任职时间(年月)本学年所授课程40*岗位本学年教学进修课程名称课时数授课专业授课年级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36 6.4 校外兼课教师41聘任

   系部姓名性别9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当前专职工作背景名称发证单位获取时间(年月) 岗位等级获取时间(年月)发证单位单位职务任职时间(年月)本学年所授课程40*岗位本学年教学进修课程名称课时数授课专业授课年级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36专业 42 7.1 专业设置43所属系部是否当年招生44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批准设置时间

   (年)首次招生时间(年)主要面向就业岗位修业年限(年)在校生数(人)本学年招生情况(人)生源结构比例(%)重点

   专业45 计划招生数报考数实际录取数第一志愿录取数实际报到数普通高中

   起点中职

   起点其他 7.2 课程设置课程名称40授课教师课程

   类型47课程

   性质48课时数实践课时比例(%)是否专业

   核心课程49精品课程50是否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姓名性质所属系部授课任务46使用教材主要授课方式主要授课地点教材名称版本时间(年)出版社作者教材性质51是否高职高专教材52开设实训/实习项目名称课程教学设计特色描述主要考试/考核方法

   7.3 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学生获取的符合专业面向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鉴定地点53毕业生获取率(%)社会技术培训(人次)名称等级总数获证数 7.4 顶岗实习与录用本学年毕业生数(人)顶岗实习情况录用毕业生情况主要实习单位主要实习岗位实习人数实习时间(月)企业是否给学生顶岗实习补贴54录用比例(%) 7.5 产学合作合作企业名称55合作开始时间(年)年订单培养数(人)年共同开发课程数(门)年共同开发教材数(种)年支持学校*教师数(人)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当年对学校(准)捐赠设备总值(万元)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 7.6 招生就业情况一览表序号年份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数(人)报到数(人)报到率(%)毕业生数(人)12月31日就业数(人)就业率(%)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8.1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教学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年月)负责部门本学年新增,修改或取消管理文件名称(注明)新增,修改或取消时间(年月)负责部门 8.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是否在编56 性别9出生年月所属部门职务岗位职能本岗位工作年限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是否在编56 性别9出生年月所属部门来源57岗位职能本岗位工作年限8.4 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是否在编56 性别9出生年月所属部门来源57岗位职能本岗位工作年限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9出生年月学历26职称25专业领域来源57周工作时数(小时)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是否在编56 性别9出生年月学历26学位27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专业领域近十年工作经历在研课题起止年月 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名称课题来源立项时间(年月)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8.7 评教情况评教起止时间(年月)评教客体(教师)覆盖面(%)评教主体参与度58学生参与比例(%)同行参与比例(%)校领导参与比例(%)社会参与比例(%)奖助学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种类奖助范围奖助人数奖助额度(元/生) 9.1 招生情况本学年计划招生数(人)实际录取数(人)实际报到人数(人)新生报到率(%)上一学年计划招生数(人)实际录取数(人)实际报到人数(人)新生报到率(%) 9.2 就业率本学年全校毕业生总数(人)9月1日就业率(%)上一学年度毕业生总数(人)12月31日就业率(%) 9.3 社会(准)捐赠情况15捐赠单位捐赠项目捐赠时间(年月)捐赠价值(万元)捐赠性质59 注释:1.院校名称若同时使用两个以上院校名的请一并填写. 2.建校时间指院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间). 3.建校基础指高职学院的筹建基础,具体包括哪几所学校. 4.举办方(单一选项):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行业/企业/其他 5.院校性质(单一选项):公办/民办 6.院校类别(单一选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综合 7.立项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未立项 8.每位院校领导单独填制本表所有数据. 9.性别(单一选项):男/女 10.每兼一门课即填一行. 11.一体化教室是指兼具理论教学与动手能力培养功能的教室. 12.每个校内实践基地(含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分别填制一张表格. 13.主要面向专业填制不超过5个. 14.支持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 15.社会(准)捐赠设备值泛指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为学校所用,不为学校所有的可称为"准捐赠"的仪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折算为资金统计. 16.大型设备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 17.所列主要项目一般不超过5项. 18.专职管理人员,当其承担多个实验实训室管理时,以某个实验实训室为专职,其它都为*,并在填写时表明"(兼)". 19.每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别填制一张表格.其它校外教育资源,可以用"补充说明"形式表达. 20.是否有住宿条件(单一选项):是/否 21.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单一选项):是/否 22.级别(单一选项):省/市 23.部门(单一选项):论文范文部委/省市部门/行业/企业/其他 24.日常教学经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学仪器维修费,教学差旅费,资料讲义费,体育维持费和聘请*教师费等. 25.校内专任教师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26.学历(单一选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27.学位(单一选项):博士/硕士/学士 28.专业特长指教师在专业领域某一方面的优势和专长. 29.专业技术职务指教师获得的人事部门认定的职称,包括教师系列职称,工程系列职称,研究员系列职称等. 30.职业资格等级指教师获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其他部委,行业,企业等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各类技能证书也在本栏填写. 31.本学年所授课程全部列出. 32.是否为专业带头人(单一选项):是/否 33.是否为骨干教师(单一选项):是/否 34.是否为双师素质(单一选项):是/否.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35.挂职锻炼是指受学校或上级部门委派,以提高某一方面能力为主要目的,脱产一段时间,到其他单位临时担任某一职务的情况. 36.派出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地市/校 37.级别(单一选项):国家/省/校 38.是否主持(单一选项):是/否 39.校外*教师专指聘请来校兼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40.每门课程均单独填制全部数据. 41.校外兼课教师指聘请来校兼课的教师. 42.每个专业均单独填制全部数据. 43.当年未招生专业应一并填写,同时说明暂停招生的理由. 44.是否当年招生(单一选项):是/否 45.重点专业(单一选项):国家/省/校/无(其中国家级是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论文范文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质量工程中的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是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省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以及各省组织的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等) 46.授课任务(单一选项):主讲/辅教 47.课程类型(单一选项):纯理论课(A类)/(理论+实践)课(B类)/纯实践课(C类) 48.课程性质(单一选项):必修课/选修课 49.是否专业核心课程(单一选项):是/否 50.精品课程(单一选项):国家/省/校/无 51.教材性质(单一选项):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其他 52.是否高职高专教材(单一选项):是/否 53.鉴定地点(单一选项):校内/校外 54.企业是否给学生顶岗实习补贴(单一选项):是/否 55.每个合作企业均要单独填制数据. 56.是否在编(单一选项):是/否 57.来源(单一选项):本校在职/本校退休/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社会招聘/其他学校/其他 58.参与度是指参与评教的各类人员所占的人数比例. 59.捐赠性质(单一选项):捐赠/准捐赠 附2: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制订,指标体系中建议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参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评估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1.领导作用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当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及专业结构7 1.2办学目标与定位全日制普通高职办学规模适宜,稳定;短期培训种类,规模逐步增加;全日制中职,"三校生"单招,"五年一贯制","3+2"招生,专升本学生,成人高职学历教育学生规模逐渐减少,比例未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要求;未举办委托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未组织在校高职生参加各类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在校生结构1.3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经费收入

   经费支出

   领导关注教学及学生情况

   教师培训进修

   校企合作

   奖学金5.1

   5.2

   2.2

   6.1

   7.5

   8.8 1.4校园稳定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 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2.师资队伍2.1专任教师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 2.2*教师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并注重对他们教学能力的培训.*教师基本情况6.2

   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3.课程建设3.1课程内容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目标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7.2

   7.5 3.2教学方法手段 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考核方式灵活,恰当.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方法,手段

   考试/考核方法

   授课地点7.2 3.3主讲教师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担任的校外*教师讲授为主. 授课教师情况6.1

   6.2 3.4教学资料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选用教材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馆藏图书资料

   校园网7.2

   7.5

   3.2

   3.4

   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4.实践教学4.1顶岗实习顶岗实习覆盖率高;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专业顶岗实习记录

   校外实习基地4.2

   7.4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产学合作 7.2

   7.54.3教学管理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4.2

   8.1

   8.2

   8.34.4实践教学条件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校内实训基地

   校外实习基地

   实践教学经费

   专业合作

   社会捐助4.1

   4.2

   5.2

   7.5

   9.3 4.5双证书获取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 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7.3 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5.特色

   专业建设5.1特色从建设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体现出的特色.专业设置

   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现场专业剖析7

   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说 明建议重点考察内容数据库相应编号6.教学管理6.1管理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教学运行平稳有序.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随机访谈教师,学生,管理干部8.1

   8.2 6.2学生管理学生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制度健全,校园文化良好.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学生,家长,教师8.1

   8.3 6.3质量监控多元化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完善,机制运行与效果良好.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教师,管理干部8.1

   8.5

   主要评估

   指标 关键要素 说 明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数据库相应编号 7.社会评价 7.1生源 第一志愿上线率与报到率高 招生 9.1 7.2就业 就业率高 就业 9.2 7.3 社会服务 学校社会技能培训,服务等开展良好,社会回报高 教师技术服务情况

   产学合作

   社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鉴定站(所) 6.1

   7.5

   7.3

   4.3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9日 实施日期:2017年04月09日 (论文范文法规)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我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实施细则等.现将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基本要求,做好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积极开展评建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 2.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4.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 5.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

   二○○九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划.

   一,江苏高职教育发展概况

   我省现有高职高专院校78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7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3所,省级示范高职园区1个(包括5所高职院校).根据原评估方案要求,我省已在2004-2007年对64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了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参评院校中,论文范文部属1所,省教育厅直属21所,其他厅局属9所,市(县)属17所,民办院校16所.全省还有14所建校时间较短的高职高专院校未接受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拟按新方案实施评估.

   通过2004-2007年的四年评建工作,我省高职院校办学思路更加明确,办学定位更加准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办学条件和办学实力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内涵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办学特色初步显现,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多数高职院校尤其是全国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形成了学校办学与区域经济互相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推进江苏由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

   江苏省委提出,江苏要以更快的步伐,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建党100周年时,全省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依靠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人才.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相比,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高职教育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二是专业布局和结构有待优化;三是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四是以生为本的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五是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办学特色有待进一步创建;六是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必须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创新机制,认真实施,再创江苏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新业绩.

   二,制定评估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和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办学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学校要引导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强调特色发展;对于建校时间较短的院校,引导其在注重内涵建设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对少数办学条件较差的院校,促进主管部门和学校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分类指导,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更好地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安排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首先对未接受过首轮评估的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其次对接受过首轮评估的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再其次是对其他高职院校进行评估;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可以申请提前进行评估,原则上不得推后评估.

   三,全省高职院校评估计划安排

   1.评估文件制定

   ①2017年成立评估课题组,开展调研.

   ②2017年上半年完成相关评估文件的草拟工作,并邀请教育部评估文件制定课题组专家进行咨询指导.

   ③2017年8月完成文件制定,上报教育部.

   2.《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①2017年6-10月培训采集平台技术力量并进行试点.

   ②2017年11月全省培训.

   ③2017年底完成全省《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并将状态数据报送教育部.

   3.评估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评估1所.

   2017年11-12月,评估5所.

   2017-2017年,评估35所,主要包括未接受首轮评估的高职院校,国家和省示范高职院校,部分行业高职院校.具体评估时间由学校提出申请,省里统一安排.

   2017-2017年,其余院校评估.

   四,评估工作重点建设任务

   1.《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这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一大创新,既是本次评估的重要基础,更是今后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管理方式变革,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监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宏观管理的一个常态平台.省教育厅将以本次评估为契机,遵照"原始性,即时性,写实性,公开性,独立性"的建设要求,推进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工作,并督促其纳入到日常教学管理.

   2.内涵建设.省教育厅将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号)文件精神,在评估实施过程中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专业,课程,师资,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上来.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多年探索的成果,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省教育厅要组织专家和被评院校充分交流,挖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在丰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凝练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特色,总结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更好的发展.

   4.管理创新.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创新管理制度,方法,手段,形成体制完善,机构健全,运行有效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五,评估保障

   1.思想保障.召开全省评估工作动员会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培训会以及其他形式,提高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对评估新方案的指导思想,实施细则,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

   2.组织保障.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将加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宣传力度,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提高对评估新方案的认识,积极,自觉,有效地参与评估工作.

   3.制度保障.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号)文件精神,制订符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规范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

   4.人员保障.我省将在原有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队伍基础上,通过行业企业和高等职业院校遴选,培训一批熟悉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共同组成我省评估专家队伍,并适当聘请部分省外专家参与我省评估工作.

   5.经费保障.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向学校收取论文范文,经费由省教育厅协同省财政厅统一安排.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促进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各高等职业院校及办学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评估为契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实施细则

   我省已于2007年底完成了6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全面提升了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我厅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江苏按照新方案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保证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实施,使评估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的评估方案,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估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目标评估向过程评估转变","硬件建设评估向软件(即内涵,质量)建设评估转变","被动评估向主动评估转变",促进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机制,创建办学特色,引导我省高等职业院校通过评估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完善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做强做优做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实施细则制订依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

   类别 综合,师范,民族

   类院校 工科类

   院校 农林类

   院校 医学类

   院校 财经,政法类院校 体育,艺术类院校 生均面积 5.30 8.30 8.80 9.00 1.05 1.85 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促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效率,建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所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自2017年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教育厅在其有3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按照每年递减10~2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有5届毕业 lang等于EN-US>5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

   七,评估组织

   1.评估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实施.

   2.省教育厅负责建立评估专家库,并根据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具体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组建专家组.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并报教育部批准的评估工作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评估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

   3.省教育厅于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省内评估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备案.

   八,评估程序及实施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实施

   1.学校自评:各参评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评估文件开展自评.自评要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主要依据,通过教学状态数据分析,对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

   2.学校申请:参评院校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的总体安排在接受评估前六个月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3.条件核查:省教育厅在接到参评院校评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参评院校参评条件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则准予按计划参加评估.对于核查未通过的院校,省教育厅将督促其加大投入,尽快达到评估条件,并指导其端正办学思想,领会评估精神,达到评估条件后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4.上报和公布材料:确定接受评估的院校,于专家组进校前30个工作日向省教育厅提交平台分析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在上报材料的同时,把平台分析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含品牌特色专业)情况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

   5.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熟悉高职教育的行业企业专家和省外专家应占一定的比例.专家组成员与参评院校有下列情况,应主动向省教育厅申请回避:现任职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参评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直系亲属在参评院校工作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其它有违公正原则应该回避的情形.省教育厅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及品牌特色专业,办学规模等因素,从专家库中抽取名单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提前7天通知被评学校,征求学校意见,并对社会公布.专家组人数一般为7-8人(含秘书1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6.平台分析:评估主要采取"平台分析+现场考察"的方法.专家组进校前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分析)预审,提出初步分析意见,确定现场考察重点,并将预审意见发给专家组长.

   7.现场重点考察:现场考察的主要方式是听取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实验,实习,实训的硬件与软件;产学合作,工学结合进展情况),专业剖析,说课,深度访谈,查阅原始资料等.现场重点考察的时间为2-3天.考察结束后,专家组将评估考察意见反馈给学校,并附操作性强的评估整改意见.

   8.学校整改:学校根据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一个月内,学校将整改方案报教育厅备案.

   9.整改回访:省教育厅根据省内评估工作进展,视学校整改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整改回访.整改回访主要以访谈的方式进行.

   10.审议专家组考察结论:省教育厅每年1月召开会议审议上一年度专家组对所评估的高职院校的评估意见.

   11.公布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由省教育厅予以审定,公布.省教育厅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并报教育部.

   九,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考察评估反馈意见旨在引导参评院校的办学方向,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完善学校内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通过专家组的"诊断"和"开方",帮助学校找出存在主要问题的主要原因,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专家组将评估结论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予以审定,并将评估结论(包括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参评院校,参评院校根据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3.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暂停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措施;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将采取暂缓安排招生计划,取消教学建设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促进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4.教育部将从2017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估结论.

   十,评估纪律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评估纪律,规范评估工作,特别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各院校进行评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2.评估要注重求真务实,简化评估汇报,反馈程序.不举行开幕仪式,不得为评估准备专场演出,不得安排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考察或联谊活动.学校可为评估设置联络办公室,临时配备少量工作人员为专家组评估服务,不得为每位专家专门配备联络员.评估专家名单确定后,学校不得拜访评估专家.

   3.保守评估秘密.专家组成员在省教育厅公布评估结论前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评估秘密,不泄露专家组成员在评估过程中发表的个人意见等.

   4.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要从简,不得安排超过三星以上标准的宾馆住宿,主要在校内就餐.不得向专家赠送礼品和礼金,或变相发放补贴.专家评估费由省财政支付.

   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院校,省教育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评估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专家,2年内不再聘为评估专家.

   附件3: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

   评估

   要素 说 明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数据库相应

   编号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举办单位为院校实施规划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制度环境和足额(生均经费不低于省属院校标准)的经费投入. 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专业结构

   举办者对院校支持情况 1.1

   3.1

   7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学校办学目标明确可行,定位准确有特色,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办学目标

   办学特色

   在校生结构 1.3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 经费收入

   经费支出

   领导关注教学及学生情况

   教师培训进修

   校企合作

   奖学金 5.1

   5.2

   2.2

   6.1

   7.5

   8.8 1.4校园稳定 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 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重视师德建设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 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专业教学团队 6.1 2.2*教师 从行业,企业聘请经营管理专家,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并注重对他们教学能力的培训. *教师基本情况 6.2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校企紧密合作开发课程;重视精品课程建设. 课程教学目标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 7.2

   7.5 3.2教学方法手段 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方法,手段

   考试/考核方法

   授课地点 7.2 3.3主讲教师 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和经营管理专家担任的校外*教师讲授为主. 授课教师情况 6.1

   6.2 3.4教学资料 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重视教学资源库建设与使用;重视精品教材建设. 选用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馆藏图书资料;校园网;教学资源库;精品教材建设成果 7.2

   7.5

   3.2

   3.4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覆盖率高;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专业顶岗实习记录

   校外实习基地 4.2

   7.4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 专业教学计划

   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产学合作 7.2

   7.5 4.3教学管理 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4.2

   8.1

   8.2

   8.3 4.4实践教学条件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开放共享. 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合作;社会捐助;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 4.1

   4.2

   5.2

   7.5

   9.3 4.5双证书获取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积极参与技能竞赛. 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竞赛成绩 7.3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 从建设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体现出的特色. 专业设置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现场专业剖析 7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执行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教师,学生,管理干部

   教学管理创新 8.1

   8.2 6.2学生管理 以学生为本,管理育人;学生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制度健全,校园文化良好.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学生,教师

   校园文化活动 8.1

   8.3 6.3质量监控 多元化质量监控,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运行效果良好.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教师,管理干部 8.1

   8.5 7.社会评价 7.1生源 第一轮投档率与报到率高 招生

   新生报到率 9.1 7.2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就业工作保障体系完善,就业举措有创新;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创业教育成效显着. 创业教育成效;就业率;?? 9.2 7.3 社会服务 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服务渠道,类型丰富;服务形式有创新;社会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开展良好,社会回报高 教师技术服务情况

   产学合作

   社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鉴定站(所) 6.1

   7.5

   7.3

   4.3

   附件4: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新评估方案》)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重要意义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新评估方案》的核心和基础.各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新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评估,是建立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不仅具体展现了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概况,教学状态,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办学特色,也记录了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发展轨迹,更重要的是揭示了学校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学校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需要,是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高等职业院校应充分认识加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推进《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使用.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建立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今后,我省将以各高职院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相关信息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遴选与建设的重要依据.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高职院校要逐步做到信息公开,教学状态数据要逐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切实加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

   一是要明确目标.《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尽快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根据各自的特点,进一步开发,完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功能,逐步做到向社会开放;最终实现教职工满意,校领导满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满意,教育部满意,社会有关各方满意.

   二是要落实到位.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根据教育部《新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列为学校办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以落实.

   三是要加强培训.各校应切实做好《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培训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

   四是要及时准确.各校要从提高质量的高度,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采集填报原始数据,对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确??独立性,写实性和公开性,实现信息源头到校级平台的直接对接.要健全专业,课程,项目,教职工??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五是要健全机制.各校要建立健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和奖惩制度,建立从数据产生源头和一线岗位进行信息采集填报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运行机制.各校应建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信息采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每条信息源头的具体责任人;要落实《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学校总体汇总责任人.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做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上所有信息的源头,均来自于信息发生人或信息发生地,确保《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原始性和独立性.

   六是要逐步公开.《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应通过校园网等途径在校内公开,并向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开放浏览权限.同时,各校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逐步向社会公开《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作用

   各校要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作为学校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支撑加以落实.《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在建设初期和合成阶段,时间紧,工作量大,各校应集中一段时间,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按时完成《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录入和建设工作,为后续的不断更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校应加强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管理,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和协调,落实包括校,信息源头的院(系部,职能部门)二级信息采集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体制,确保《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正常规范运行.

   各校应建立健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学校工作状态的反映和监控作用.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上的信息为引导,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和教学团队等各项建设工作,不断培育特色,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逐步构建学校自主发展,社会参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省教育厅将对各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所上报的状态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核对,深入访谈等途径,检查各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5: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号)及《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操作规程》.

   一,参评院校操作规程

   1.认真学习.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有关评估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准确理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新方案的指导思想,掌握其实质内涵.特别要认识到新评估方案推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作用与意义.

   2.《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参评院校要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建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常态建设机制,保证数据采集的原始性,即时性,独立性,写实性,按时上报,并向评估专家开放.

   3.申请评估.凡符合《实施细则》所规定评估申请条件的院校,可向省教育厅提交正式评估申请(附学校"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统计表").评估申请应在计划正式评估时间前六个月提交.

   4.接受条件审查.参评院校提交正式评估申请后,省教育厅应在接到评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院校进行评估条件审查.条件审查由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承担,审查可采用核实《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审查通过的学校,省教育厅下达正式评估通知,审查未通过的学校应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在达到评估条件后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5.院校自评.各高等职业院校依据《实施细则》组织自评工作.自评要认真回顾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分析基础,对人才培养工作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形成平台分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自评报告一般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①院校概况;

   ②评估基本条件自查的结论;

   ③《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分析;

   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⑤整改措施.

   6.材料报送和公布.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登录论文范文,并将自评报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学校发展规划,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信息,于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专家组进校当天提供:

   ①自评报告,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一式十份.

   ②学校党政机构设置一览表;

   ③学校党政中层干部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分管工作,兼课周学时);

   ④全体教师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任职时间,任教课程,所在教研室,所在系,企业行业背景);

   ⑤全校学生名册;

   ⑥全校现行课程表(含实践);

   ⑦学校近2年上报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报表》,《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复印件);

   ⑧学校当年的教学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基本文件.

   7.接受评估.各高等职业院校依据省教育厅安排,接受专家组现场考察.坚持不搞形式,不论文范文,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配合专家组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开展考察评估工作;遵守《实施细则》中所列各项纪律.

   8.进行整改.各参评院校要根据专家组考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实施.在评估结束后一??后向省教育厅申请接受专家组的整改回访.整改时间原则为半年至一年.

   二,专家组工作规程

   1.专家组组建.评估专家组应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包括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外省专家要占一定比例.省教育厅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及品牌特色专业,办学规模等因素,从专家库中抽取名单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7-8人(含秘书)为宜.专家组成员与参评院校有下列情况,应主动向省教育厅申请回避:现任职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参评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直系亲属在参评院校工作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其它有违公正原则应该回避的情形.

   2.准备工作.

   ①认真学习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评估文件,近年来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评估方案的指导思路,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关键要素以及重点考察内容.

   ②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进行数据分析,研读学校自评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品牌特色专业发展规划等,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给出预审意见(表1)提交专家组预备会议.

   ③召开专家组预备会议.交流各位专家预审意见并形成考察评估方案,审议通过专家组长提出的考察工作日程和专家组分工方案.每个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2)并报专家组秘书.

   3.现场考察.深度访谈是新评估方案现场考察的主要技术手段,要贯穿于现场考察的各个环节.现场考察的主要形式有:

   ①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汇报(以平台数据分析为主,不超过20分钟).

   ②深度访谈(表3):访谈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用人单位人员等.开展深度访谈是新评估方案现场??访谈前,专家应明确访谈目的,与访谈对象作无拘束的,较深入的访问谈话.通过访谈更加全面地掌握学校的实际情况,更加有效地传递正确的评>

   ③专业剖析:原则上剖析两个专业,学校推荐1个,专家随机选择1个,进行重点剖析.除听专业带头人汇报(不超过20分钟)外,还可通过访谈,座谈(表4)和实地考察等多种途径,以增加考察的深度和可信度.并填写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表5)

   ④说课:原则上说课2-3门,学校推荐1-2门,专家随机选择专业主干课1-2门.通过教师说课(参考国家精品课程的说课要求,包括企业对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课程任务;课程特色;课程教学目标;教学整体设计;微观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室场景;教材使用与建设;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课程内容与课时安排等),了解参评院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情况及教师教学水平.说课教师由专家参考参评院校意见确定.说课后,专家要进行简要评价,并填写《教师说课记录表》(表6).

   ⑤实地考察:有针对性地对教学基本设施特别是实验实习实训设施,校园文化,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活动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调研,以获得相关信息.

   4.评估结论形成.

   学校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在专家相互交流和论文范文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对评估结论进行表决,2/3及以上专家论文范文"通过"即为通过,否则即为"暂缓通过"(非专家兼任的秘书不参与表决).

   5.意见反馈.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专家组将集体讨论形成的考察评估意见向学校反馈,反馈意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向学校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第二步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由专家组长向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师生员工代表及主管部门领导宣读考察评估意见.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的重点:

   ①考察评估工作概况:主要采用的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

   ②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参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态度,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③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丰富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内涵,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方面的成绩.评价意见要客观,简洁,到位并富有建设性,/SPAN>

   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⑤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影响学校发展及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参评院校发展的瓶颈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专家组应向参评院校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建议,争取参评院校主管部门对学校建设的支持.

   6.整改回访.为保证评估工作的整体质量, 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对于参评院校要进行整改回访.

   ①对于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学校,专家组在审查后要对学校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其更好地"端正办学思想,理清办学思路,促进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建设",督促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尽早申请参加正式评估.

   ②对于参加正式评估的学校专家组要在学校整改完成后,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对参评院校的整改工作进行回访督查并向省教育厅提出整改回访报告.

   7.工作报告.在专家组对参评院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基础上形成向省教育厅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六个组成部分(前五个部分与"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同):

   ①考察评估工作概况;

   ②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

   ③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

   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⑤评估整改意见;

   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

   ⑦评估结论建议.

   8.材料报送.专家组在评估结束后,专家组秘书应负责向省教育厅报送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统计表

   (2)评估工作日程安排

   (3)访谈提纲

   (4)专家预审意见表

   (5)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6)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7)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8)座谈会记录表

   (9)教师说课记录表

   (10)专家个人评定用表

   (11)专家个人评定论文范文用表

   (12)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13)专家考察评估反馈意见,评估报告

   (14)参评院校自评报告

   九,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教高[200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党论文范文,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 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树立改革示范,经国务院同意,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 设计划.该计划将按照地方为主,论文范文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论文范文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 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坚持导向性,协调性,效益性,创新性的原则,论文范文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示范院校).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 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具体任务: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论文范文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4000 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每个专业带动区域和行业内3个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显着提升;围绕国家重点 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示范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与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交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主要内容

   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省级有关部门和院校举办者,要努力提高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 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 设;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物质与人力资源参与学校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

   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示范院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才;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 实际需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论文范文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论文范文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 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形成500个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论文范文财政安排经费支持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 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以规范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针对职业岗位要求,强化就业能力培养,为实施"双证 书"制度构建专业认证体系;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三,完善政策,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落实

   (一)坚持地方为主,落实分担责任,吸引企业参与,强化资金管理.建设计划的实施,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论文范文财政进行引导和推动."十一五"期间,论文范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论文范文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各地要将示范院校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 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督促示范院校的举办方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的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建设内容的需要.各地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地方资金的足额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支持示范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 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示范院校要广泛吸引企业和社会机构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建立产学结合的长效机制;2017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示范院校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试点,加强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院校以及行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 优质教育资源;对建设计划实施成效显着的示范院校负责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改革示范院校办学机制,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各地要引导示范院校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 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

   (四)加强管理,创造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建设公共管理平台,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保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战略性研究,为高等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咨询.通过 建设计划的实施,推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健康发展,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四,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具体步骤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按照预审申报,评审立项,验收挂牌的操作程序,分年度,分步骤实施.

   (一)示范院校的入选条件

   各地推荐示范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领导能力领先.学校领导班子办学理念先进,具有战略思维,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综合水平领先.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具备较好的师资,设备,经费等条件,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形成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着.

   专业建设领先.专业建设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在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服务领先.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二)建设计划的实施步骤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2017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论文范文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论文范文财政预留部分资金,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的院校实行奖励.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论文范文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论文范文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论文范文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7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论文范文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7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论文范文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7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情况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纳入规划,统筹管理,确保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标 ? 题】教育部论文范文 财政部论文范文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示范院校 【颁布单位】教育部论文范文 财政部论文范文 【颁布日期】20061103 【发 文 号】教高厅函[2006] 4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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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评估自评报告引用文献:

[1] 人才培养论文范文 人才培养类有关自考开题报告范文2000字
[2] 人才培养论文范文 关于人才培养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3000字
[3] 人才培养论文范文 人才培养方面有关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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