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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留学基金委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09

简介:适合不知如何写留学基金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留学基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留学基金论文范文

留学基金委论文

目录

  1. 留学基金委:深圳大运会留学基金设立首批11名中外大学生获资助

中英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英两国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设立中英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7年拟选派50名重点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英着名院校(名单附后)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重点支持已建立的中英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50人.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参见附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三年之内,暂不受理正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

   (三)语言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要求6.5分以上或托福575分以上,剑桥高级英语证书,相应GRE成绩.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

   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三)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一份):

   1,《UK/CHINA SCHOLARSHIPS FOR EXELLENCE APPLICATION FORM》.申请人在选择意向留学院校时,需根据留学专业选择英方五星级专业的院校,如意向院校无相应五星级专业则不能填报.

   2,如与英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已有合作协议,请附协议中,英文文本复印件;

   3,个人简历及英文译本;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译本(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读博士生须提交在读学籍证明);

   5,本科及硕士,博士阶段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英文译本;

   6,论文范文复印件;

   7,三封专家英文推荐信(需有专家亲笔签名,同时提交三份Reference Report);

   8,详尽的研修计划及英文译本;

   9,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10,雅思,托福,剑桥高级英语证书,GRE成绩单复印件;

   11,本科以上阶段发表或出版的论文列表及英文译本(需另附两篇论文及译文);

   12,护照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论文范文附材料清单),并请连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并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五)根据有关规定,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联系人:华玲美电 话:010-66413272/66413279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确定名单.University of Cambridge 剑桥大学

   2,University of Oxford 牛津大学

   3,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伦敦大学学院

   4,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 Political Science 伦敦政经学院

   5,University of Warwick 华威大学

   6,University of Glasgow 格拉斯哥大学

   7,Imperial College London 伦敦大学论文范文学院

   8,King's College London 伦敦国王学院

   9,University of Leeds 利兹大学

   10,University of Liverpool 利物浦大学

   11,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伯明翰大学

   12,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曼彻斯特大学

   13,University of Newcastle 纽卡斯尔大学

   14,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诺丁汉大学

   15,University of Bristol 布里斯托大学

   16,University of Sheffield 谢菲尔德大学

   17,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南安普敦大学

   18,Cardiff University 加迪夫大学

   19,University of Edinburgh 爱丁堡大学

   英国院校五星级专业列表England University Areas with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Social Science attracting the 论文范文 5* rating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Clinical Laboratory Sciences, Anatomy, Psychology, Chemical Engineering, Metallurgy and Materials University of Bristol Clinical Dentistry, Anatomy, Community-based Clinical Subjects, Psychology, Biochemistry, Earth Sciences, Chemistry, Applied Mathematics, Statistics and Operational Research, Civil Engineering, Geography, Social Work ,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Clinical Laboratory Sciences, Community and Hospital based Clinical Subjects, Psychology, Biochemistry, Chemistry, Zoology, Law, Physics, Earth Sciences, Pure Mathematics, Applied Mathematics, Statistics and Operational Research, Computer Science, General Engineering, Metallurgy and Materials Imperial College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Medicine Clinical Laboratory Sciences, Hospital-based Clinical Subjects, Biological Sciences, Chemistry, Physics, Pure and Applied Maths, Computer Science, Engineering (General, Chemical, Civil, Electrical, Electronic, Mechanical, Aeronautical, Manufacturing, Mineral, Mining). King's College London Psychiatry, Clinical Dentistry, Anatomy, Philosophy, History University of Leeds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Mechanical, Aeronaut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Physiology, Mechanical, Aeronaut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thropology, Law, Economics and Econometrics, Social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Accounting and Finance,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Pre-Clinical Studies, Pharmacy, Biological Sciences, Computer Science, Metallurgy and Materials, Sociology, Accounting and Finance University of Newcastle Clinical Laboratory Sciences, Psychology, Biologic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Theology, Divinity and Religious Studies, Languages, Music University of Oxford Community and Hospital based Clinical Subjects, Pathology, Pharmacology, Psychology, Chemistry, Physics, Earth Sciences, Pure Mathematics, Statistics and Operational Research, General Engineering, Metallurgy and Metals, Law,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Archaeology,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Pre-Clinical Studies, Animal and Plant Sciences?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logy, Automatic Control and Systems Engineering,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Metallurgy and Materials,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Physics, Computer Science, Civil Engineer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Mechanical, Aeronaut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Law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Child Health, Neurology, Ophthalmology, Pharmacology, Psychology, Chemistry, Chemical Engineering, Geography, Anthropology, Economics and Econometrics, Linguistics University of Warwick Applied Mathematics, Statistics and Operational Research, Economics and Econometrics,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Studies Scotland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Hospital-based Clinical Subjects, Pure Mathematics, Computer Scienc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Geography,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Glasgow Psychology, European Studies, Sports-related Subjects Wales Cardiff University Medicine, Psychology, Civil Engineering,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Education

   留学基金委-英国剑桥大学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基金会(Cambridge Overseas Trust)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剑桥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Cambridge Scholarships).根据该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至多15名优秀人员于2007年10月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本项目留学期限一般为3年.

   二,选派计划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高新技术,(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科学,(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剑桥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为准: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5,具有剑桥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剑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剑桥大学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具体要求请上网查询,*为: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6,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剑桥大学开设的课程为准: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7,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必须于剑桥大学研究生院入学申请截止日期2006年12月25日前向剑桥大学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并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还应根据剑桥大学要求直接向剑桥大学研究生院及剑桥海外基金会提出奖学金申请.

   剑桥大学入学和奖学金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的详细信息请向剑桥大学查询,并以剑桥大学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Cambridge Scholarships.申请人请上网查询剑桥大学各学院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研究方向,*为: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申请人请务必先与剑桥大学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2,申请人须在剑桥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向剑桥大学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剑桥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电 话: 010-6641 3272,6641 3279

   请在交费凭证上注明"剑桥大学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07年3月至6月,剑桥大学各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根据各院系的不同时间安排下发录取通知书.

   2007年6月底,剑桥大学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专业)以及每名被推荐人选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剑桥大学推荐的人选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并将在2007年7月底向剑桥大学提供复审结果.

   2007年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和剑桥大学海外基金会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10月开始在剑桥大学进行学习.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10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本项目留学期限一般为3年.该奖学金的全部论文范文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大学剑桥海外基金会平均分担.每名奖学金将包括国际学生的学费,经认可的学院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不包括奖学金生家属的生活论文范文),中国至英国间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等.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

   剑桥大学:

   Cambridge Commonwealth Trust/Cambridge Overseas Trust/Cambridge European Trust Address: Trinity College Trinity Street Cambridge CB2 1TQ Website: 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funding/overseas Email: info@overseastrusts.cam.ac.uk Fax: + 44 (0)1223 351449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6年12月25日 向剑桥大学申请截止 2006年12月25日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截止 2007年1月-2007年7月 评审并确定录取结果 2007年10月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中国教育部-英国牛津大学硕士/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英国牛津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我国有关高校(遴选院校名单见附)选派10名优秀人员于2007年9月赴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其中硕士学位生,博士学位生各5名.

   二,选派计划

   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3)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7)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牛津大学已开设的课程为准.请各申请者上网查询牛津大学各学院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课程和研究方向:admin.ox.ac.uk/gsp.博士学位申请人

留学基金委:深圳大运会留学基金设立首批11名中外大学生获资助

请务必先与牛津大学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正在中国有关重点大学工作或学习(遴选院校名单见附);

   5,学习成绩优秀,并具有在中国成为其所从事领域的领导者,决策者,顾问的潜质;

   6,具有牛津大学无条件攻读授课型/研究型研究生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牛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7,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牛津大学开设的课程为准:admin.ox.ac.uk/gsp;

   8,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在牛津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按该校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包括除申请表外申请牛津大学有关课程需要的全部附加申请材料).牛津大学规定的三轮申请的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2006年10月27日,2006年11月24日,以及2007年1月12日.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Oxford Joint Scholarships.

   2,申请人须在牛津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向牛津大学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2日(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牛津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电 话: 010-6641 3272,6641 3279

   请在交费凭证上注明"牛津大学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07年3月23日前,牛津大学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专业)以及每名被推荐人选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牛津大学推荐的人选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并将在2007年4月向牛津大学提供复审结果.

   2007年4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代表教育部将和牛津大学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9月/10月开始在牛津大学进行学习.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10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的留学期限根据所批准攻读的具体学位课程的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4年.

   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University fees)及学院费(College Fees)由牛津大学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医疗保险).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

   牛津大学:

   The Graduate Prospectus: admin.ox.ac.uk/gsp

   Questions about admission please contact: graduate.admissions@admin.ox.ac.uk

   Other questions about studying at Oxford please contact: international.office@admin.ox.ac.uk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6年10月27日/2006年11月24日/2007年1月12日 向牛津大学申请截止 2007年1月12日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截止 2007年1月-2007年4月 评审并确定录取结果 2007年9月/10月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附:遴选院校名单

   1,清华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科技大学

   4,南京大学

   5,复旦大学

   6,上海交通大学

   7,西安交通大学

   8,浙江大学

   9,哈尔滨工业大学

   10,南开大学

   11,天津大学

   12,东南大学

   13,华中科技大学

   14,武汉大学

   15,厦门大学

   16,山东大学

   17,湖南大学 27,兰州大学

   18,中国海洋大学 28,东北大学

   19,中南大学 29,西北工业大学

   20,吉林大学 30,同济大学

   21,北京理工大学 31,北京师范大学

   22,大连理工大学 32,中国人民大学

   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3,中国农业大学

   24,重庆大学 34,西北农林大学

   25,中国电子科技大学 35,论文范文民族大学

   26,四川大学 36,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留学基金委-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与王宽诚教育基金会(The KC Wong Education Foundation)有关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选派5名人员赴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全部专业均向本项目申请人开放.大体上,申请人可选择申请的学科包括医药学(Medicine),生物医学(Biomedical Sciences),精神病学(Psychiatry),牙科学(Dentistry),护理学(Nursing),自然科学与工程学(Physical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法学(Law),教育学(Education),社会科学与其它人文学科(Humanities and some other social sciences)等.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3)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7)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

   申请人请务必先登录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专业和导师情况,以便确认校方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查询*:kcl.ac.uk/prospective/pg/.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具有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5,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开设的课程为准;

   6,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在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2月6日前按该校博士生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程序请向校方查询:kcl.ac.uk/international.申请材料的邮寄地址为:Quality Assurance Section, King's College London, 7.38 James Clerk Maxwell Building, 57 Waterloo Road, London SE1 8WA, UK.

   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联合博士生奖学金(CSC/KC Wong Education Foundation joint PhD Scholarships).

   2,申请人须在向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6日(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请注明"王宽诚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录取办法

   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07年4月中旬,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并将在2007年5月中旬前向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提供评审结果.

   2007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将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9月开始在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进行学习.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本项目留学期限为4年.留学人员前3年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王宽诚教育基金会提供,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第4年学习,生活的全部论文范文自理.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电子邮件:ypan@csc.edu.

   King's College London:

   Ms Jennie Eldridge Quality Assurance & Academic Audit Section Academic Registry King's College London 7.38 James Clerk Maxwell Building Waterloo Road London SE1 8WA Tel: 020 7 8483376 Fax: 020 7 8483366

   Email: graduateschool@kcl.ac.uk;jennie.eldridge@kcl.ac.uk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2月6日 申请截止 2007年3月-4月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进行评审 2007年4月-5月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奖学金评审 2007年6月 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2007年9月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硕士/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签署的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每年资助至多20名人员赴伦敦大学学院攻读授课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将优先考虑.

   二,选派计划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3)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7)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伦敦大学学院已开设的课程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来自于中国重点的科研院校和学术机构,学习优秀,具有从事研究的潜力;

   5,具有伦敦大学学院攻读授课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伦敦大学学院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研究生录取的有关信息请见:ucl.ac.uk/prospective-students/graduate-study;

   6,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伦敦大学学院开设的课程为准;

   7,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在伦敦大学学院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3月1日前按该校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博士学位申请人还必须按照申请程序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向伦敦大学学院提交海外研究学生奖学金申请.有关信息可在UCL奖学金网站查询:ucl.ac.uk/scholarships.

   2,申请人须在向伦敦大学学院提交申请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日(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伦敦大学学院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电 话: 010-6641 3272,6641 3279

   请在交费凭证上注明"伦敦大学学院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07年5月31日前,伦敦大学学院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伦敦大学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并向伦敦大学学院提供复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伦敦大学学院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9月/10月开始在伦敦大学学院进行学习.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10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硕士学位奖学金和博士学位奖学金的留学期限为正常的攻读学位的时间.因此,授课型硕士学位奖学金的留学期限为1年.博士学位奖学金的期限一般为3年,且每年奖学金生须顺利通过年度评审.

   在批准学习期间的相关学费,签证申请费,国际旅费及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伦敦大学学院共同提供.伦敦大学学院将免除奖学金生的全额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在奖学金开始和结束时中国至英国间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3月1日 向伦敦大学学院申请截止 2007年3月1日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截止 2007年4月始 评审并确定录取结果 2007年9月/10月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英国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外交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国外交部 "志奋领"奖学金项目.

   二,选派计划

   本项目将在2007年资助至多25名中国学生到英国的大学攻读一年制的授课型硕士学位.

   本项目优先资助学科领域为:国际关系,司法与法律,经济与金融,贸易与商业(包括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科学与技术(包括通讯与信息技术,材料科学与新材料,工程科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农业,生命科学与公共健康),能源与环境变化(包括能源与环境),社会发展(特别是医疗,教育政策,人权与司法改革),媒体.MBA学位除外.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及永久居民;

   2,正在国外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3,完成学业后回到中国;

   4,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截止至2006年1月1日);

   5,具有至少3年的工作经验,并具有在相关的专业领域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潜力;

   6,具有"志奋领"项目要求的素质:有抱负,有魄力;拥有潜在的领导才能;致力于组织的变革与发展;灵活,适应能力强;富有创新能力和创造力;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和全新的技术,专业及文化环境.

   7,具有学士学位,已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亦可申请;

   8,申请人的学术类IELTS考试成绩总分不能低于6.5分,且各单项成绩不能低于6.0分(学术类IELTS成绩有效期为2年.没有2005年6月之后有效考试成绩的申请人都需要参加考试.

   9,申请人不得是英国外交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志奋领"奖学金项目资助方的在职工作人员或家属;

   10,在过去3年中未接受过英国政府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奖学金;

   11,未曾长期在英国生活过并对英国的生活,文化,价值和制度没有切身体验.反之,其申请不具有竞争性,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被授予本奖学金;

   12,非学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

   四,申请办法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一式五套,包括一套原件,四套复印件.每套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及其要求的附加材料(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的下载*为:

   britishcouncil.org/zh/china-education-scholarships-chevening-joint.htm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30日(以邮戳为准).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电 话: 010-6641 3272,6641 3279

   (请注明"志奋领奖学金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和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先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参加2006年11月份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统一安排的面试,以确定录取人员.通过面试人员的录取是有条件的,条件是通过面试人员必须自行获得英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英国使馆文化教育处将向申请人提供选择英国学校和课程的帮助和建议.申请人最终的学校和专业选择必须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共同批准通过.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前后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本项目留学期限为12个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将平均分担本奖学金的全部论文范文.每个奖学金包括上限为12,000英镑的学费,奖学金获得者本人的每月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及其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同意的补贴.任何超出12,000英镑的学费和课前语言培训的论文范文将由奖学金获得者本人负担.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6年10月30日 申请截止,以邮戳为准,申请人须附上有IELTS成绩单复印件 2006年11月 初审并面试 2006年12月中旬 公布奖学金评审结果 2007年1月至4月 获奖的学生和英国的院校进行联系,并将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所有获奖人需要决定哪所大学以及哪门课程是他们的首选,并将 1.两所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首选学校的复印件提供两份 2.解释选择某一特定专业及院校原因的说明信 同时送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部. 2007年6月30日 所有获奖者应已确定其所学专业和学校,并立即着手与学校直接联系安排住宿. 2007年7月 正式录取并*派出手续 2007年9月 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博士后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签订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2007年选派至多10名中国学生赴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

   二,选派计划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一)通信及信息技术,(二)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三)材料科学与新材料,(四)能源与环境,(五)工程,(六)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曼彻斯特大学已开设的课程为准.请各申请者上网查询曼彻斯特大学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研究方向并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manchester.ac.uk/research/areas/subareas/.

   三,申请条件

   1,在申请时为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博士奖学金申请人须具有中国一流研究型颁发的硕士学位,本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博士后奖学金申请人须具有中国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博士学位;

   4,具有曼彻斯特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录取资格.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请上网查询:manchester.ac.uk/postgraduate/howtoapply/international/;

   5,计划在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曼彻斯特大学开设的课程为准;

   6,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在曼彻斯特大学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1月31日)前按该校博士生/博士后申请程序和要求自行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请上网查询:manchester.ac.uk/postgraduate/howtoapply/international/.

   针对本项目,曼彻斯特大学不接受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将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Division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John Owens Building

   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Oxford Road

   Manchester M13 9PL

   U. K.

   2,申请人须在向曼彻斯特大学提交申请的同时在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1月31日之前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以邮戳为准).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曼彻斯特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请先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为apply.csc.edu./.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论文范文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请注明"曼彻斯特大学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2007年3月底前,曼彻斯特大学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通过其初审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专业)以及每名被推荐人选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其要求对曼彻斯特大学推荐的人选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并将在2007年4月底前向曼彻斯特大学提供复审结果.

   2007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曼彻斯特大学将共同公布奖学金的最终录取结果.

   成功的申请人将在2007年9月开始在曼彻斯特大学进行博士学位/博士后的学习/研究.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9月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曼彻斯特大学同意免除每名成功的博士学位申请人为期3年的全额学费,包括板凳费;同意免除每名成功的博士后申请人为期1年的全额学费,包括板凳费.

   国家留学基金将为每名成功申请人提供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年度生活费,包括海外学生健康保险,当奖学金开始时赴英国的签证申请费和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该机票为一人一项目一次,且只能在奖学金开始和结束时使用.对于博士生奖学金候选人,年度生活费为期3年.对于博士后奖学金候选人,年度生活费为期1年.

   八,论文范文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 3119

   传真:010-6641 0637

   Email:ypan@csc.edu.

   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Scholarship Information:manchester.ac.uk/postgraduate/funding/international/scholarships/#d.en.56030

   Email: International.relations@manchester.ac.uk年级优秀博士生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表》);

   2,就读学校出具的博士生在读证明;

   3,论文范文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摘 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5,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6,法方联合体高校出具的邀请信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7,中法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需双方导师亲笔签名);

   8,报名,评审费汇款凭证或交费收据复印件.

   (五)根据有关规定,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联系人:华玲美电 话:010-66413272/66413279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并确定人员名单.,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联系人:李电 话:66413120802?

   传 真:010-6641tlli@csc.edu.

   十,申请选拔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备 注 1 2月20日-3月20日 申报 申请人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

   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1,直接上报基金委

   2,申请时须提交法方邀请函及双方导师制订的研修计划 2 4月 评审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5月 公布评审结果 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各单位转发申请人. 4 6-8月 *签证等派出手续

   同左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9月 派出 须按法方院校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

   自动取消.

   十一,中方和法方联合体高校名单

   中方联合体院校有28所: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大学.

   法方联合体院校24所:马赛一大,马赛二大,马赛三大,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克莱蒙费朗第二大学,格勒诺布尔一大,里昂一大,里昂二大,梅斯大学,南锡一大,南特大学,巴黎二大,巴黎十大,巴黎十一大,巴黎十二大,巴黎政治学院,Cachon高师,雷恩一大,斯特拉斯堡一大,图卢兹一大,图卢兹三大,巴黎论文范文学校,国立高等工艺学校,格勒诺布尔国家理工学院.另外,法国UT-INSA所属的工程师大学(特鲁瓦,贡比涅,贝尔福-蒙博里亚),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巴黎,里昂,南特,里尔,马赛),巴黎高科所属的11所高校(ENPC,ENSTA,ENSAM,EN论文范文P,Ecole polytechnique,ENGREF,ENA P-G,ENST,ESPCI,ENSCP,ENSAE)均为法国精英教育的高校,中方联合体院校的学生亦可申请.

   留学基金委-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由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UT)与由法国国立应用科学院集团(INSA)构成.其所属8所院校为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Belfort-Montbeliard,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Compiegne,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Troyes,INSA Lyon,INSA Rennes,INSA Rouen,INSA Strasbourg,INSA Toulouse.上述八所大学均系法国一流工科大学,是法国培养工程师的精英学校.与其开展合作培养博士生项目有利于利用法国优势教育资源,为我国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高新技术,(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科学,(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所属8所院校现开设的博士项目为准,具体信息请上网查询:www-csc.utt.fr.

   (二)选派类别及规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选派24名优秀人员赴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所属8所院校攻读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5,年龄应在35岁以下;

   6,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可用英文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学术文献.

   四,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及方式

   (一)申请人必须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入学申请截止日期(12月1日)前向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提出入学申请并向其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请务必先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具体的申请程序和申请表格请上网查询,下载,*为:www-csc.utt.fr/howtoapply.htm.

   (二)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经单位推荐,向留学基金委申请UT-INSA项目奖学金.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缴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将此项论文范文直接提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UT-INSA项目"和申请人姓名,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报名材料一并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申请,评审及派出

   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联合奖学金,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法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每年8月份前后派出.

   六,管理办法

   经评审,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上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将于8月派出,留学期限为3年.

   本奖学金的全部论文范文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共同负担.每名奖学金将包括生活费(按中国政府奖学金确定的标准执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内/外法语培训论文范文等.留学期限不超过3年.

   八,论文范文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话: 010-66414267

   传 真:010-66410637

   E-mail:zrhou@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10月15日 开始申请 12月1日 申请截止 1月 材料评审 2月初 面试并确定参加法语培训名单 3月-6月 国内法语培训 8月 派出并参加法方安排的法语培训 9月 开始攻读博士学位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博士项目

   一,项目简介

   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是由里尔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L' Ecole Centrale de Lille),里昂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de Lyon),马赛工程师大学校(L'Ecole Généraliste d'Ingénieurs de Marseille),南特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de Nantes),巴黎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Paris)等法国五所着名理工科大学组成.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高新技术,(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科学,(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现开设的博士项目为准.

   (二)选派类别及规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每年15名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学生赴该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攻读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2,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3,年龄应在35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可用英文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学术文献.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请务必先与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二)申请人必须于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规定日期前向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向其直接递交申请材料.具体的申请程序和申请表格请上网查询,下载,*为:csc-centrale.ec-lyon.fr .请在咨询时注明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奖学金(CSC PhD Scholarships).

   (三)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五)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缴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将此项论文范文直接提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项目"和申请人姓名,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报名材料一并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申请,评审和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经单位推荐,向留学基金委申请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项目奖学金.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法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六,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上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将于9月派出,留学期限为3年.

   法国五所论文范文理工大学校为留学人员免除学费和注册费并承担他们在法攻读博士期间的法语培训费.留学基金委负担留学人员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博士学习期间的生活费(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此生活费包括社会医疗保险论文范文,资助期不超过三年),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八,论文范文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话: 010-66414267 传 真:010-66410637

   E-mail:zrhou@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11月 开始申请 1月16日 申请截止 2月初 面试并确定参加法语培训名单 3月-6月 国内法语培训 7月 参加TEF考试,确定录取名单 9月 派出开始攻读博士学位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中德DAAD精英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协议书,教育部将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从国内有关院校选派30名奖学金生赴德国有关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

   二,选派计划

   该项目每年选派约30名优秀人员赴德国有关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 ,其中博士生15人,博士后15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二)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三)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四)学业优秀,博士生候选人须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应届硕士毕业生也可申请;博士后候选人须具有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颁发的博士学位且已经参加工作;

   (五)须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六)符合校方相关学术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按相关要求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有关专业所需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若申请人为医学专业,需一式四份,请按顺序装订):

   1,外方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成绩单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4,个人陈述(英文,说明申请原因及对申请专业的认识);

   5,个人简历(英文或德文);

   6,二封推荐信(英文,至少一封是相关专业教授推荐,有固定格式,见附件3);

   7,英语成绩单(英语雅思5.5以上,含5.5分)或德语成绩单;

   8,详细的研究计划及现在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英文);

   9,出版物清单(如有可能);

   10,与外方指导教师的往来书信复印件或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11,健康证明表(有固定格式,见附件4);

   12,两张护照照片;

   13,地址表(见附件5).

   (二)申请人须同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其中"受理机构"一栏请选"直接上报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回执单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中德DAAD精英奖学金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五,评审与录取派出

   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六,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资助办法

   被本项目正式录取人员抵达德国后,DAAD将为其安排2个月的德语培训,并负担培训论文范文及培训期间学生的生活费.如德方接受院校要求,DAAD还将支付学生注册费及其他论文范文.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每人每年的1500欧元的指导费,以及在德语培训结束后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含健康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家留学基金的留学期限是博士生12个月,博士后研究人员6到12个月.

   八,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联系人:唐磊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教育部国际司欧洲处

   联 系 人: 徐丽莉

   电 话:010-66097309 传 真:010-66093647

   电子邮件:gabixulili@sohu.

   九,备注

   本项目申请详情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通知.

   留学基金委-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慕尼黑大学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约10名奖学金生赴德国慕尼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1.法律(Law)2.政治学(Political Science)3.社会学(Sociology)4.传播学(Communication Science)5.经济与商务管理(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6.数学(Mathematics)7.物理(Physics)8.统计学(Statistics) 9.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10.计算语言学(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11.生物学(Biology)12.生命科学(Life-Sciences)13.药剂学(Pharmaceutical Science)14.化学(Chemistry)15.医药学(Medicine)16.地理科学(Geo-Sciences)17.神经科学(Neuro-Science)18.神经心理学(Neuro-Psychology)

   (二)选派类别及规模

   该项目每年选派10名优秀人员赴德国慕尼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5,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IELTS成绩(学术类,不低于6.0分),或DAF成绩(不低于4.0分)

   6,符合外方的相关学术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于2006年11月30日前向慕尼黑大学申请,提交所需的外方申请材料.填写外方申请表时须在论文范文最上方用红笔大写字母注明"CSC MODEL 1",并在表内"7.1 Student support"一栏中注明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奖学金(has applied for funding through th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Ludwig-Maximilians -Universit?t München Agreement).详情请登录校方网站uni-muenchen.de/studium/studium_aktuell/neuigkeiten/ia/phd_info_engl.html(本项目对应校方网站信息中Model 1).外方材料寄送地址:

   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t Münche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Dr. Matthias Hadesbeck Geschwister-Scholl Platz 1 80539 Muenchen Germany Tel:+49 89 2180 6750 Fax:+49 89 2180 3136

   Email: hadesbeck@lmu.de

   (二)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 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交费回执单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后,将进行奖学金评审.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六,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留学期限及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8月底派出.留学人员在德国学习期间免交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签证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限至多3年.

   八,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6年11月30日 申请截止 2007年2月-3月 慕尼黑大学评审 2007年4月-6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奖学金评审,并与慕尼黑大学共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007年7月-8月 留学人员*派出手续 2007年8月底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Sandwich Model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慕尼黑大学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约20名奖学金生赴德国慕尼黑大学进行博士研究生学习研究(Sandwich Model).此项目录取人员将按照与慕尼黑大学导师和原工作或学习院校导师制定的研修计划,赴慕尼黑大学进行1至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并接受慕尼黑大学导师的指导.留学人员如能顺利达到相关课程的要求,将获得由其中国原学习或工作院校授予的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1. Law 2. Political Science

   3.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4. Mathematics

   5. Physics 6. Statistics

   7. Computer Science 8. Chemistry

   9. Pharmacy and Biology 10. Life-Sciences

   11. Public Health 12. Neuro-Science

   13. Neuro-Psychology 14. Medicine

   15. Geo-Sciences

   16.Studies in Excellence in Psychology of Excellence in Business and Education

   (二)选派类别及规模

   该项目每年选派20名博士研究生赴德国慕尼黑大学进行1至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为我国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注册在读博士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

   5,已获得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6,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IELTS成绩(学术类,不低于6.0分),或DAF成绩(不低于4.0分)

   7,符合外方的相关学术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于2007年1月28日前向慕尼黑大学申请并提交所需的外方申请材料.填写外方申请表时须在论文范文最上方用红笔大写字母注明"CSC SANDWICH MODEL",并在表内"7.1 Student support"一栏中注明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奖学金(has applied for funding through th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t München Agreement).详情请登录校方网站uni-muenchen.de/studium/studium_aktuell/neuigkeiten/ia/phd_info_engl.html(本项目对应校方网站信息中Model 2 Sandwich Model),外方材料寄送地址:

   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t Münche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Dr. Matthias Hadesbeck Geschwister-Scholl Platz 1 80539 Muenchen Germany Tel:+49 89 2180 6750 Fax:+49 89 2180 3136

   Email: hadesbeck@lmu.de

   (二)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 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交费回执单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德国慕尼黑大学Sandwich Model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后,将进行奖学金评审.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六,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8月底派出.留学人员在德国学习期间免交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签证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限至多2年.

   八,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1月28日 申请截止 2007年2月-3月 慕尼黑大学评审 2007年4月-6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奖学金评审,并与慕尼黑大学共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007年7月-8月 留学人员*派出手续 2007年8月底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中德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本项目分年度奖学金和三明治奖学金项目两种,每年选派不超过 40人.

   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即博士研究生)将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留学基金委审批同意并与留学基金委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三明治奖学金获得者(即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德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留学时间为7-24个月,在国内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博士文凭由国内就读院校颁发.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从事理论研究的所有专业,艺术表演等非理论研究专业除外.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 24-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7-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40人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参见附录)

   (二)其他条件:

   申请年度奖学金项目者年龄应在31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申请三明治奖学金项目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三)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成绩需达到5.5以上(含5.5).面试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通过面试后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四,申请办法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三)申请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1) DAAD申请表

   (请从daad.de/de/download/forschungsstipendium_en-2004.pdf下载)

   (2) 论文范文表

   (请从daad.org./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下载)

   (3)个人简历

   (4)个人出版物清单

   (5)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德语专业毕业者无须提供,使用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需提交相关德语证明,如:DSH,DAF4分或4分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6) 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7) 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请从daad.org./Downloads/4_1_3_remendation_2005.pdf下载)

   (8)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或德国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请查阅 daad.org./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9)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注册证明(申请三明治奖学金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论文范文书.每份复印件后均需附上英文或德文的翻译件,并加盖就读学校的公章.亦可将以上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申请人提交翻译后的公论文范文.若材料遗失,须出具现所在单位的有效证明.

   (10)单位推荐信

   (请从daad.org./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下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论文范文附材料清单),并请连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并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部.

   (五)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联系人:华玲美

   电话:010-66413271/66413279

   五,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申请者需提前进行对外联系,在申请时须提交德方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被录取人员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组织的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德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予派出.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七,资助办法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八,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被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地点后,应按规定向驻德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九,论文范文

   联系人:夏青

   电话:010-66413135/1903/3120/-811

   传真:010-66413281

   电子邮件:qxia@csc.edu.

   通讯地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309(邮编100031)

   十,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2月20日-3月20日 网上申报,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07年4-6月 中德双方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07年11月底 中德双方联合面试 2017年2月 确定奖学金生名单 2017年3月-7月 理工专业奖学金生德语培训 2017年10月 理工专业奖学金生派出 2017年3月-2017年1月 社科专业奖学金生德语培训 2017年3月 社科专业奖学金生派出

   留学基金委-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项目

   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中德双方互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该项目旨在选拔年轻的硕士毕业生赴德攻读博士学位,年派遣规模6-8人,每两年选拔一次.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享受阿登纳基金会提供的奖学金,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留学基金委审批同意并与其留学基金委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以人文,社科专业为主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24-48个月

   (三)选派规模:

   每年6-8人(每两年选拔一次,2007年不选派,2017年选派.)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参见附录).

   (二)其他条件:

   申请时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 (三)语言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德语基础.被确定为候选人后,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组织的为期一年的德语脱产培训,并参加用德语进行的面试.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四,申请办法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三)申请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联系人:华玲美

   电话:010-66413271/66413279

   五,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6月.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通过评审确定的候选人需及时联系德方接收院校,并在完成德语培训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派出时间暂定2017年4-10月派出.

   七,资助办法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阿登纳基金会提供.

   八,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被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地点后,应按规定向驻德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九,论文范文

   联系人:夏青

   电话:010-66413135/1903/3120/-811

   传真:010-66413281

   电子邮件:qxia@csc.edu.

   通讯地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309

   邮编:100031

   十,申请选拔程序

   2017年2月20日-3月20日 网上报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17年4-6月 专家评审 2017年6月底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9月-2017年6月 德语培训 2017年7月 中德双方联合面试 2017年10月 确定奖学金生名单 2017年4月-10月 奖学金生派出 注:该项目每两年申报一次,2007年无选派计划,2017年接受申请.

   留学基金委-德国塞德尔基金会奖学金项目

   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两国政府互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该项目旨在选拔年轻的在读博士生赴德研修,年派遣规模4人.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享受塞德尔基金会提供的奖学金,留学时间为24个月,在国内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博士文凭由国内就读院校颁发.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以人文,社科专业为主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4人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参见附录).

   (二)其他条件:

   申请者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1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语言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德语基础.被确定为候选人后,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组织的为期一年的德语脱产培训,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四,申请办法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三)申请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联系人:华玲美

   电话:010-66413271/66413279

   五,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候选人员名单.最终结果以德方通知为准.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经评审确定的候选人需及时联系德方接收院校,并在完成德语培训后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结果将在2017年8月公布.

   七,资助办法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塞德尔基金会提供.

   八,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被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地点后,应按规定向驻德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九,论文范文

   联系人:夏青

   电话:010-66413135/1903/3120/-811

   传真:010-66413281

   电子邮件:qxia@csc.edu.

   通讯地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309(

   邮编:100031

   十,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2月20日-3月20日 网上报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07年4-6月 专家评审 2007年6月底 确定项目候选人名单 2007年9月-2017年6月 德语培训 2017年7月 向德方推荐候选人 2017年8月 确定奖学金生名单 2017年10月 奖学金生派出

   留学基金委-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促进中,德两国在教育,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于2006年9月签署的合作协议,设立留学基金委-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从2007年起选派50名优秀学生及学者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能源,地球与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信息与工程,材料科学,运输与空间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50人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参见附录).

   (二)其他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生;申请博士后研究者需在获得博士学位三年内申请. 2.申请时须提交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所属15个研究中心邀请信复印件.

   (二)语言要求:

   应达到托福580/217以上(含580/217).

   四,申请办法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三)申请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apply.csc.edu.)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联系人:华玲美

   电话:010-66413271/66413279

   五,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接受单位.

   七,资助办法

   根据双方协议,由留学基金和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共同资助.

   八,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被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地点后,应按规定向驻德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手续,并自觉接受其管理.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九,论文范文

   联系人:夏青

   电话:010-66413135/1903/3120/-811

   传真:010-66413281

   电子邮件:qxia@csc.edu.

   通讯地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309(邮编100031)

   十,申请选派程序

   另行公布.

   留学基金委-荷兰莱顿大学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协议,2007年留学基金委将选派40名奖学金生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以下专业

   1.通信技术与信息科学; 2.农业高新技术;

   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 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5.能源与环境; 6.工程科学;

   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规模

   该项目每年选派40名优秀人员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本项目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为博士待转期,拟录取人数约20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可再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5,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IELTS成绩在6.0分以上(不接受TOEFL成绩)

   6,符合外方的相关学术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于2007年3月1日前向莱顿大学申请,并提交有关专业所需的外方申请材料(请参阅校方网站各专业要求).请在外方申请表中注明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莱顿大学联合奖学金(has applied for funding through th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Leiden University Agreement).外方联系及材料寄送地址:

   Marlies Rexwinkel (Ms.)

   Leide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Office

   Gr论文范文ensteen Pieterskerkhof 6

   2311 SR Leiden, The Netherlands

   Tel:+31 71 527 7604?? Fax:+31 71 527 7298

   Email:M.Rexwinkel@io.leidenuniv.nl

   Website: leiden.edu/

   (二)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供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 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还须同时向Neso Beijing递交相关材料,申请"Neso Certificate",以便莱顿大学到荷兰移民局为各位申请人*入境学生签证(MVV).申请"Neso Certificate"所需材料:

   1,"Neso Ceritificate"注册申请表(下载*:nesobeijing./,请在申请表上附便条注明"已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申请了奖学金".)

   2,IELTS考试成绩单(学术类,须在有效期内)

   3,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即可)

   更多信息,请联系Neso Beijing:

   电话:010-6708 9311/12转218或219

   电子邮件:helpdesk@nesobeijing.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回执单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莱顿大学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后,将进行奖学金评审.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六,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资助方式

   经批准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为一至两年,到期不得延长.留学人员在荷兰学习期间免交半额学费,另外半额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经批准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待转生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暂定为一年,如果获得莱顿大学读博许可,须与留学基金委续签协议,经批准后,可继续在莱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莱顿大学将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免除学费,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期限不超过48个月(包括第一年的博士待转期).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8月底派出.

   八,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3月1日 申请截止 2007年3月-4月 莱顿大学评审 2007年4月-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奖学金评审,并与莱顿大学共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007年5月-8月 留学人员*派出手续 2007年8月底 留学人员派出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详情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通知.

   留学基金委-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约30名奖学金生赴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该项目每年选派约30名优秀人员赴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5,须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6,符合校方相关学术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于2007年1月15日前登录校方网站tudelft.nl了解相关专业详情和导师信息,并将申请材料一并寄至:

   Ir. Cees Timmers

   Project Manager

   CICAT/DUT Management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ostbus 5048

   2600 GA Delft

   Tel: +31 15 27 85283

   Fax: +31 15 27 81179

   Email: c.timmers@tudelft.nl

   请在申请信和CV中注明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联合奖学金(has applied for funding through th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Technische Universiteit Delft Agreement).

   (二)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apply.csc.edu./)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回执单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五,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后,将进行奖学金评审.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六,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经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半年至一年的学习评估期,成绩合格方可继续攻读学位.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七,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在荷兰留学期间,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将为其免除学费,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签证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按中国政府奖学金确定的标准提供,留学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八,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九,申请选拔程序

   2007年1月15日 申请截止 2007年1月-2月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评审 2007年3月-4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奖学金评审,并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共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详情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通知.

   留学基金委-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约15名奖学金生赴乌特列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5,须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6,符合校方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登录乌特列支大学网站:uu.nl/,查询相关申请信息,并按申请要求向校方提交有关专业所需的外方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211.151.90.28/.)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论文范文.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四)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回执单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奖学金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四,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于本项目截止日期前分别向外方和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后,将进行奖学金评审.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

   五,管理办法

   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或不按期*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六,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在荷兰学习期间免交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签证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对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七,论文范文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联系人:唐磊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 010-66413119 传 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ltang@csc.edu.

   八,备注

   本项目申请详情逐年更新,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通知.

   留学基金委-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约45名奖学金生赴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分别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其中至多25人攻读硕士学位,20人攻读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2,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3,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4,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5,须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IELTS成绩(学术类,不低于6.0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550分,机考不低于213分);

   6,符合校方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按乌普萨拉大学相关申请要求,向校方提交有关专业所需的外方申请材料,校方网站:uu.se/,外方材料寄送地址请按申请表要求寄送.

   (二)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211.151.90.28/.)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属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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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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