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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视域下法学教育的定位和人才培养机制的优化

主题:人才培养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9

简介:该文是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机制论文范本和人才培养方面专升本论文范文.

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机制论文范文

人才培养论文

目录

  1. (一)法学教育的定位研究意义
  2. (二)定位需要满足受教育者及社会的需求
  3. (一)重视法律职业道德
  4. (二)加强法律职业技能训练
  5. (三)关注知识与能力的统一
  6. 四 结束语

摘 要:“法治中国”给新时代的中国提出了新的时代主旨.本文立足于此种背景之下我国目前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现状,着眼于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厘清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方向,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优化与改进,以期为推进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借鉴价值的参考,为法治中国的发展提供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教育定位

引言: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被纳入了新时代的发展目标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成为了时代奋斗目标,“法治中国”走进了人们视野,进而对于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的培养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在此背景之下,研究法治中国的发展目标以及随之相匹配的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机制创新与优化成为了法学教育领域不可避免的话题.

一、“法治中国”背景之下法律人才的需求现状

法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目前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具有了一定改变.当前,法律人才的要求相比于以往年间已有较大提高.“法治中国”要求不仅仅在法律的制定层面有了更加完善的要求,同时也在法律的应用与遵守上有了更高的标准.国家的法治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法律人才去加以实施,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也需要国家公权力部门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学素养.为此,在人才的培养方面,不仅仅需要注重在理论方面的学习,还要关注实践上的具体运用.在法律学习的过程中,法律实务问题远比法律条文本身更为复杂,它对于法律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在此背景之下,要想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政治廉洁、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亟需大批懂经济、懂管理的符合性法律人才,而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人才的成为较大缺口,需要各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着力改进.

二、“法治中国”视域下法学教育的定位

(一)法学教育的定位研究意义

法学教育不同于理科或者工科教育,它与国家的政治、经济问题紧密相连,具有意识形态色彩,如果不加以正确定位,则会阻碍现今我国国情之下合格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从法律诞生的历史来看,它是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的产生的,与时代紧密相连,具有浓厚的时代色彩.为此在关注法学教育的定位时,需要关注其时代特色,力求与时代需求想匹配,才能够将法律人才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在法学教育的投入产出比更高.法学教育不仅仅是在培养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它也同时具有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民法律素养的作用,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看到法学教育的定位不仅仅局限于专业领域,它也同时应当兼顾通识领域,这是未来法治中国的发展趋势.任何走极端的教育定位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长远发展战略的,没有可持续性.为此从教育定位的意义出发,可以找到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

(二)定位需要满足受教育者及社会的需求

从本质上来说,教育行业属于服务业,需要关注被服务者本身.对于法学教育来说,其不仅仅需要关注受教育者本身,还需要关注整体社会的需求.这其中的供求关系需要厘清,以需求来促进培养工作.但在部分教育领域,往往是本末倒置,是以教育者自身的期望来思考教学培养的相关目标与方向.这种模式之下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不能切实符合实际需要,一方面会限制学生自身的发展,存在工作之后二次学习的问题;另一方面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造成就业与失业的错位情况.通常来讲,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去向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还有部分毕业生通过了国家公而直接去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立法机关等部门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还有部分学生选择继续深造而后从事教学科研,极少部分学生选择“弃法”而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为此,法学教育需要立足于现实社会需求与学生自身的期望,既能够为学生将来的长远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也能够符合时代需要,帮助国家更好把握时展契机,推进国家法治进步.与此同时,不同的学生在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时也呈现不同的方向,有的学生偏向于理论研究,有的学生偏好法律实务,法学教育需要教育者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来予以有针对性的教学训练,以上述毕业生的某一种职业取向为主要培养目标,锻炼学生的某项职业能力,同时适当地兼顾学生其他职业的需要,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总之,要想有效推动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就必须要以法学教育为基础.没有优秀的法律人才,就不可能有完善的法治,更别谈建成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管理人才.

三、“法治中国”视域下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优化策略研究

(一)重视法律职业道德

相比于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教育者首先不能够忽视的便是学习者的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上文分析指出,法律学科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与时代主题紧密相连.为此,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机制的优化便离不开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与学习.应该说,对于越是优秀的人才,越需要关注其职业道德.法律人才的培养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仅仅需要具有一定的战略眼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其在思考实际问题时,以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的幸福安康作為出发点来予以思考,这样才是真实符合优秀的法律人才基本素养的要求.可以看到在部分高校也有着类似的倡导与价值观念引领,例如“法治信仰、中国立场”,这便是教育学习者,不仅需要对法律胸怀信仰,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面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需要具有中国立场,为我国的社会实际需求考虑.

(二)加强法律职业技能训练

理论的学习最终需要落实到实践,同样经过前期充分的理论学习之后,法学教育需要关注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这一过程不仅仅发生在学校,更多的应该是在课外实践之中.这便要求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教授学生坚持学习的理念与方法,在教育阶段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以及积极总结与反思的能力.这与法律学科的实践性特点紧密相连,在学校的理论学习只是一个开始与铺垫,更多的考验与难题是发生在复杂的实际生活之中的,学生需要拥有这种后天自我提升的意识与能力,教育过程中需要去关注这种能力的养成,并且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专业化的分流,还需要兼顾通识性的内容.在现实的教育中,很多时间操作容易走上极端,过度关注特定领域或者通识内容,前者会容易造成在法律实践中考虑不全面造成偏颇,后者则会造成缺乏专业性思考,使法学研究相对滞后,无法适应时展需要,这也是需要竭力避免的问题之一.

(三)关注知识与能力的统一

众所周知,法律职业具体可以划分为多种职业,常见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都涉及到法律人才的需求问题.同样法学教育不能够离开它的专业属性,法律学科具有极强的职业化属性色彩,为此在教育活动的开展过程之中,需要关注这种职业化、专业化知识体系的教学培养,为以后的专业实践打好坚实的基础.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坚持认为法律学科的专业纯粹性,并且与生活中的其他学科具有紧密的联系,不可以脱离生活的具体实际去讨论.但在现实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教育与职业的脱节问题,缺乏这种专业视角下的职业化道路培养意识与学习意识.法学这一学科的特点要求学习者需要适应多样化的法律职业要求,对于基础要求较高,强调实践中的灵活运动,去解决生活中不同领域的复杂问题,要求与其他领域展开深入衔接.学习到知识只有最终充分转化能力,才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与时代难题.关注职业化与专业化的教学,才能使法律学习者真正将自己的所知所学灵活运用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真正推进“法治中国”的进程.

(四)加强法学专业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

教师在设置法学专业课程时要以学科的全面发展与综合平衡为出发点,积极构建整体性的课程结构体系,不断探索和应用交叉学科知识对法学专业的影响及其在法学领域中的应用,更为关注法律领域的技术与技能教学.同时,教师要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构建以培养法律技能为核心目标的课程教学体系,在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外,还要适时、适当地设置跨学科课程,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课程,有效拓宽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面.同时,还要设置法律修辞学、法律口才学、法律方法论等专门的法律技能课程.

四 结束语

可以看到,法学教育不仅仅是发生在学习者的校园生活之中,法律学科本身的学科属性决定了它的学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后天的法律实践中继续坚持提升自我.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相关的基础理论与实践能力,还需要针对受教育者的后天的学习能力提升予以关注,在充分結合时代需求的背景之下,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实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培养之路.

参考文献:

[1]胡宏雁.论法治背景下的黑龙江省法学教育改革及人才培养[J].经济研究导刊,2016(29):85-87.

[2]张泽涛,段威.民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探索——基于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功能定位[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4(04):3-15.

[3]岳文婷.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探讨——以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为视角[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23(01):85-87.

作者简介:

李石松(1979.1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法律.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军队法治建设教研室

总结:结束语:这是关于人才培养方面的论文题目适合相关相关论文提纲和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机制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

人才培养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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