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写作 > 论文大全 > 文章内容

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山东省

主题:监理合同范本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7

简介: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监理合同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监理合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监理合同论文范文

监理合同范本论文

目录

  1. 监理合同范本: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精讲三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施工监理(第二次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SC2017A044

   招

   标

   文

   件

  

   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卷 3

   第一篇 招标公告 4

   1.招标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4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7,其他规定 5

   8,善意提醒: 5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5

   11.论文范文 5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

   二,投标人须知 8

   (一)总 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2

   (五)开标与评标 12

   (六)合同的授予 16

   工 程 说 明 18

   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20

   资格后审须知 23

   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24

   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表 25

   强制性资格条件------履约信誉要求表 26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34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39

   一,专用条款数据表 39

   二,合同专用条款 40

   第二卷 48

   第5篇 规 范 49

   一,监理规范 49

   二,技术规范 50

   第6篇 投标文件格式 51

   二,技术建议书 60

   附表A-1 62

   附表A-2 63

   附表A-3 65

   附表A-4 66

   附表B-1 67

   附表B-2 68

   附表B-3 69

   附表B-4 70

   附表B-5 71

   三,财务建议书 75

   四,资格后审资料表 81

   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表 82

   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表 83

   强制性资格条件——履约信誉表 84

   五,其他材料 85

   第7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86

   第8篇 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88

   第9篇 合同格式 90

   第四卷 101

   第10篇 图纸和资料 101

  

   第一卷

   第1篇 招标公告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1工程说明

   附件2合同段划分表

   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

   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5资格后审须知

   附件6评标办法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篇 招标公告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次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说明: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于2017年6月28日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 ) 和浙江省交通网(zjt.gov.)上发布了"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于2017年8月16日10时00分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流标,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本项目第二次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已由浙交复[2017]9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 )zjt.gov.),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乌溪江库区湖山乡黄泥岭村,工程所在地三面环山,不受风浪影响.湖山乡位于遂昌县城西南部,乌溪江上游.东临金竹镇,东南连大柘镇,石练镇,南毗黄沙腰镇,蔡源乡,焦滩乡,西,北接衢县.乡人民政府驻地湖山,海拔240米,距县城约46公里.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J1监理合同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对投标人的其他强制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3.5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论文范文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4.1开标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论文范文须正反双面复印)4.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票据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凭证,席位证.投标人未提交有效论文范文及票据或者提交的论文范文及票据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不接受电汇,转账,论文范文等形式).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6.2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的,可到有限公司,论文范文由投标人自理.

   7,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

   8,善意提醒:

   8.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投标项目保证金,且必须在银行汇票上正确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的大小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8.2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3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8.4投标报价书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网(zjt.gov.),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 )

   11.论文范文

   招 标 人: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号 C座9楼

   邮 编:323300 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黄文华 联 系 人:苏循华

   电 话:0578-8123571 电 话:0571-87353857

   传 真:0578-8132332 传 真:0571-87353855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号323300

   电 话:0578-8123571 联系人:黄文华 1.2 工程项目名称: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1.3 工程说明: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1.4 预计监理服务期:2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2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4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6篇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要求 5.1 不组织现场考察 6.1 不召开标前会议 8.1 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的期限:开标截止日期18日前. 9.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开标截止日期15日前. 11.5 本次监理招标投标控制价为:231084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零捌拾肆元). 12.1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3)帐号:3753 5836 1206

   (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支行

   (5)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不接受电汇,转账,论文范文等形式)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90天内. 14.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再递交4份副本). 16.1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8月29 日9:30

   送交投标文件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16.2 最迟应在原定截止日期7天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19.1 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29 日9:30

   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33.1 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监理人信用等级为A论文范文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3%;论文范文的,为4%;B,C级的,为5%(监理人信用等级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准). 35.1 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期限: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 39.4

   监督部门: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号邮编:电 话: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遂昌乌溪江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1.2 项目名称: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1.3 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合同段划分表: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投标人须知附件4

   1.4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预计监理服务期:2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监理招标范围:

   第J1监理合同段: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监理.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经浙交复[2017]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监理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第J1监理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授权委托书的要求详见第6篇一"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其*人行使投标人的权力.

   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同类水运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有关的证明文件(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为准)或经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以及当地质监部门出具的与本招标项目强制性条件(业绩)相适应的业绩证明,以及目前正在承担或即将承担的其它监理项目的有关资料.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6.2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论文范文和资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备原件核查).

   3.4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主要监理人员,履约信誉是资格后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凡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则不通过其资格审查.

   3.5 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以下(含).

   3.6 施工监理服务合同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4,投标论文范文

   4.1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论文范文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将在资料表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实地考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监理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5.2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论文范文自理.

   5.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还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5.4 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它损失,损害等,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6,标前会议

   6.1 投标人应按照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址,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

   6.2 投标人可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其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澄清和解答的内容以按规定报备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3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应装订成册,除本款下述各卷,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篇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1篇:招标公告

   第2篇:投标人须知

   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5篇:规范

   第三卷 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7篇: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8篇:履约银行保函格式

   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廉政合同格式

   第11篇: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第12篇: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第13篇: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第四卷 第14篇:图纸和资料(另册)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

   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8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天前,将以按规定报备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按第8条应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开标截止日期15日前将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9.2 第8.1款和第9.1款中所指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将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9.3 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6.2款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投标担保,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

   (2)技术建议书

   (3)财务建议书

   (4)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标有编号的全部补遗书

   (5)资格后审资料

   (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四卷中提供的格式和要求,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1,投标价

   11.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所投合同段的投标价,该投标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投合同段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论文范文(论文范文组成见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C的规定列出表格,填报论文范文清单.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但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认为该部分论文范文已包含在报价中.

   11.3 本合同实施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价等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额价将不予调整.

   1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90%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废标处理.

   12,投标担保

   12.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不接受电汇,转账,论文范文等形式)12.2 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2.3 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担保的复印件.

   12.4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2.5 预中标单位(含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向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合同原件后退还;末列入预中标公示的单位(含废标单位和递交投标保证金而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

   12.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本须知第33条和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

   (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

   (5)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指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6.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送交投标文件.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二份副本(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再递交二份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并在其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中,凡投标书,投标担保,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技术建议书(含商务文件),财务建议书及资格后审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逐页签字,并按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

   14.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及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小签或盖法人章.

   14.4 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照第6篇规定的格式*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如由委托的授权*人签署,则必须按第6篇规定的格式*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书.公证书应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人的签字作出公证,公证书应盖有公证员的签名章和公证机关的钢印.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4.5 投标人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外封套应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并标以"正本","副本"字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5.2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必须按照如下要求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识别标记,否则将不予签收:

   (1)招标人的邮编和地址;

   (2)招标人的全称;

   (3) 工程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

   (4)在 年 月日15.3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的方法: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15.4 如果因未写清楚招标人的地址,邮编或名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6,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6.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写明的地址和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签收.

   16.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8.1款,第9.1款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最迟应在原定截止日期7天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论文范文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

   17,迟到的投标文件

   17.1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封套上写明的地址退回.

   18,投标文件的更改和撤回

   18.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送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的申请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8.2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交.

   18.3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2.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 招标人将按"招标公告"和"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或按16.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出席,招标人应邀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公证机关公证.

   19.2 开标时,招标人应首先介绍投标文件和投标担保收交情况,并在监督部门或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经确认满足要求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等进行核查.

   19.3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依次宣读合同段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人月数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细节.

   19.4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开标结果,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9.5 除因以下原因不予开标和开标时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外,其他经开标的投标文件均进入本次招标的评审程序.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开标:

   a.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

   b.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c.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

   a.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法人章;

   b.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未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内;

   c.未在投标书上填写工程质量目标或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质量目标,监理服务期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d.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19.6 投标人若未派*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0,保密

   20.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评标

   21.1 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5.

   21.2 施工监理招标的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算术性修正;

   (4)详细评审;

   (5)投标文件的澄清;

   (6)综合评分

   (7)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资格审查

   2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按符合性审查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二个阶段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监理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投标人是独家投标;

   (4)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应符合规定;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字和法人章盖章应符合要求.

   凡未能通过上述符合性审查条件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 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业绩,主要监理人员,履约信誉等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6篇规定.凡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不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为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为本合同段提供招标*服务的;

   (2)与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招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投标人;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6)自 2017 年 1月以来,在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因劣迹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发包人中止合同且隐瞒不报的投标人.

   23,初步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效和金额提供了投标担保;

   (2)投标文件(正本)中,凡投标书,投标担保,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如有)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财务建议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逐页签字;

   (3)按照招标文件第6篇财务建议书的要求填报了监理服务费的报价清单和总价;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时,有书面声明的最终报价;

   (4)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无虚假内容;

   (7)确认了招标人印发的补遗书.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则其初步评审不通过,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4.算术性修正

   2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在保持投标报价总价不变和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对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2)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填报的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合价.

   24.2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若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25.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监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投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监理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办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5)主要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论文范文,进度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是否周密,可行;

   (6)对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7)监理业绩,信用等级及信誉等;

   (8) 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发包人

   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是否有重要保留等;

   (9)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将按上述详细评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按评标办法规定予以打分,如发现上述第(1),(2),(3),(7),(8),(9)款有重大问题,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可判其为废标.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按废标处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方式进行,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招标人按照第24条进行的算术性修正不在此列.

   27.综合评分

   27.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投标人的监理人员投入,机构设置,设施与设备的配置,监理计划与措施,业绩与信誉及投标报价等按不同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技术分评分和报价分评分两部分构成,技术分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并署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报价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投标人得分取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7.2 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按技术和报价两大部分进行评分.其中技术部分(含部分商务)占90分,报价部分占10分.具体分值如下:

   (1)技术部分为90分,其中:

   a,监理人员投入58分

   b,监理机构设置,监理设施与设备配置,监理计划与措施,以往业绩及单位信誉等: 32分.

   (2)报价部分为10分.

   27.3 如果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或不合理现象时,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总价不变的原则下调整部分单价,直到相对平衡.

   28. 推荐中标候选人

   28.1 在对每一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后,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值,并按得分高低排列出同一合同段内各投标人的得分顺序,排名第一的为推荐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中标人.

   29,评标结果公示

   29.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分别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cgzb.suichang.gov. ).1 在不违背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前提下,本监理服务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且评标结果公示后经有关部门核备的中标人.

   31,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1.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

   32,中标通知书

   32.1 评标结果公示并核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发包人将支付给中标人按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规定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服务费总价(即合同论文范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履约担保

   33.1 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额度和形式为:监理人信用等级为A论文范文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 3%;信用等级为论文范文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4%;信用等级为B,C级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5%(监理人信用等级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准).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格式详见第8篇).

   履约担保在扣除违约金等论文范文后的剩余部分在签发交工证书后14天内退还给监理人.逾期按日支付银行利息.

   33.2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论文范文,由中标人自理.

   33.3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35,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5.1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环境监理责任合同.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2 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时,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证书.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5.3 中标人须在35.1款规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在合同签订前,不应提出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要求,应保证其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发包人认可的主要监理人员按计划到位上岗.因发包人原因推迟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要求以同等资历人员调换监理人员的,发包人应予以批准.

   35.4 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3.1或35.1或35.3款的规定,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将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5.5 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在7日内通知其他投标人落标,并按规定退还投标担保.

   36,廉政建设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发包论文范文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7,工程质量责任

   根据国务院

监理合同范本: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精讲三

229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发包人与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责任方面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8,安全监理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为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发包人与中标人在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监理责任方面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9,环境监理责任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内容的通知》《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投标人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处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40.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40.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0.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部门: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号邮编:电 话: 附件1

   工 程 说 明

   一,项目湖山乡位于遂昌县城西南部,乌溪江上游.东临金竹镇,东南连大柘镇,石练镇,南毗黄沙腰镇,蔡源乡,焦滩乡,西,北接衢县.乡人民政府驻地湖山,海拔240米,距县城约46公里.

   根据遂昌县交通局提供的《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中关于湖南镇水库的水位资料,同时考虑周边地形和施工阶段部分水下工程的施工,综合确定设计水位为:

   设计高水位(设计征地水位):230.5m(85国家高程,以下同)

   设计低水位: 195.0m

   台汛期限制水位:226.0m

   移民水位: 232.6m

   三,地形与地质简况

   本工程所在位置山体雄伟,地形陡峭,河床下切,山坡坡度一般为45°~60°,河谷呈"V"字形.植被较发育,以松,竹为主.

   本工程勘察深度以浅的岩土层分为三个工程地质层组7个工程地质层.

   四,地震

   本区近代地震特点是强度弱,震级小,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场区地震动峰值为<0.05g,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35s.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7)的规定,该场地土类型为硬场地土,场地类别为Ⅱ类,属抗震有利地段.

   五,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合同段.

   1,第J1监理合同段: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六,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 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七,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37万元. 附件2

   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监理

   合同段 施工

   合同段 工程位置 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第J1监理合同段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遂昌县 内容包括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附件3

   主要工程数量表

   监理

   合同段 施工

   合同段 主要工程数量 备注 第J1监理合同段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新建100吨级货运兼车渡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2个及相应的接线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等工程的施工.

   附件4 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5

   资格后审须知

   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包括投标人的监理业绩,主要监理人员,履约信誉等,具体要求分别见附表5-1,5-2,5-3.

   投标人应对照上述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后审资料表的格式,认真填写附表D-1~3,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资格后审资料的签署和装订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条.

   凡强制性资格条件中有一项不满足的,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并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办法详见评标办法第三章的第十二条第二项.在审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

   附表5-1

   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业 绩 要 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按一个标段独立成功监理过一个100吨级及以上货运码头的工程.

   附表5-2

   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表

   主 要 监 理 人 员 要 求 监理岗位 人数 资 格 资 历 要 求 岗位登记 总监理工程师 1 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运工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 自有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港口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的论文范文,论文范文,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人员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辩的复印件,以上信息应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并提供在该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下列材料之一:a 监理项目评定书;b执业管理手册;c 业主出具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监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主要监理人员的经历应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监理经历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是指在投标人岗位等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认可其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

   4, 监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任职.拟委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含中标项目投标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不能在本项目任职.总监应符合浙政发[2017]22号文件第17条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和《水运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如无则根据评标办法作扣分处理.

   6,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为:61.130.7.241/jlsystem/index.asp.联系人:王海玲,电话:0571-83789631

   附表5-3

   强制性资格条件------履约信誉要求表

   履 约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行政处罚.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在工程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受贿,行贿行为发生.

   4,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在C级及以上.

   附件6

   遂昌县乌溪江水库黄泥岭交通码头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工程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浙政发〔2017〕22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委住地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五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第六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遂昌县交通运输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按规定随机抽取的招标人代表1论文范文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共5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在招标人推荐的2名代表中随机抽取1人.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或从评标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一名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能担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前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查.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

   (二)界定不合格投标或废标;

   (三)采用署名方式,对合格的投标人的监理人员投入与配置,机构设置,监理设施与设备配置,监理计划与措施,业绩与信誉,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和综合打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提出推荐中标人1名和备选中标人1名;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六)复议.

   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及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以便评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一)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初步评审;

   (三)对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

   (四)详细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内容);

   (五)投标文件澄清;

   (六)综合评价;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有一项不满足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监理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投标人是独家投标;

   (4)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应符合规定;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字和法人章盖章应符合要求.

   凡未能通过上述符合性审查条件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 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业绩,主要监理人员,履约信誉等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要求,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2篇附件5规定.

   不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为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为本合同段提供招标*服务的;

   (2)与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本合同段的代建人或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招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投标人;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6)自2017年1月以来,在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因劣迹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发包人中止合同且隐瞒不报的投标人.

   第十三条 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效和金额提供了投标担保;

   (2)投标文件(正本)中,凡投标书,投标担保,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如有)或授权委托书(如有,附公证书),财务建议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逐页签字;

   (3)按照招标文件第6篇财务建议书的要求填报了监理服务费的报价清单和总价;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时,有书面声明的最终报价;

   (4)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无虚假内容;

   (7)确认了招标人印发的补遗书;

   (8)拟委任总监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或拟委任总监的,该项目已完工;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的论文范文,论文范文,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人员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辩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上述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的信息资料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重大偏差,则其初步评审不通过,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四条 算术性修正

   (一)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在保持投标报价总价不变和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对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2,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填报的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合价.

   (二)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若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第十五条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监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投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监理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办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5)主要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论文范文,进度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是否周密,可行;

   (6)对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7)监理业绩,信用等级及信誉等;

   (8) 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是否有重要保留等;

   (9)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将按上述详细评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按评标办法规定予以打分,如发现上述第(1),(2),(3),(7),(8),(9)款有重大问题,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可判其为废标.

   第十六条 报价分分值的确定

   1,评标基准价为低于投标控制价的90%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计算正确且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评标基准价等于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控制价(含)以下的有效报价进行评分.

   3,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投标人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

   第十七条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监理合同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监理合同范本引用文献:

[1] 保险合同论文大纲范本大全 保险合同论文框架怎么写
[2] 监理工程师论文大纲范本模板 监理工程师论文大纲怎样写
[3]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大纲模板范本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提纲怎样写
《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山东省》word下载【免费】
监理合同范本相关论文范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