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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咨询成果评奖办法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17

简介:关于对写作成果评奖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成果评奖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成果评奖论文范文

咨询成果评奖办法论文

目录

  1. 咨询成果评奖办法:市消协反对烟草研究成果评奖

  

   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

   科研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社科成果奖")评奖工作定于2017年5月开始,2017年12月结束.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科研成果,包括社会科学领域内的专着,教材,译着,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省部级课题,论文(含译文)等.

  

   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凡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完成,并属于下列范围之一者,可以申报参评省社科成果奖:我省作者在国内合法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着,教材,译着,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研究报告(含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含全国性学会下达并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等研究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第五条 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科研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第六条 我省作者同省外及国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我省作者为主编或第一署名,可申报参评.

   第七条 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着作只能整体申报,出版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丛书不能作为单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着作可单独申报.以书籍,期刊的形式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报告仍以研究报告类申报.

   第八条 同一作者,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着作申报.多作者的论文集不能作为着作申报,但是其中的单篇可参加论文类申报.

   第九条 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报.

   第十条 成果如果署有顾问,主审,主编,编委等,该成果申报权归成果着作权人所有;成果以单位为作者署名的,只能以署名单位申报;成果为课题组完成的,只能以课题组署名申报.

   第十一条 成果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的符合第四条条件,但其作者在申报开始前已去世或调离本省的,可以参加评奖,其中去世作者成果由其着作权继承人申报.

   第十二条 省外作者以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内容的成果并符合第四条条件的可申报参评.

   第十三条 着作类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时间,以该着作出版的版权页的署名和成果出版时间为标准.

   研究报告类成果作者姓名及发表或采用时间,以该成果的署名和成果载体的具体出版日期或领导签批或被采纳的具体日期(课题以验收时间)为标准.

   论文类成果作者姓名及发表时间,以该成果的署名和成果载体的具体出版日期为标准.

   第十四条 符合上述要求,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凡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获得国家和省"五个一工程"奖,文艺奖,优秀图书奖等的成果.

   (二)着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成果.

   (四)省级领导(含不在职)的成果.

   (五)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年鉴,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每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独立完成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只可申报两项.

  

   组 织 领 导

  

   第十六条 在省委领导下,成立省评奖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委政策论文范文,省委党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担任.省评奖领导小组职责:组织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实施细则,聘请评审专家,审批获奖名单等.省评奖领导小组下设省评奖办,省评奖办设在省社科联,负责组织实施评奖工作.

   第十七条 省评委会为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省评委会职责:成果终审后提出拟奖励成果建议名单,审定复核委员会人员,奖励成果等.

   第十八条 省评奖领导小组授权市(自治州)社科联,贵安新区,省社科联所属社团,省直科研,教学单位组建成果申报点.

   成果申报点的职责是:接受成果申报,进行资格审查, 汇总申报成果,上报省评奖办.

   第十九条 成立15个左右省直初评推荐小组和9个市(自治州)初评推荐小组.

   初评推荐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评选出进入学科组的成果.

   第二十条 省评委会下设九个学科组:哲学/政治学组;基础经济学组;应用经济学组;管理学组;法律/社会学组;民族/文化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献组;教育组.每个学科组由本学科的专家,学者七人组成,组长聘请省外专家担任.学科组评委原则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青年评委占有一定的比例,学科组应用性成果比重大的,评委中的实际工作者应占一定的比例.

   学科组的职责是:根据省评奖办下达的各类成果奖项等次指标,按评审程序对本学科成果进行评审,向省评委会提出拟奖励成果及等次建议名单.

   第二十一条 省评委会对拟奖励成果及等次建议名单

   进行评审,提出省社科成果奖拟奖励成果建议名单报省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 本次评奖设复核委员会,负责对拟奖励成果的异议进行审查.复核委员会由与本次评奖无利害关系的社科界专家3-5人组成,成员由省评奖办提名,省评委会审核同意.

  

   申 报 方 法

  

   第二十三条 申报者必须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提供成果原件,其中着作类提交原件4部,研究报告,论文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同时提交成果的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课题成果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并在申报时交原件审核.

   第二十四条 省社科联所属社团会员作者可直接向所在团体申报.

   省直科研,教学单位作者可向所在单位申报.

   各市(自治州)作者向本市(自治州)社科联申报.

   贵安新区作者可向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申报.

   省外作者直接向省评奖办申报.

   成果申报点及联系人名单在省社科联网站(gzskl.gov.)发布.

  

   评奖程序及方法

  

   第二十五条 省评奖办对各成果申报点受理的成果进行资格复核,并在省社科联网站(gzskl.gov.)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省评奖办负责组织省直初评推荐小组的初评工作;市(自治州)的初评工作在省评奖办指导下,由各初评推荐小组采取交叉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初评推荐小组根据省评奖办下达的推荐数额,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奖标准以论文范文评议并论文范文表决方式进行推荐.在《中国社会科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科学学科专刊(如《经济研究》,《法学研究》等),《论文范文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经过初评,直接进入相应学科组参加评选,并且不占用成果所在初评推荐小组应推荐数的名额.初评推荐出的成果,须由初评推荐小组在其《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上填写评语.

   鉴于省直初评推荐各小组存在成果的不均衡性,可能导致部分优秀成果不能被推荐出来,初评工作结束后,省评奖办将根据评选情况组织复审,复审评委由有关初评推荐小组组长担任.

   第二十七条 省评奖办将初评推荐小组推荐的成果集中,指定贵州省图书馆作为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查重和作CIP核字号验证.查新机构负责撰写查新报告书,统一交省评奖办.查新结果作为学科组和省评委会评审的依据之一.论文或研究报告类成果重复率超过15%,着作类成果重复率超过30%或CIP核字号验证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学科组评审.

   第二十八条 各学科组根据省评奖办下达的评选奖励成果及等级的控制数额,按评选标准并参考成果的查新结果等,以论文范文评议并论文范文表决方式评选出拟奖励成果并提出等次建议.

   鉴于各学科组存在成果的不均衡性,学科组评审结束后,省评奖办将召开各学科组副组长会议,对各组成果进行横向比较评议,对落选的成果进行复审.最终形成拟奖励成果及等次建议名单.

   第二十九条 省评委会举行全体委员会议,对学科组提出的拟奖励成果及等次建议进行综合评审,以论文范文评议并论文范文表决方式确定拟奖励成果建议名单.

   第三十条 省社科成果奖对40岁(含40岁)以下作者申报的成果原则上设置不少于25%的获奖比例,以推进我省社会科学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获奖成果要把握当前主流社会科学研究方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突破性进展.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审组织在评审和表决时,出席人数不得少于评审组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表决采用实名论文范文方式逐项进行,入选成果所得票数必须超过评审组全体成员的半数.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论文范文或书面论文范文.学科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以盲评方式进行.

   第三十二条 省评奖办将拟奖励成果建议名单提交省评奖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奖励结果在《贵州日报》,省社科联网(gzskl.gov.)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拟奖励成果的真实性,成果权属等有异议,包括对各级评委评审中的违纪行为有所了解,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和事实依据,向省评奖办投诉,申诉和论文范文,并写明投诉人(申诉人,论文范文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论文范文,省评奖办将予以保密.凡对本人成果的投诉,包括奖励等级或未获奖励等,不在受理范围.

   第三十四条 省评奖办汇集公示期内的投诉,申诉,论文范文等材料,提交复核委员会审查.复核委员会复查结果为终审结果.

   第三十五条 最终奖励结果由省评委会发文公布.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择日召开颁奖大会.

  

   评 奖 标 准

  

   第三十六条 评审省社科成果奖的基本标准:

   (一)应注重成果的科学性,原创性和引领性,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突出贵州特色学科,突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专着.在研究重大的现实,历史和理论问题上有创见,对学科建设或解决当前社会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和贡献.

   (三)教材.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结构严谨,材料系统,阐述准确,应用价值高,对学科建设有所创见.

   (四)译着.准确表达原着意思,语言流畅,所选择翻译的书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现实意义.

   (五)工具书.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

   (六)古籍整理出版物.注释准确,补阙拾遗,对历史考评,研究有所发现或有重要参考价值.

   (七)志书.体例完整,资料翔实,特点鲜明,记述准确,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八)科普读物.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内容深入浅出,语言生动简炼,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

   (九)研究报告.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效益.资料翔实可靠,论证科学充分,结论明确,对于领导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十)论文(译文)

   在学术上有创见,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重大现实问题(译文所选择翻译的论文具有学术价值,准确地表达原文意思,语言流畅).

   第三十七条 评审省社科成果奖的等级标准:

   (一)专着

   一等奖:选题具有重大意义,研究中提出了具有较大影响的新观点,新结论,在学科建设上具有重大的价值,在省

   内外有较大社会影响.

   二等奖:选题意义重大,研究中提出了重要的新观点,新结论,对学科建设具有较大贡献,在省内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等奖:选题有重要价值,研究成果提出的观点和结论

   具有重要价值,对促进学科发展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译着

   一等奖:译着准确通达,表意贴切,忠实于原文,发表后有较大社会影响,所选择翻译的书籍或论文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二等奖:译着较准确地表达原着意思,语句流畅通达,所选择翻译的书籍或论文具有较大学术价值.

   三等奖:译着较好地表达原着意思,语句流畅,所选择翻译的书籍或论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

   (三)工具书,志书

   一等奖:内容丰富,数据准确,文字流畅,编排科学,检索方便,比较系统地反映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二等奖:有较好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得到学术界的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出版后得到学术界好评,在省内有较好的影响.

   (四)古籍整理出版物

   一等奖:古籍整理准确翔实,起到补正残缺,钩沉补漏的作用;注释简洁,方法科学,富有新意,具有较高的学术

   价值,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肯定.

   二等奖: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价值,对促进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发表后受到学术界好评,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发表后受到学术界肯定,

   在省内有较好影响.

   (五)科普读物

   一等奖:有鲜明特色,社会效益好,发行量大,广大读者评价很高,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对社会科学知识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发行量

   较大,广大读者评价高,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观点正确,科学性强,生动具体,通俗易懂,发表或出版后受到了读者较好的评价,对普及哲学社会科学

   知识,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起了良好作用.

   (六)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课题)

   一等奖:选题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研究成果提出有重大价值的观点或结论,在省内外有重大社会影响.

   二等奖:选题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成果提出了有较大价值的观点或结论,在省内有重要社会影响.

   三等奖:选题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成果提出了有一定价值的理论观点,结论,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七)论文

   一等奖:科学地阐明或解决重大的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提出有创见性的新观点,新方法,在学术上有重要突破,或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

   值.在省内外学术界和社会上有重要的影响.

   二等奖:能够科学地阐明或解决重要的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Ð

咨询成果评奖办法:市消协反对烟草研究成果评奖

55;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和应用价值.在省内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

   三等奖:能够正确地阐明或解决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提出新的观点或方法,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省

   内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教材类成果的等级标准参照科普读物;译文类成果的等级标准参照译着.

  

   奖励等级,项目及奖励标准

  

   第三十八条 省社科成果奖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最高奖.获奖成果作为获奖者晋级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本次省社科成果奖分为着作奖,研究报告奖和论文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总数原则不超过180项,占比分别为10%,20%,70%,其中着作奖80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55项);研究报告奖35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5项);论文奖65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46项).成果水平达不到相应奖励级别,该等级奖励可空缺.若某类成果奖的某一等级空缺或未达到既定数额,其名额可顺移给下一等级.

   第四十条 对省社科成果获奖者,由省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以集体名义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并获奖的成果,只向该集体或课题组颁发证书.获奖成果奖金由申报人领取,自行分配.

   奖励标准为:着作类: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研究报告类: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8万元;论文类: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8万元.

  

   评 奖 纪 律

  

   第四十一条 评审期间,评委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本人有成果参评的人员(含合作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第四十二条 获奖成果被认定弄虚作假或有剽窃行为,由省评委会撤销其奖励.涉事作者不能参加下一届评奖,并对其作通报批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评奖工作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保守秘密,与申报人及成果署名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四十四条 评审人员违反评奖纪律,在评奖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当场取消其评委资格,今后不得再担任省社科成果奖评委,并建议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获奖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由省评奖办存档,不退还本人.未获奖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在省评委会发文公布获奖结果后三个月内由各成果申报点到省评奖办领取并退还作者,如此时段内未予*,省评奖办将自行处置.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评奖办负责解释.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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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这篇成果评奖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咨询成果评奖办法引用文献:

[1] 最新初中数学教学成果论文选题参考 初中数学教学成果专业论文题目如何拟
[2] 经典创新成果论文题目 创新成果论文标题怎么定
[3] 初中数学教学成果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初中数学教学成果外文文献怎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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