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写作 > 论文大全 > 文章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载全部附件

主题:委托人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3-12-30

简介:适合监理委托人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监理委托人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监理委托人论文范文

委托人论文

目录

  1. 委托人:小小的委托人片段

   城东区域零星道路建设,绿化,维修工程—城东中心区B3地块内部路网B3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七月

   城东区域零星道路建设,绿化,维修工程—城东中心区B3地块内部路网B3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 宣侃

   电 话: 87633813 手 机: /

   传 真: 87633823

   招标*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诸暨市东一路28号铭盛苑二单元202室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赵佳丽

   电 话:87917958 手机:13656853910

   传 真:87917958

   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 年 07 月 27 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日程安排表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一,总 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 标 9

   六,评 标 10

   七,定标方式 10

   八,授予合同 11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11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13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17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附件 19

   一,封面 20

   二,授权委托书 21

   三,监理论文范文报价表 22

   四,监理单位综合情况审查表 23

   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24

   工程 拟派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 25

   工程 主要仪器设备表 2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城东区域零星道路建设,绿化,维修工程—城东中心区B3地块内部路网B3段道路建设工程 2 建设地点 诸暨市城东中心区 3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6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7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诸暨市外监理单位须已*进诸备案登记手续,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并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签署复核意见. 8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 9 工程造价 146.7315万元 10 评标办法 费率下浮法,让利范围为20%—30%.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总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开标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论文范文的原件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由招标论文范文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1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不设技术标 13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开标时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法人或其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携带资料: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及*人论文范文,市外企业进诸备案登记表(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日程安排表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年7月27日11:00~

   2017年7月29日11:00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答疑 2017年7月30日11:00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招标*机构0575-87917958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日) 2017年7月31日10:30时止 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十二楼开标室 现场提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7年7月31日10:30时起 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十二楼开标室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通知时间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城东区域零星道路建设,绿化,维修工程—城东中心区B3地块内部路网B3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工作正在实施.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城东区域零星道路建设,绿化,维修工程—城东中心区B3地块内部路网B3段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诸暨市城东中心区

   3.?投?资?额:146.7315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工期:同施工工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9.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7月27日11:00~ 7月29日11:00止

   10.监理单位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诸暨市外监理单位须已*进诸备案登记手续,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并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签署复核意见.

   11.监理单位业绩要求: /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开标时所需资料: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及*人论文范文,市外企业进诸备案登记表(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14.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10:30时 .

   15.评标办法: 费率下浮法

   16.招标文件:本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

   17.论文范文:宣 侃 0575-87633813 (招标人)

   赵佳丽 13656853910 (招标*机构)

   赵? 莎 0575-87633812 (城东建管委招标办)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方式

   本项目经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城东建管委招标办)核准,采用 公开 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三)监理招标范围及工作任务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作任务:

   (1)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3)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4)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5)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

   (6)按业主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7)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8)业主要求其它事项.

   (四)投标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诸暨市外监理单位须已*进诸备案登记手续,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并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签署复核意见.

   2,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按"诸建建[2017]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

   3,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有效控制进度和造价,如因监理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建设行政主定部门依法处理.

   (五)投标论文范文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论文范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投标文件(附表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日期,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件,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

委托人:小小的委托人片段

式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 商务标 和 / .投标需要的附表有: 详见第六章内容.

   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书应包含下列文件:正确填写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本文件第五章所列的文件必须全部填写,但可以按同样格式加以扩展.

   (二)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投标书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由投标单位在改动处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标书第六章内容和顺序 制作装订, 外包封须用封条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按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时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在原定截止时间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局城东建管委招标办核准后,招标人可以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日期前所拥有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五,开 标

   (一) 开 标

   1,招标人应按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及*人论文范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随带论文范文,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市外企业进诸备案登记表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资料除需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审查资格时与原件一同递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开标会议在城东建管委招管办现场监督下,由城东建管委招标办工作人员组织并主持,邀请与开标,评标有关人员参加.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①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的;

   ②未盖投标人公章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注明须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

   2,招标人应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三) 投标文件的鉴定和公布

   开标会现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 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由各有关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六,评 标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 费率下浮法 .

   投标人的让利数范围为20%- 30 % (含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有效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能参加评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启封商务标标书之前,当场由招标人代表和通过资料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推荐的一名代表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数,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标底.投标人的让利报价等于让利标底的得分为100分,投标人的让利报价与让利标底相比每少让利1个百分点扣0.6分,每多让利1个百分点扣0.2分,百分点和得分的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监理费按(发改论文范文[2007] 670号)收费标准计算.监理费等于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让利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不计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 1.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以招标范围内竣工决算经审计后的总造价为准,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入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七,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 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人 .

   1,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总得分高低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以最高得分者为预中标人.当最高得分出现并列时,以报价下浮率绝对值大者为预中标人;当最高得分与报价下浮率均相同时,则当场抽签确定预中标人.

   2,(预)中标人确定后,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告栏和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准予核发《中标通知书》.

   3,第一名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名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相关规定预以处理,同时上报城东新城建管委招管办,城东新城建管委招管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

   八,授予合同

   (—)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城东新城建管委招标办核准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附件.

   (二) 授标及废除授标

   招标人应把监理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证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

   (三)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和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同时将合同报城东新城建管委招标办备案.招标论文范文中标人不得再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本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及国家,省,市现行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和文件等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现场自然条件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

  

  

   二,现场监理条件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有关勘探资料及办公用房,通讯设施,工地住房等)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四,工程设计文件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 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等于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论文范文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 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论文范文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论文范文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论文范文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论文范文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论文范文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论文范文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 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论文范文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论文范文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条 外部条件包括:第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等于第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条第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十一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 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附加协议条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三

   四,监理单位综合情况审查表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当地分公司(论文范文处)地址: 4,电话: 5,传真: 6,注册地: 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复印件) 9,主营范围: ① ②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四:

   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资 格 职 称 学 历 年 龄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限 已完工程监理项目情况 建 设 单 位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备注

   附五:

   工程 拟派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监理工程师 1, 2, 3, 二,监理员 1, 2, 3, 4, 三,资料员 1, 2, 3, 4, 备 注 注:招标公告中监理人员要求必须在本表中得到体现,否则作废标处理.

   附六:

   工程 主要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或设备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国别产地 制 造

   年 份 定额功率(KW) 备注

   5

总结:此文是一篇监理委托人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委托人引用文献:

[1] 道路监理论文选题推荐 道路监理毕业论文题目如何定
[2] 新颖的道路工程监理论文选题 道路工程监理论文题目怎么定
[3] 电力监理专业论文题目 电力监理论文题目怎样取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载全部附件》word下载【免费】
委托人相关论文范文资料
热门监理委托人相关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