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研究生岗位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研究生岗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为培养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辅助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7]19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7]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是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负责精神,有利于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有利于缓解研究生求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第二章 岗位类别和设立对象
第二条 研究生兼任助理包括:科研助理(简称助研),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统称"三助".研究生通过兼任"三助"岗位,获得"三助"岗位津贴.
第三条 助教承担各学院本专科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研究生助研岗位职责:今年下半年重庆公招1159名论文范文近半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
助管承担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或承担学校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辅助管理性工作;助研承担科学研究或科技产业开发项目中的部分辅助性工作.第四条 "三助"岗位津贴原则上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或不占用临床轮转学习时间仅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三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别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对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样适用于"三助"津贴政策.每名此类研究生只可应聘一个类别的"三助"岗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研究生处负责"三助"岗位工作的统筹组织管理及监控.各学院(部,处,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三助"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聘用及日常考核管理;岗位需求计划"助研","助教","助管"分别经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负责"三助"岗位人员的设置与审批;研究生处负责"三助"岗位的信息发布;财务处负责"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工作.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条件,程序
第六条 "三助"岗位的聘用时间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用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研究生兼任"三助"岗位工作应该在不影响本人学习的前提下实施.申请"三助"岗位津贴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论文范文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论文范文兼优,
4,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三助"津贴申请,在职者随时终止.
1,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
2,该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3,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
4,本学年中学位课,选修课的考试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
5,本学年的学年考核,中期考核,临床实践考核不合格;
6,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考核不及格;
7,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
8,专业技能毕业考核不合格;
9,论文初审不合格.
第九条 各研究生"三助"岗位要严格依据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助教及助管岗位的工作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合理设定,助研岗位的工作量由导师,课题组自行合理设定.
第十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待聘计划应当明确岗位目标,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及对拟聘研究生的要求等,所有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填写《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计划书》(见附件2),上报学校人事处.
第十一条 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需依据用工信息,填写《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申请书》(见附件3),聘任单位或课题组自申报者中择优聘任.
第十二条 研究生申请助研岗位,由课题组负责人及所在课题组审定聘用;申请助教,助管岗位须经导师及所在教研室主任同意,由聘用单位考核,所在单位负责人依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需求确定;跨单位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需经导师及所在院系负责人同意方可申报.聘用单位须与受聘研究生签订《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聘用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第五章 津贴预算,发放
第十三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及课题组提供,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支付.
第十四条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聘用课题组提供,每人资助金额300~500元/月,根据其具体表现及工作量自行掌握,可酌情向上浮动,但是不得超过20%.
第十五条 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0元,半天30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学生本人的教学和科研不受影响,学生担任助管每周原则上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480元,特殊情况下可酌情放宽,月金额不得超过600元.
第十六条 "三助"岗位津贴由课题组,聘用单位依据聘用计划填写《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津贴发放表》(见附件5),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研究生论文范文中.
第十七条 研究生"三助"所需资金由学校支付部分,用人单位必须在学校年度预算前做好预算,汇总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在年度预算中预算列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聘用单位及导师确认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后,可以解聘,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研究生.研究生因故申请不再兼任助理工作,须提前一个月向聘用单位及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由聘用单位及导师决定是否同意解聘.解聘的研究生需由解聘单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终结其津贴发放,被解聘研究生不再具有应聘"三助"岗位资格.
第十九条 被解聘研究生有权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处调查核实情况后,报请校奖助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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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本论文可用于研究生岗位论文范文参考下载,研究生岗位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研究生助研岗位职责引用文献:
[1] 检测报告岗位职责论文
[2] 试验检测岗位职责论文
[3] 岗位分析和求职开题报告范文 关于岗位分析和求职方面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1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