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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27

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论文

目录

  1. 1、1电子合同中的立法问题.
  2. 1、2电子合同效力问题.
  3. 1、3网络风险所带来的合法性挑战.
  4. 2、1对于电子人制度加以规定.
  5. 2、2完善制度分析.
  6. 2、3从网络平台经销者的角度分析.
  7. 2、4协商一致及存证效力.
  8. 2、5电子合同管辖权的确认.
  9. 2、6证据合法性.

《电子商务视角下电子合同分析》

该文是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类论文范文文献和视角方面毕业论文的格式范文.

摘 要: 中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并且取得不俗的成绩,互联网的使用率也已经非常可观,电子商务也进入更多人进行交易的考虑范围,电子合同也逐渐成为更多人签订合同的形式.本文先阐述了电子合同的一般理论,让读者对电子合同有基本的认识;其次,在合同的签订以及效力判定方面的法律漏洞做出判断;文末会对合同的漏洞做出法律调整建议.

关键词: 电子合同;意思表示;效力判定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733(2020)24-0280-01

1电子合同法律规制中现存问题

电子合同在通过电子技术缔结的过程中,由于其与传统合同的缔结方式不同,由此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

1、1电子合同中的立法问题.

电子人(电子人,是指不需要人为干预就能独立的启动某个行为、回应电子信息或履行某种义务的计算机程序、电子装置或者其他自动装置.)的缔约情况.电子人是一种程序设定,有可能出现人工无法预测的问题,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电子人的订约能力以及法律地位.电子人是使用者进行的程序设定,是一种中间媒介,其本身并没有自主的意思表达,也不独自享有利益或者承担责任,因此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1].

1、2电子合同效力问题.

无权订立的合同.在电子商务的B2B交易方式下较易出现范围纠纷的问题.交易双方无法面对面审查对方的权限,可能导致被人对该合同有效性的不认同.

1、3网络风险所带来的合法性挑战.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网络风险已经从新型风险快速发展为全球性的安全风险因素,电子合同的应用中也会受到网络风险的很大影响.电子合同应用的基础是法律认可,即电子合同的合法性,脱离合法性也就意味着电子合同失去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合法性的基础在于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可以轻松对合同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及数据库进行攻击,从而和截获电子合同文件,并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对文件内容进行篡改,并消除操作痕迹.同时,由于电子合同并不需要当面进行合同签署,在不进行严格身份确认的情况下,签署人身份可能被仿冒,并且短时间内不易被察觉.这样的情况下如发生纠纷,合同签署当事人乃至司法部门可能难以发现合同中的改动,进而无法确定合同内容、签署人身份的真实性,电子合同文件的合法性也难以保障,这给电子合同的应用带来了挑战.

2完善我国电子合同立法的建议

2、1对于电子人制度加以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对电子人进行明确的界定,更没有对在合同中使用电子人而产生问题后的具体事项做出规定.这无疑使大量运用电子人的合同签订当事人陷入被动,所以,对电子人做出规定是必要的.

2、2完善制度分析.

(1)法律制定层面.完善合同效力问题,发展电子人制度,引导格式条款内容订立,规范电子签名制度,保障电子合同拟定的规范、顺畅,推动电子交易的便捷、高效.(2)社会层面.促进民事主体电子商务观念不断更新,企业间加强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国际非政府组织发展完善,制定统一电子合同规范标准,国家间加强合作促进电子合同市场的蓬勃发展.

2、3从网络平台经销者的角度分析.

目前很多经销商为了扩大网络经销的规模,会采取集团化运营模式,即将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内容交由集团内负责不同业务的企业分别完成.某一案例中京东商城其实并不是企业法人主体,其实际运营主体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案例被告B公司是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是该集团的内部成员,负责发货及开票.在合同交易主体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将被告之一作为唯一交易主体,承担全部风险,显然与上述集团化的经营模式不符.而且,在网络交易的环境下,对交易主体的审查及判断本身就很困难.因此,法院认定,集团化经营模式下,网络经营者在网络销售业务中未披露实际交易主体信息,网络平台经营者也是交易主体之一,对于消费者的退货承担连带责任.

2、4协商一致及存证效力.

与权威机构的合作情况,也可作为企业考察电子劳动合同供应商的标准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法大大在电子合同服务的基础上,还打造了“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通过打通和公证处以及司法鉴定中心等权威机构系统的连接,“实槌”可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存证、司法鉴定、争议纠纷在线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线上处理.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及国企采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在疫情突袭和政策推动的双重刺激和长远影响下,当前无疑是企业布局电子劳动合同的好时机.中智、携程、搜狗、海底捞、完美等企业都早已在人力资源管理场景中启用了法大大电子合同的应用.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表示,如果说此前有部分企业出于种种原因,而对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有所疑虑,那么近期以来有关部门的频繁发声,显然是为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和推行注入了“强心剂”——这一方面印证了部分企业提早布局的前瞻性,另一方面也足以打消仍在观望的企业的疑虑.

2、5电子合同管辖权的确认.

合同的具体成立时间和地点,与发生的合同纠纷,法院的管辖范围等法律适用问题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明确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们可以由此得知我国当事人采取合同成立的地点“到达主义”,将行为人地点与合同成立地点巧妙联系,确认特殊情况的电子合同管辖权归属.

2、6证据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合同实体与其程序的合法性.实体合法的条件包括,合同的内容不能违背任何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具备推动电子商务合同正式成立的要件.第二是程序上的取证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时代形成了贩卖电子数据的黑色产业链,隐私权泄露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杜绝该类互联网络安全泄露乱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互联网络的主体运营者和其他个人组织不得随意非法泄露、篡改、毁损其在网上直接收集的任何一类;未经被直接收集者的明确同意,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或者随意提供其他的,然而保护与电子数据的调查取证产生了悖论.

结语:在当代合同管理中,电子合同已经表现出传统纸质合同所不能比拟的一系列应用优势,电子合同在一定范围内取代纸质合同,也是符合信息化时代下社会需求的必然结果.然而,要充分發挥电子合同的应用优势,还必须要重视电子合同应用所面临的各方面现实挑战,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建设等措施加以应对,为电子合同的应用提供良好的空间和环境.

参考文献

[1]于晓松.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问题[J].经贸实践,2017(17).

[2]朱宁先,朱成化,朱顺先.电子商务的电子合同及其法律思考[J].管理科学,2018,16(5):93~96.

上文汇总:这是一篇关于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可作为视角相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引用文献:

[1] 视角论文范文文献 电子合同和电子商务类毕业论文的格式范文2500字
[2] b2b电子商务学论文选题 b2b电子商务论文标题如何定
[3] 关于b2c电子商务的论文选题 b2c电子商务论文题目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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