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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方法

主题:儿童道路安全体验中心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6

简介: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儿童道路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儿童道路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儿童道路论文范文

儿童道路安全体验中心论文

目录

  1. 一、《实践方法》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2. 二、《实践方法》的主要内容
  3. (一)综合法
  4. (二)及时回应法
  5. (三)游戏学习法
  6. (四)有意教学法
  7. (五)环境创设法
  8. (六)文化能力养成法
  9. 儿童道路安全体验中心:梅赛德斯-奔驰“儿童道路安全夏令营”
  10. 三、《实践方法》的特点及其启示
  11. (一)以儿童身心统整发展的规律为基础
  12. (二)将道路安全扎跟于儿童日常生活与学习之中
  13. (三)彰显游戏在道路安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14. (四)关注来自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儿童
  15. (五)重视教育者的及时反思、评价与调整
  16. (六)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专业学者等多方利益主体的合作

郑 洁,蔡迎旗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摘 要:道路安全对于保护儿童生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澳大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薄弱和道路安全教育政策较为贫乏的现状,道路安全教育在《国家质量框架》中得到重新审视与充分认可.维多利亚道路交通局也因此组织实施了《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方法》的研制工作.《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方法》是以《儿童早期学习框架》的八大方法为蓝本,整合道路安全的相关内容设计而成,它对我国实施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从事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研究,以及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儿童;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方法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 3969/j.issn.1005-2232. 2016.04.013

澳大利亚年幼儿童道路伤害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道路伤害是0-5岁儿童受伤害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2011年,澳大利亚0 -14岁儿童中有61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0-4岁儿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率是10 -14岁儿童的2.2倍.希博和汤普森( Schieber&,Thompson,1996)指出,儿童没有形成安全过马路和设计安全线路所必需的动作或复杂的认知技能.他们感觉的灵敏度和信息加工能力发展不完善,还不能充分地判断车辆的距离、运动和速度.应对交通情境超越了儿童现有的认知、行为、身体和感觉能力的发展水平,将使儿童置身于道路伤害的风险中.2011年,维多利亚州道路交通局( VicRoads)在澳大拉西亚①道路安全教育组织( Road Safety Education Reference Group Australasia,RSERGA)的资助下,委托西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儿童健康促进研究中心( the ChildHealth Promotion Research Centre, CHPRC)承担《国家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方法》(简称《实践方法》)的研制工作,于2012年5月完成.

一、《实践方法》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澳大利亚政府为改善学前教育及儿童保育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幼儿教育的服务质量,于2009年12月同意着手研制《国家质量框架》(简称《质量框架》).在这一历史突破性变革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澳大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课程和实践,为各州道路和教育部门宣传道路安全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一份国家教育和保育机构的提案将儿童早期发展和道路安全的研究成果进行整合,宣扬并重视道路安全教育在《质量框架》中的价值和地位,提出澳大利亚儿童从出生开始就应接受道路安全教育.该提案得到了澳大利亚神经科学研究所( Neuroscience ResearchAustralia,NeuRA)、儿童安全和事故预防基金会f Kidsafe Child Accident Prevention Foundation ofAustralia,CAPFA,now Kidsafe)的认可.早期道路教育也因此成为《质量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质量标准第6.3.2条提到,道路安全教育和任何积极的交通举措应融入课程;儿童从一个地方乘小汽车、公共汽车、电车或步行时,应该得到支持和适宜的监护.

尽管道路安全教育被纳入《质量框架》,但澳大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和政策的形势却不容乐观.研究表明,道路安全教育对儿童道路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人、乘车技能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常规和持续的道路安全教育可以帮助儿童养成交通安全的知识、态度和技能,使道路伤害的危险最小化.但传统的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课程关注教授儿童如何安全地过马路,如何安全地上下车,以及成人在一旁监护的重要性.澳大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项目实施范围有限,只应用于部分早期教育机构,一些现有的道路安全项目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和严格评估.一项受维多利亚州道路交通局委托,由澳大利亚神经科学研究所在2011年11月实施的研究表明,维多利亚家庭日托中心的工作人员安全运输儿童的实践知识较匮乏,需要给予家庭日托中心更多的支持,以确保他们能给所有儿童提供适宜和安全的运输.此外,2011- 2012年对于维多利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模式的基线评估指出,道路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政策在早期儿童服务机构和早期儿童组织中所占比重很低.在376名参与评估的幼儿教育者中,39%报告没有道路安全可供参照的政策,维多利亚早期儿童组织中有关道路安全可供参照的政策也较少.

基于上述原因,维多利亚州道路交通局认为非常有必要为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指导,遂组织实施《实践方法》的研制工作.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早期教育和道路安全专家综合运用德尔菲法和合作研讨会两种方式,经过文献检索与综述、文件起草以及专家咨询与询证三个阶段,最终完成《实践方法》的研制工作.《实践方法》的出台标志着澳大利亚有了统一的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实践指南,它为早期教育工作者和课程开发人员计划、研制、实施、评估以证据为基础的道路安全教育项目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有利于儿童早期在家庭和社区背景下学习道路安全效果的最大化,减少交通伤害的比率.

二、《实践方法》的主要内容

“以证据为基础”是研制《实践方法》的指导原则.鉴于澳大利亚《儿童早期学习框架》(简称《学习框架》)为早期教育者实现儿童学习能力最大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且其经由澳大利亚儿童早期教育者、学术人员以及政府人员共同研讨与验证而完成,具备强有力的证据基础,适宜作为草拟《实践方法》的指导框架.《实践方法》是以《学习框架》中的综合法、及时回应法、游戏学习法、有意教学法、环境创设法、文化能力养成法、平稳过渡法和评价学习法这八大方法为蓝本,整合道路安全的相关内容设计而成的.

(一)综合法

综合法要求教育者在做出道路安全教育课程决策时,认识到儿童的学习是一个整体,且各部分相互关联.学习是儿童的身体、认知、情绪、社会性与个性等方面相互影响的过程.道路安全的学习能给儿童提供一个有意义的学习体验.教育者通过发展儿童身心多个方面,支持并帮助其实现学习效果的最优化.在运用综合法时,教育者要善于把握道路安全教育的时机,深刻洞察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方式,使其在游戏中充分运用思维、身体、心灵和想象学习道路安全.比如,可以在道路安全教育中增加一些实践环节,先让儿童在户外游戏中练习如何辨别交通灯,练习走、停、等、看、听、想,再把他们带到真实的路况环境,让他们亲身经历这一过程.还可以通过音乐、动作和游戏,给儿童提供认识空间关系(里外、上下),以及聆听和做动作的机会,更好地引导他们学习有关道路安全的重要概念,激发儿童关于道路安全方面的想象力、好奇心和敬畏感,促使他们成为更为安全的道路使用者.

(二)及时回应法

及时回应法在道路安全教育中起关键作用.该方法要求,教育者要善于发现每个儿童的独特之处,及时回应儿童的想法,发扬其长处、拓展知识、拓宽兴趣,建构与之相适应的课程,或将道路安全教育融入日常课程之中.这有利于激发儿童的学习动机,帮助教育者与儿童建立彼此间的信任感和尊重感.及时回应法最为关键的是教育者要尽可能地拓宽儿童有关道路安全的知识和兴趣.教育者可以聆听儿童作为道路使用者的经历,了解他们的已有经验,及时提供与之相应的学习机会,发展他们的新技能;或是寻找适宜的机会与儿童的家人就儿童的道路使用经历进行交流,为课程决策提供信息;还可以和儿童、家庭合作开发具体的反映社区环境的道路安全信息资源,并共享这些资源.比如,就社区道路环境中存在危险的地方为儿童提供警示牌和说明.

(三)游戏学习法

游戏是儿童探索道路安全的有效方式.沉浸在游戏中的儿童善于发现、创造和想象,他们自然而然地学习,做出决策,解决问题,无畏失败,游戏培养了他们进一步探索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教育者应成为儿童游戏的伙伴与指导者,帮助儿童通过游戏增进对安全的理解,并给予他们充足的材料、空间和时间.耐心观察和聆听儿童在游戏中的想法和兴趣,了解儿童作为乘客或徒步者关于道路环境的认识及其问题,并及时作出反馈;评价儿童对道路安全的认识,提供相应的经验支持儿童游戏的深入进行;延长儿童游戏的时间,开放资源和设备,创设支持儿童探索道路安全的游戏环境;鼓励儿童自主设计来幼儿园的行程等.通过上述方式,增进儿童对安全的认识,使他们具备成为一名安全的道路使用者所必备的技能、态度和知识.当游戏支撑了整个课程并反映了儿童的兴趣和长处时,道路安全教育的状况才会得到改善.

(四)有意教学法

成人有目的、有计划的支持能够强化儿童的学习效果.有意教学延伸和扩展了儿童对道路安全的学习.它发生于儿童的在园生活,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有明确目标的教学,但不是一种结构化或正式的教学策略.教育者需要具备道路安全教育策略的知识,了解儿童的先前经验、兴趣、能力、长处和性情,并据此将道路安全教育融入课程,在设计课程时应给儿童提供探索道路安全概念的机会.比如,空间关系(里外、上下)、颜色、形状、大小和数量等.采用开放性的问题,有目的地与儿童围绕道路安全的概念和词语展开真实而有意义的谈话.比如,你今天是怎么来到这的?你怎么知道何时可以安全地过马路?邀请儿童参与远足计划的制定,把握时机与儿童讨论道路安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邀请儿童在离园之前参与危险评估,儿童通过讨论,利用图片和一些模拟道具指出应该注意的问题以确保自身的安全.鼓励儿童重视自身安全,并和社区居民讨论安全事故或问题.教育者只有将道路安全的意图渗透在课程之中,为儿童提供学习的材料,并教给他们成为安全的道路使用者的技能,道路安全教育的效果才会得到增强.

(五)环境创设法

环境创设法要求在当地社区创设安全而有意义的,使儿童与其父母亲或抚养者进行互动的环境.精心创设的学习环境和反应儿童日常生活的真实材料更能吸引儿童的学习兴趣,而且实际的道路训练有助于儿童形成道路安全的概念.埃利奥特( Elliot,1999)研究揭示,如果儿童只接受道路安全规则的教学,他们将不能在真实的情境中运用这些规则,但是,如果这些规则的教学伴随着实际的道路训练,可能对发展儿童适宜的道路安全行为技能更为有效.道路安全教育的学习环境包括有意创设的室内和室外环境,与真实的道路环境,如远足和紧急疏散.此外,还包括幼儿园和家庭建立的道路安全教育的合作关系.道路安全的环境需要凭借大量的材料和资源进行创建.无论是市场出售、回收、本地生产、借用或是捐赠的材料和资源,都可以用来支持和促进儿童对道路安全的学习,但家庭成员或社区工作人员是最好的资源.教育者可以拍摄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照片,将其投放在建构区或是其他区域,让儿童识别这些道路环境特征.比如,将小汽车、自行车、小路摩托车的照片和外出旅游的照片投放在游戏区;支持儿童在室内或户外模拟过马路的情景,鼓励他们扮演行人,练习过马路的技能;请儿童绘制来幼儿园的地图;和儿童讨论他们每天看到街道上有哪些东西等等这些方式,创设道路安全的学习环境.

(六)文化能力养成法

文化能力养成法要求,实施道路安全教育应考虑儿童、家庭及社区的文化多样性.该方法关注教育者对多种生活方式的尊重和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者的耐心和包容,而不仅是开展活动和利用资源.儿童道路使用的经验和认识受到家庭的影响.尤其是对刚到澳大利亚定居的家庭而言,他们可能有不同的道路规则和道路安全态度.教育者以文化养成的方式,把对多元文化的尊重与理解融人道路安全课程.教育者可以通过走进社区,与社区领导、机构或组织联系、交流,聘请双语工作人员等方式,增进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儿童和家庭的认识;收集儿童和家庭常去地的照片并在幼儿园展示,使他们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归属感;以文化上敏感和包容的方式支持儿童和家庭安全地使用道路,使他们成为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者.例如,维多利亚州道路交通局面向不同文化、语言的社区宣传推广儿童乘车安全装置.“系上安全带”项目旨在找出阻碍3-5岁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儿童使用乘车安全装置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干预,提升儿童乘车安全装置的使用率.

儿童道路安全体验中心:梅赛德斯-奔驰“儿童道路安全夏令营”

(七)平稳过渡法

平稳过渡法要求教育机构在与儿童、家庭和当地社区的积极合作中把握道路安全教育过渡衔接的机会.儿童早期的过渡主要存在于家庭与早期教育机构,以及早期教育机构与学校之间.早期教育机构内部不同学段的课程及其与学校课程之间的衔接,为儿童更好地适应未来生活奠定了前提和基础.教育者应重视儿童在不同阶段的衔接和过渡,把握时机培养儿童保持安全和规避危险的技能、态度和行为.比如,在儿童注册入学时,与儿童、父母讨论来幼儿园的各种安全的方式;提醒家长注意幼儿园附近潜在的交通危险;带领儿童参观自己学校所在的社区,在徒步行走的过程中,锻炼儿童成为安全步行者的能力;鼓励儿童思考和计划他们如何安全地离开幼儿园,并讨论为什么手牵手离园等行为是安全的.儿童在每个发展阶段的过渡和衔接都离不开家长和教育者的共同努力,他们在这个过程中也逐渐学会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承担责任.

(八)评价学习法

评价学习法要求教育机构应与孩子及其父母一起反思每位儿童道路安全的学习和应用情况,并计划下一步学习.评价是了解儿童道路安全经验的重要步骤.儿童的能力和性情差异很大,在多元文化和家庭的背景下看待儿童的道路安全学习,并与家庭合作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有助于早期教育机构和家庭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还可以确保道路安全教育在这两个场所保持一致.最有效的道路安全教育应该融于儿童日常生活,而不是以一年一次主题教学周的形式进行.教育者可以从各种渠道收集儿童对道路安全的认识、理解等,并对其进行评价,比如,在与儿童谈话的过程中收集他们对道路安全理解的信息;给儿童提供记录了他们道路安全学习经验的材料,邀请他们对这些材料进行回顾和回应,便于儿童重新审视、评价他们自己的学习,并激发其后续学习;还可以鼓励儿童收集和记录他们自己有关道路安全的经验,作为评价儿童安全知识和行为的一种方式.此外,教育者还可以分析儿童的道路安全知识,如他们的词汇、概念与态度、技能、行为的形成过程,反思儿童道路安全的学习,改善儿童的学习环境和自身教学方法.新南威尔士的“儿童与交通”项目和维多利亚的“安全开始”项目采用专家研讨会的形式,邀请来自不同背景的教育者合作,分析和评价儿童道路安全的学习方式,进而反思和评价自身教育策略的有效性,为促进儿童道路安全行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

三、《实践方法》的特点及其启示

《实践方法》与《学习框架》一脉相承,科学严谨的研制过程为我国制定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政策法规提供了方法论上的示范与指导.同时,《实践方法》所体现的内涵与精神亦对我国幼儿园道路安全教育具有启发意义.

(一)以儿童身心统整发展的规律为基础

《学习框架》方法中的第一条指出儿童身、心、灵之间的连通性,要采取教与学的综合方法.叫《实践方法》把儿童的学习看做是身体和心理交互作用的过程.儿童的身体、认知、情绪、个性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影响.道路安全教育应通过调动儿童多种感官、促进儿童身心各方面的发展,以实现儿童的有效学习.有研究以三种授课方式为3所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教育小学读本,这三种方式分别为普通课堂讲解;课堂讲解结合动画资料的播放;利用学校现实场景,让儿童自己驾车和步行,以游戏的方式,配合交警讲解来展开.结果发现,普通的课堂讲解虽然在短期内能够提高儿童安全教育的学习效果,但其长期记忆效果明显弱于课堂讲解配合动画资料播放和实地场景模拟、儿童参与其中的方式;经过1个月的遗忘之后,接受多元表征教学的儿童短期记忆后的遗忘比例明显少于简单表征的教学形式;多元表征使儿童心理负荷量明显减小,能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使其更乐于再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另有研究表明,多数教师和园长对安全教育目标的认识仅停留于幼儿的认知层面,缺乏对幼儿安全行为教育的认识.单纯说教是各级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常见方法,占幼儿园安全教育方法的90%左右,运用形象讲解、文学作品和游戏等方式仅占10%左右,体验教育几乎看不到.[12]世界经合组织( OECD,2004)认为道路安全教育方法应建立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注重儿童的问题解决和技能训练.[13]因此,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适宜采用多种表征方式,以促进儿童多种感官参与,不应仅关注儿童认知的改变,更应着力于其道路安全行为的演练与实践,长此以往,才能使道路安全行为成为儿童行为习惯的一部分.

(二)将道路安全扎跟于儿童日常生活与学习之中

道路安全是一个终身学习和训练的过程,儿童早期的道路安全教育为其今后乃至终生成为安全的道路使用者奠定了基础.道路安全教育始于生命之初,道路安全应渗透于儿童的日常生活与学习之中.当前我国的幼儿园安全教育处境尴尬,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研究表明,幼儿园安全教育时间得不到保证,缺乏有计划的集体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幼儿园平均每年用于安全教育的集体教育活动时间只有0.7学时,仅占教育活动总时间的0. 3%,与其他领域教育活动相差甚远.[12]而且安全教育多以“主题周”、“主题月”的形式开展,这种一次性地集中培训,无形中将道路安全和儿童的日常生活与幼儿园课程割裂,不利于儿童道路安全行为习惯的持续性培养.因此,应注重儿童早期道路安全的养成教育,适时有效地融道路安全于幼儿园活动之中,使儿童从小浸润在遵守道路规则的环境中,孕育道路安全的态度与行为.

(三)彰显游戏在道路安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实践方法》第三条指出儿童通过游戏学习道路安全.游戏是儿童最喜爱的活动,对儿童身心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应充分发挥游戏的基础作用,将道路安全教育寓于游戏之中.当前我国幼儿园道路安全教育方法较为单一、刻板、枯燥.有学者对上海、山东等五所幼儿园的调查发现,幼儿园主要采取学习交通安全书籍和观看视频两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及交通安全主题游戏棋的形式较少.随后,他们对上海某幼儿园中大班31名幼儿进行测试,让他们自行挑选一个自己最喜爱的教品教具,结果发现仅有一个幼儿选择交通安全书籍,其余幼儿均选择交通安全游戏棋.幼儿喜欢玩游戏棋,学习游戏棋上图案和道具所传播的交通常识.[14]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应充分重视游戏在道路安全教育中的价值和意义,在游戏中培养儿童道路安全的技能.

(四)关注来自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儿童

《实践方法》第六条指出应尊重儿童及其家庭文化背景的多样性.布朗芬布伦纳的社会生态学理论揭示,儿童生活在层层包围的环境系统中,儿童道路安全的认知和经验受到家庭、社区以及国家文化、习俗、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教育者应敏感地捕捉儿童文化上的差异,尊重并接纳不同文化背景下儿童对道路规则理解的差异,分析不同文化背景下儿童道路安全的认知及行为的形成过程,在使其感受到归属感和存在感的同时,逐渐认同当前道路安全规则,成为一名安全的道路使用者.巴顿和施韦贝尔( Barton&,Schwebel,2007)研究揭示,少数民族和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儿童更可能做出有危险的决策,因此,他们行人伤害的风险更大.[15]在我国,与城市儿童相比,农村儿童在道路安全意识、认知、态度以及行为表现上较弱.他们追赶汽车或在车辆驶近时突然横穿公路,或是只顾玩耍,不注意过往车辆.且农村学校很少开设安全课,没有配备安全辅导员,加之交警警力有限,一学期只能到一所学校上一堂交通安全课.儿童所接受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很少,对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很陌生或根本不认识.[16]因此,面向全体儿童实施道路安全教育时,应着重关注农村儿童道路使用的经历,关怀并耐心引导他们学习道路安全知识,培养他们正确的行人技能和乘车技能.

(五)重视教育者的及时反思、评价与调整

《实践方法》第八条指出应对儿童的道路安全学习进行评价.评价是收集、记录和分析儿童关于道路安全已经知道些什么、还能做什么的过程,它是道路安全教育的重要环节.评价是即时的,评价主体是多元的,评价的目的不仅在于反馈,更在于发展和促进.有效的道路安全学习评价应该建立在儿童、教育者、父母、专家共同并广泛地收集儿童有关道路安全的信息和设计评价方案的基础之上.然而我国的道路安全教育对评价没有给予充分重视,评价依园所需要而存在,时有时无,且评价多以儿童掌握道路安全知识的多寡为主,轻视态度体验和行为技能的培养,不利于教育者后续改善和提升道路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效性.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应加强评价环节,充分发挥其反馈和改进功能.

(六)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专业学者等多方利益主体的合作

《实践方法》的八条内容均提及幼儿园与家庭、社区、专业学者不同形式的互动与合作.反观我国,幼儿园道路安全教育在家、园、社区之间的合作互动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有效实施.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幼儿园的责任,也是家庭、国家和社会的责任,需要幼儿园、家庭、社区、早期教育专家、道路安全专家等利益相关者通过积极地研讨、沟通与协同合作,为儿童道路安全教育构筑坚固、宽广的人力保障体系,使每一位儿童都能成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安全的道路使用者.

《实践方法》从儿童视角出发,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旨在促进儿童更有效的学习道路安全技能和知识.对我国幼儿园实施道路安全教育,加强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研究,以及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在深刻领会《实践方法》精髓的基础上,非常有必要研制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儿童早期道路安全教育方法.

总结:本论文是一篇免费优秀的关于儿童道路论文范文资料。

儿童道路安全体验中心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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