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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主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1

简介: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农产品质量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农产品质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农产品质量论文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论文

目录

  1.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初步成效
  2.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
  3. 1.2 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4. 1.3 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开展
  5. 1.4 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6.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突破
  7. 2. 存在的问题
  8. 2.2 标准化生产进程亟待进一步加快
  9. 2.3 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不够
  10. 2.4 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1. 3. 对策与建议
  12. 3.1 牢牢构筑四道防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3. 3.2 加快建立追溯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
  14. 4. 参考文献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视频

(1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湖北五峰 443400; 2宜昌市农业局)

摘 要 总结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促进宜昌市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策;湖北宜昌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282-03

如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是各级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及广大农业工作者多年来一直潜心研究和探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宜昌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了“构筑四道防线,建立追溯体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两线工作法”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初步成效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以“两个确保,两手抓”为目标,宜昌市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强化监测,始终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高压态势,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以来,农业部、省农业厅在宜昌市例行监测和专项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2%.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全市采样监测总体合格率为100%.水产品接受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检总体合格率为100%.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省政府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检查考核中,宜昌市综合考核评分在全省17个市(州)中连续3年排名第一.

1.2 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1年以来,宜昌市农业局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覆盖市、县2级所有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农资经营门店、兽药经营门、店、动物诊疗单位、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屠宰企业、奶站及规模以上餐饮伙食单位等,整治行动覆盖面达100%.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逐步走向合法化和规范化,实现了2个确保的奋斗目标,即确保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没有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现了5个百分之百目标,即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了100%,生鲜乳收购站监管面达到了100%,定点屠宰场屠宰动物受检率达到了100%,出场动物检疫合格率达到了100%,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了100%.

1.3 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开展

2011年10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宜昌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2年3月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动员大会.市农业局组建了蔬菜、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专班,分别制定了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及相关考核评分标准.各行业广泛组织规模种植、养殖业主对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宣传与培训,目前已有27家蔬菜生产基地、4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18家水产养殖场的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1.4 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国家启动新一轮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的浪潮中,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的整合,加快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宜昌市政府将农业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已申报到农业部,农业部已确定将宜昌市纳入2012年第1批项目投资计划.各县市区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了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了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先后成立了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健全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执法行政处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突破

2012年5月28日,市农业局与市食安办、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联合召开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动员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整合市直农业部门(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监管和执法力量,组建了一支由46名监管执法人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再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论文范文处置流程,限定案件签收、调查、检测、处理和反馈5个环节的处置时间,提高论文范文投诉案件的处置效率;完成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比对,从城区121个社区、1110个网格中搜索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的64个社区和108个网格,摸清了城区111家菜市场和生鲜超市所在社区和网格,按照集中连片、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城区111个市场划分成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实行2名监管执法人员负责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实现监管部门和社区网格员对接,推动了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部门管理”向“综合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

2. 存在的问题

宜昌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两线工作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和群众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整体上看,宣传覆盖面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市场轻生产、重市民轻农民的现象,特别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殖大户的宣传不够全面深入,边远农村的宣传还留有死角.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认识还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

2.2 标准化生产进程亟待进一步加快

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较低,致使生产标准、技术规范难以落实到位,推进标准化生产难度较大[1].

2.3 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不够

农产品基地准出尚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的生产记录不够规范,还没有配备自检设备.市场准入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2],部分农产品经营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健全,自检制度执行不严,未建立规范的购销台账.

2.4 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大部分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既缺人员又缺经费,设备落后,难以正常开展工作;乡镇监管机构、村级监管人员有待落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核心检测设备需提档升级,与工作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3].

3. 对策与建议

3.1 牢牢构筑四道防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1.1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构筑第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严格对农业投入品,如饲料、农药、兽药、添加剂、肥料等的市场准入和许可管理,对进入辖区内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考核,实行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并清理农业投入品销售渠道,积极培育扶持农资经销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社、养殖场设立专营店,建立完备的台帐制度、质量赔偿制度,实行质量追溯.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建立经营台账和投入品使用记录,弄清农业投入品的来源和销售去向.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县市区主产基地农资经营店进行重点抽查,对城区的所有农资经营店进行“翻箱倒柜”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重点监管国家禁限用药物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公布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名目.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广泛宣传并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产品污染.开展新上市农用药物的抽检和试验工作,减少含有隐性禁用药物的普通农、兽药的危害[4].

3.1.2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构筑第二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分年度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至2015年底,创建蔬菜标准园6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小区)100个、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50个.通过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监管常态化、产品无公害化的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畜禽养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辐射带动全市3类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使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示范基地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逾98%以上,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和乡镇农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逾95%.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积极创建蔬菜、茶叶、柑橘、粮油等种植业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 “四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剂量、统一施用),确保安全使用,生产记录真实;要严格按照“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畜禽良种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养殖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要建立以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规范化生产记录、严格投入品管理、准出检测、包装标识等为门槛的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验收[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视频

3.1.3 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制度,构筑第三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行“四有”制度,即“有标准化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合格证、有包装(指农业“三品”,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有标识”,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有标识为门槛的经营场所准出制度,督促市级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并开展准出检测.对未达到“四有”要求的农产品不准运销出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有标识的食用农产品不准运销出农产品收购者的购销点、仓库和门店等经营场所,违者依法查处.从现在开始,要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未按要求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伪造生产记录的,或者发现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不报告不通知的,或者未开展自律性检测的,或者对销售的产品不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重点,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3.1.4 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构筑第四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督导各类农产品销售市场严格查验食用农产品入市的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农业“三品”的有效证书和一年内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市场签订的已明确质量安全责任条款的购销合同、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任一项条件的,允许入市销售;不具备其中任一项条件的,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违者依法查处.督导与固定摊贩和流动商户签订质量安全经营责任书,督促其建立进销货台帐;督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固定摊贩和流动商户的经营者身份信息档案,对经营户进行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教育;督导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对进入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行“逢进必检”,及时公示检测结果[6].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质量安全抽查和市场监督管理.

3.2 加快建立追溯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

3.2.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机制.要求企业和合作社建立规范的生产档案记录,并进行网上登记备案.鼓励并支持建立电子化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单个企业主体负责生产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建立电子化档案,县(市、区)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和信息核查,市级农业部门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档案信息的汇总、管理、分析、评价和反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中心负责全市追溯查询平台的可持续运行.

3.2.2 建立上下连通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宗旨,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建立一个能够涵盖全市所有农产品,网络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覆盖从生产到加工乃至销售全过程的[7],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公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优先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部纳入范围,严格推行标准化生产记录,逐步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鼓励种养大户并引导小农户联合加入追溯信息平台[8].

3.2.3 加大资金投入与技术支持.将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项目经费支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农业部门要为整体管理水平较低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基地,提供统一的追溯信息基础系统,并培训指导其操作使用.注重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训.

3.2.4 强化追溯实施主体的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认证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规范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严格落实产品产地自检制度,产地准出制度,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把产地编码、产品编码、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索证索票有机衔接起来.

3.2.5 科学引导安全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认识追溯标识码,以此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根本上激发生产者实施追溯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提升安全生产信息价值,促进产销对接,增强实施主体的实施意愿.

4. 参考文献

[1] 钟真,孔祥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原因与治理措施[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3):125-129.

[2] 李哲敏.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概况及对策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08(12):572-575.

[3] 李哲敏,刘磊,刘宏.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10):132-137.

[4] 悦余,颜逢.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系[J].新农村,2010(7):97.

[5] 唐妥罗,罗荣慧,苏建红.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J].农家科技:下旬刊,2012(4):13.

[6] 冯忠泽,万靓军,田莉.建立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框架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08(5):121-126.

[7] 程涛,毛林,毛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能终端系统的构建与实现[J].江苏农业科技,2013(6):273-275,282.

[8] 何莲,凌秋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农村经济,2012(2):30-33.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农产品质量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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