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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畸形的危害其法律规制

主题:上海民间借贷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1-23

简介: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借贷民间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借贷民间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借贷民间论文范文

上海民间借贷论文

目录

  1.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和形式
  2. 二、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动向
  3. 三、民间借贷畸形发展的原因分析
  4. 四、民间借贷畸形发展对经济与社会的危害
  5. 五、对民间借贷的规制建议
  6. 1.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建议
  7. 2.建立民间借贷的金融机制,创造有利于金融良性发展的体制和环境
  8. 3.设立区域性的民间借贷体系,形成有利于民间借贷规范化管理的氛围
  9. 5.论文范文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遏制民间贷款的“论文范文”化倾向
  10. 6.其他措施
  11. 上海民间借贷:苏培科:治理民间借贷乱象要疏堵结合 111010

王 敏 江西宜春市检察院    

宋 柏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摘 要: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本文主要对民间借贷这一形势的优劣做一简略概述.

关键词:民间借贷 资金 利率 法律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和形式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当前民间借贷的形式大体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一些持有闲散资金的人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暗地把自有资金借中小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物流行业者等人使用,以此赚取可观的利润.第二类是以寄卖行、典当行、担保公司等类似形式进行.即到当地工商部门批办一个经营寄卖、典当或开办担保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多数大张旗鼓的设立了门市,并悬挂明显的宣传经营借贷业务的牌子,借贷者以一些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短期贷款.少数者,不开门市,不挂经营借贷业务的牌子,却实际明晃晃的经营着贷款业务.

二、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动向

近年来,国家宏观金融政策表现为银根紧缩,股市经历了“大跳楼”,楼市也遇到了“路障”,以论文范文为代名词的民间借贷便成了当前最赚钱的行业之一,民间借贷已表现的极其活跃.总结来,民间借贷呈现出以下新动向:一是规模大.仅河南一省,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两年间,担保公司就由一两百家猛增至500多家.2007年10月份之前,该省不少担保公司仅有几百万的担保额度,仅两年的时间就增长了10倍以上,有的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额度已经超过了20亿.二是利率高.2011年武汉健民对外委托贷款1.5亿,年利率为20%,每年利息收入高达3000万元,其上半年的净利润才只有3620万元.把论文范文发放方式比作金字塔的话,位于塔底层的老百姓以月息3%-5%放给上层的“中间人”,“中间人”再以1毛左右的利息放给更上一层的“中间人”,经过层层累积,到塔顶端的“爪王”手里利息已高达5毛,甚至更高.三是范围大.地域上,民间借贷已从两年前的江浙沿海扩展到陕西、内蒙等内陆地区,产业上,从制造领域扩展到商贸领域甚至普通家庭.四是手续“简”,方式“活”.一般借款论文范文出借人经协商,填写借据,标明借款数额、期限、利率等事项.大多数的民间借贷还以投资、房屋买卖等形式为掩护,方式灵活多样.五是不公开或半公开.论文范文一直被政府政策打压,因此只能以公开或半公开的方式存在,且交易地点不固定.六是人数众多,日益“基层化”.参与者众多,从公务员到普通老百姓,在高息和资金需求饥渴等作用下,银行资金也充当了民间借贷的“二传手”.七是民间借贷经纪机构应运而生.拌随着民间借贷的狂热,一批民间借贷经纪人应运而生,他们熟悉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以及调查评估等业务,他们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相关的借贷法律手续、诉讼等.甚至一些经纪人成立了专门的讨债公司,负责追回到期难以收回的借款.八是民间借贷向“银行”类型发展.举债者“坐地收银”,企业不是向民间借,而是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主动去“存”.九是纠纷频发,部分地区已成重灾区,引发犯罪.据了解,因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个别地方还有黑社会势力的介入,坑蒙拐骗现象成为常态,刑事犯罪高发.十是司法裁判标准模糊,尺度不统一.立法总是滞后于现实,当前,因民间借款引发的纠纷案件在短期内急剧增加,而对于案件受理、贷款利息、司法措施等却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各地同案不同判的结果.

上海民间借贷:苏培科:治理民间借贷乱象要疏堵结合 111010

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存在由来已久,到今天活跃、狂热已不足以形容其发展的程度,其对社会和经济带来的危害已超过了其起到的积极作用的一面,民间借贷的发展已经畸形化.

三、民间借贷畸形发展的原因分析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以及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大量需求.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指数的提升,人们对生存环境的要求近一步提高,各地为了加快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徐州市为例,近年来,市政府致力于建立设施现代化、经营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公共设施适度超前化,发展良性循环化,运行从容化的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城市保障体系.据统计,仅徐州市城市建设“十一五”计划期间,先后兴建了涉及道路交通、环境绿化风景区、新城区建设等多个重点项目工程.这些项目工程投资除了部分由国家拔款和地方自筹外,相当部分需靠银行贷款和民间投资.市政府通过大量的BT、BOT、BOOT、BOO项目鼓励个体私营经济、民营资本的介入.固定资产投资投入的增加,个体私营经济、民间资本的迅猛发展,在拉动内需,启动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资金的极度紧缺.

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江浙沿海一带,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经历了“寒冬一叶,瑟瑟发抖”的惨淡历程,伴随着经济的回暖,急需大量资金恢复经营、扩大规模.据调查,在温州今年一些小企业的订单比较充裕,但是紧缩的信贷规模和高额的融资资本使得很多中小企业不得不放弃了大量的订单.“钱荒”、“等贷”已成为中小企业的常态.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温州有20%的中小企业处于歇产或半歇产状态,浙江省新增的5万多家中小企业中,关闭的已有1万多家.广东中小企业中50%处于亏损或利润率在2%以内,利润率在5%以上的仅有22.2%的企业.总之,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改善,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对资金的需求量迅速增加,这是民间融资日趋活跃的根本原因.

2.银行的“高门槛”信贷政策,中小型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遇阻.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造成县域金融体系缺位.“贷款难”问题问题已十分突出.原因主要如下:(1)国有银行的管理模式削弱了支行的贷款经营自主权.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一级法人管理,使贷款审批权主要集中在省级分行甚至总行,从而大大削弱了二级分行及县(市)支行贷款经营自主权.(2).一些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提高上存资金利率,使其接近于贷款利率,鼓励基层行上存资金.(3)银行的内控机制阻碍了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商业银行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内部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过分客观强调贷款责任,挫伤了信贷工作人员发放贷款的积极性.(4)贷款手续繁锁,论文范文负担重.银行每*一批贷款一般要经过信贷员调查、甚至行社集体讨论、报上级行社主管部门审批、经土地管理或房产管理等部门对抵押物调查评估、*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保险等环节,这些程序走下来快则一个月,慢则长达半年.同时,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抵押物评估金额的扣4-6‰收取评估费,要按贷款金额的6—8‰收取抵押登记费,保险公司要按抵押物投保金额的2-3%收取保险费,县*抵押物登记部门及保险部门均设置有效期限,到期续贷又需重新*.(5)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压力,与2010年同期相比,除基准利率提高1个百分点外,利率普遍提高10%-20%,对中小企业上浮幅度达到40%-50%,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骤增.贷款手续的繁琐,成本的剧增,使得大批中小企业转而向民间借贷.

3.融资渠道狭窄、不顺畅.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滞后,企业债券市场的严格管制,使得只有极少数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实行融资.一批九十年代兴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会以及供销社股金服务部等金融机构的相继撤并,再加上一些国有银行信贷资金继续向大城市、大企业、大行业的集中使得中小企业狭窄融资的渠道雪上加霜.在收紧流动性的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银行信贷规模被限制,IPO、发债等其他融资渠道又不通畅,中小企业被逼向民间融资.

4.借贷者利益的驱动.温州的民间借贷极其活跃,用“疯狂”来形容已不为过,不少温州人称:以前炒房,后来炒矿、炒煤,现在炒钱最合算.于是,持有闲散资金的人们纷纷加入了放贷的大军中,有的甚至采取抵押房产--贷款--放贷--赚取利差等方式把钱从银行“搬”到各种民间高息借贷机构.江苏省的泗洪县,是一个贫困县,这里的民间论文范文愈演愈烈,十多“爪王”掌控几十亿资金,“中间人”坐享其成月收入百万,一时间几十万、上百万的世界豪车宝马、奔驰、保时捷等比比皆是,还造就了“宝马乡”.

5.银行行为为民间市场的推波助澜.一些银行为获得高额收益,也采取各种方法,使银行资金或多或少的流入了民间市场.大多数担保公司的资金来自于银行授信,通过在民间收购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从银行贴现等方式后,资金流入担保公司放贷.有些银行为实现“存贷比”指标,其内部员工会采取以高息向企业或担保公司吸储冲量,作为交换条件,银行内部人员则向对方提供低息贷款.有的银行员工则与民间借贷机构相勾结,把贷款放给这些民间借款机构,更尤甚的是有的银行员工则充当了放贷的“主角”.还有的以各种名义从银行申请*大理的论文范文,然后采取刷卡变现的形式放贷.在绍兴还出现了“转贷”业务,当地的资金*会雇佣人员走街串巷以2%的额外收益揽储,再经过2.5%--4%的论文范文层层转卖到最上层,汇总存放到温州、台州等指定的银行.贷款人只需额外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4%左右,即可获得授信套出资金再放贷,同时资金*也可获得大致1%的收益.在利益的驱动下,有的企业还会拿出一部分资金以高利放给那些得不到银行资金的中小企业.论文范文金字塔顶端参杂着违规银行资金,银行的高息“揽储”行为纵容了民间借贷的猖獗.

四、民间借贷畸形发展对经济与社会的危害

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融通了社会闲散资金,缓解了资金供求之间的矛盾,活跃了城乡经济.但当今呈现畸形发展趋势的民间借贷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具体表现在:

1.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工业的发展相对于西方国家起步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一些中小企业,其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差,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大,产品结构单一,已明显不符合市场的需求,不符合当今的产业政策,从而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为他们继续提供了资金,使得这些本应该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回光返照,再度繁荣.例如徐州市下属的县镇中大量的从事水泥袋制品的私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责令其关闭停产,其在民间市场以各种方式吸收大量资金,继续投入生产.这种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相违背的借助于民间资本维持生计的中小型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显然不利于当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2.削弱了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能力,对国家金融制度和秩序产生巨大冲击和破坏.(1)民间借贷的活跃,分流了银行存款资金,使银行筹集资金难度加大,降低了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工程的能力.(2)流通中的论文范文流量的准确控制,是调节货币供应的前提,由于民间借贷需求大、利润高、手续简便且形式多样,使得大量资金长期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论文范文银行难以掌握其数量、投向、分布和运行情况,不利于市场论文范文流量的控制.从而不利于市场论文范文流的控制和货币政策的制定.(3)民间借贷形成的难以预测和控制的货币流量,产生了国家控制银行信贷与民间分流资金的矛盾.民间金融机构脱离了论文范文银行的监管,业务经营不规范.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4)民间金融机构会以高于银行储蓄利率水平的方式吸收民间资金进行放贷,基于这种利润的存在极大地降低社会公众对利率政策的信赖度,不利于论文范文银行对市场资金利率的统一管理,弱化了国家运用利率杠杆调控资金供求关系的能力.(5)民间借贷的介入,一些民间放贷者会在企业无法归还借贷的情况下,取得了借款企业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这样就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加了银行贷款收回的难度.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3.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1)风险较大,易发生恶性案件.收益越大,风险越大,当放贷者坐等高利收益时,伴随他们的也许是天大的陷阱.海林市福禄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月息7%的高息为诱饵,先后吸引徐州市4400余名投资者签订借款协议,累计非法集资6.5亿.四川广元警方仅在整治“论文范文”风暴中,就打掉10个犯罪团伙,刑拘125人.受害人数众多,影响极大.(2)利率偏高,借款人不堪重负而跑路,底层集资者流离失所.民间论文范文有行规:在借款上,实借8万元,但借据要打10万元,扣掉利息2万元,利息实行驴打滚,每天为300元,每5天结算一次,到期未还追加本金,每1万元另还3000元利息.有地方的利息更高,在温州还有年息为100%的.因此,不少中小企业老板因还不起论文范文而跑路,浙江仅9个月内就有228名老板逃逸,据统计,这些企业共拖欠14644名员工7593万元薪酬,欠薪人数和欠薪数额均为历史之最.于是就有群体性讨薪事件,暴力讨债等行为出现.同时,因为在民间融资活动中受害严重、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特殊家庭便有了生存的困难,流离失所.(3)“官银”的渗入,纵容了腐败.“官银”是官员资金在长三角一带流行的俗称,实际上,不仅在温州,“官银”参与论文范文现象已十分普遍.这种现象的存在扭曲了公务员在群众中的形象,纵容了官员队伍的腐败,不利于国家的政治建设.(4)手续不规范,底层借贷者难以依论文范文.论文范文手续简单,多数仅是双方合意,签订借款合同,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大多数的底层借贷者都被论文范文主高利的假象所蒙骗,东窗事发时才大呼上当,由于借款手续不规范导致无论文范文的比比皆是,当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时,其他的违法甚至犯罪的方式便产生了,这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对民间借贷的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在我国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意义,作为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之外非正规金融活动,多年以来受经济基础、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它的存在有其积极意义,是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客观上,民间借贷实现了资源在小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虽然当今的民间借贷已呈畸形发展,但堵不如疏,对民间借贷应积极规范引导.

1.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建议

(1)当前我过民间借贷的立法现状及评析

从我国现行立法看,目前调整民间的法条散见于《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等法律文件中.在适用时,因《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专门法,所以其中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成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和直接的法律依据.在案件中涉及当事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委托*、借款诉讼时效等问题时,则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当《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规定时,因《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则优先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尽管上述零散的法律条文对民间借贷有所规定,因民间借贷的自发、过于分散、不易控制性,及在现实中相关的案件的急剧增加等特点,在适用法律时会凸显各法律文件的冲突与矛盾.如,就关于民间借款利息的规定方面就有了不一致性:《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3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有无约定利息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由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处理,最高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2)对民间借贷立法规制的思考

面对当前已畸形发展的民间借贷,规制和防范已变的势在必行.《民间借贷行为管理条例》亟待建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立法规制:

①强调借款的书面形式.针对民间借款的随意,形式不规范性,为了避免纠纷的出现,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民间借贷合同应规范其形式:即借贷双方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出借论文范文借款人的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和还款时间、是否支付利息等其他合法内容,并妥善保存好证据,以便纠纷发生时有据可查.

②规范民间借贷的用途.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级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因论文范文吸毒借贷不予保护,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论文范文、论文范文、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为非法借贷,此时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保护.因此,民间借贷应明确借贷的用途,不仅可以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减少因民间借贷助涨的犯罪行为.

③规正论文范文的利率.许多民间借贷纠纷都与利息有关,《合同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不利于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应摒弃.对于合法的借贷利息应予以保护,但还要坚决遏制论文范文化的倾向.根据部分地区实践上的做法,民间借款的最高限不应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于复利问题,应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

④适时进行合理有效的行政干预.《民间借贷管理条例》中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对“论文范文村”的必要的行政干预权,如政府有对“爪王”进行解扣,将其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对一些严重欺诈、违法者有对其进行行政的、刑事的司法制裁的权利.这样就可以控制类似“宝马乡”“论文范文村”的出现.⑤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时,便很难再实现自己的债权.在民间借款的实践中,出借人可以在时效届满以前采取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者催讨证明等措施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对诉讼时效的期间进行重新计算.

⑥规范民间借款合同中担保的相关问题.民间借款合同涉及到担保的,《民间借贷管理条例》应规范担保合同的内容,包括:明确担保的种类、担保人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担保的财产的合法性、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等内容.相关内容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来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保证期间,《民间借贷管理条例》中应明确规定,债权人如果没约定保证期间的,一定要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就免去保证责任,此时保证担保便失去了设立的意义.

⑦“论文范文”严重者入刑.现在民间的“论文范文”已经成了一个毒瘤,有地方惊现的100%的年息,其带来的利润已经超过了贩卖毒品的收益,一面是“爪王”的肆意挥霍与“宝马乡”香车名苑的享受,一面是企业主“跑路”和一些优质企业被“论文范文”“蚕食”的悲凉,大批出借“论文范文”的家庭财富瞬间蒸发,“论文范文”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不入刑已不足以威慑这种疯狂的行为,因此对于放贷严重者应入刑,实践中有的地方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论文范文”严重者,根据这个罪名的定义,只要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个罪设立的目的是用来防止立法之初所没有预见的,将来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专家学者反对其为“口袋罪”,在此,笔者认为应专门针对“论文范文”定罪,设立专门的罪名和构成要件.

(3)探索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途径

当前民间借贷所引发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使得人民法院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难度增加.诉讼是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条途径,人民法院应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款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①加大审查力度,严格甄别、坚决打击“问题借贷”.法官应加大对借贷关系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借贷关系合法性、真实性审查,以避免造成错判或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一是严格审查出借人的目的、借款人的目的及借款用途;二是查明双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以排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三是注意审查借款人的相应借款能力、资金往来情况以确定判决的可执行性;四是审查借贷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聚众论文范文、诈骗等犯罪行为.尽量发现、严厉打击“问题借贷”和虚假诉讼.

②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对于涉及出借论文范文借款人人数众多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论文范文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情绪对立严重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等案件,要先调解,重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③及时审理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类的案件,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民间借贷已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经济犯罪行为,甚至引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人民法院对此类的案件应及时作出处理,依法从严惩处,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犯罪的性质,真正做到罚当其罪.

④做好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效应.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涉及论文范文、赌债、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论文范文、工商等部门通报移送;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借贷纠纷,应及时向政府通报案情,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风险的,应及时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及时作出应对,引导民间借贷向着健康发展.

2.建立民间借贷的金融机制,创造有利于金融良性发展的体制和环境

(1)央行制定相关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中国人民银行应制定“民间借贷法规”和“管理办法”来规范其民间借贷行为.一是对借贷的限额和利率水平进行规定,并在相关的管理机构登记,由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二是坚决打击牟取暴利的放论文范文行为;三是赋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加强对自发形成的金融活动的监管力度.

(2)建立民间借贷监测机制,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定期采集民间借贷的相关数据,对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和利率变化趋势进行及时、全面的分析,掌握民间借贷市场的变动情况.调节信贷资金供求,防范金融风险.

(3)建立民间借贷的保险机制.将民间存贷款纳入国家担保风险的范围,可以保障储户和贷款人的权益,可以保护小储户的资金安全,防止挤兑现象,还可以为严重论文范文流短缺、破产的民间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这有利于加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对濒临破产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从而降低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以保护公众信心.①

3.设立区域性的民间借贷体系,形成有利于民间借贷规范化管理的氛围

(1)政府应设立区域性的民间借贷机构,将分散的民间借贷机构统一起来.通过正规的借贷方式归集社会闲散资金,再投向需要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如组建民间借贷社区银行.通过给予其相应的存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使之兼具民间资本的比较优势和正规金融的专业化特点.从体制上引导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发展.

(2)成立地方金融监管中心.主要监管对象为寄售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轨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使之不能过多的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

4.对民间贷款机构进行规制,实现“地下钱庄”的阳光化实践中,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民间借贷机构充当着“论文范文”的角色.实现对这些民间借款机构的统一、有效监管,严格贷款手续和制度,使之杜绝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建立信息报送平台,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相关担保的信息.加强对上述民间借贷机构的规范管理,整治非法借贷机构,扶持正规的融资性民间借贷机构,使之成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缓冲带和纽带.使“地下钱庄”迎来阳光下的一片蓝天.

5.论文范文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遏制民间贷款的“论文范文”化倾向

(1)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2)清理纠正金融机构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简化贷款手续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3)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投资途径,丰富投资产品,逐步扩大中小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金融工具.推动交易所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中小企业的股权质押融资环境.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4)细化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适当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5)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市场,建立健全再担保机制,提高融资担保的杠杆系数.政府应建立再担保基金,帮助银行分担风险,承担这一义务,并允许其有一定的坏账.(6)积极推动金融租赁业,金融租赁市场目前在我国最大的瓶颈就是缺乏资本,而民间借款正是最合适的资金来源.

6.其他措施

(1)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力度,注意识别民间借款的各种陷阱.民间借款披着各种伪装招摇撞骗,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警惕“论文范文”陷阱.例如仅非法集资犯罪形式就有以下几种:①以民间借款形式出现.多数是乡镇中小企业以经营、扩建、进行资金周转为名,向民间借款.②以投资理财公司等*机构为掩护的形式非法向社会集资.③以投资股权、国债为诱饵的方式吸收资金.④设立虚拟公司以论文范文模式进行集资犯罪.因此,进行适时的宣传和教育在当前势在必行.

(2)工商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使“空壳”公司一目了然.工商部门应加强对注册企业的监管,及时向银行和社会披露、通报“空壳”公司名单,以便银行及时监控其非法交易活动.

总结:本文关于借贷民间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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